潘贵祥走了。 麻大姑喜滋滋地进来跟我报告,“周先生,那小子还想兜你的底,我就把你在金城的战绩给他讲了一遍,吓得他脸都白了,还想着搭桥把吴学会介绍过来。” 我说:“门宏强、修家寿和秦远志可不是我杀的。我是阴脉先生正传,手上不沾血的,你跟他吹这个牛,万一回头他讲给懂行的人听,不就露馅了?” 麻大姑道:“周先生,你就放心吧,潘贵祥这种铁肩子,想要活下去,第一要紧的就是嘴得紧,该说的说,不该说的烂到肚子里也不敢往外说。” 我强调道:“不能把自己的身家性命寄托在别人不敢上。以后这些话不要再提了,新一轮严打马上开始,传出去被有心人一传播,我可就没法在金城呆了。” 麻大姑这才收了笑脸,应道:“知道了,以后这些事情不提了,我回头跟大家伙也讲一下,最近大家都爱传这些,太提气了。” 转过头来,麻大姑果然把所有人都召集到一起,把我讲过的话向着大家强调了一遍,又让各人都给身边人传一传。 晚上关了门,往回走的时候,接到张宝山的电话,问我今天晚上方不方便。 陈文丽醒了,再听到我给他转述的那句话后,立刻就要来见我,甚至一天都不想多等。 我告诉他可以带人过来。 等挂了电话,我就转头给来少清拨过去,让他晚上过来一趟。 一路逛回大河村,我买了几样熟食拎着,路过警务室的时候,果然看到老曹又揣着袖子坐在窗后,只是脸色差了很多,白里透着青,皮里包着骨,一副虚弱到随时可能过去的感觉。 老曹看到我,就招手示意。 我拎着东西走过去,扶着窗台,把手里的零食袋子放到桌面,说:“您老什么指示?” 老曹打开袋子闻了闻,笑道:“下酒菜啊,看出我受了伤,还买这种菜,这是想我破戒喝酒吧。你小子可真是一肚子的坏水。” 我见他主动提受伤的事情,便趁机问:“怎么又伤着了?要不要我给你看看开点药?” “不用了,我这是外伤,不是外路病。”老曹断然拒绝,“我已经找人看过了,没什么大问题,养一阵子就好了。问你个正事,你做了仙爷位,饭口怎么给你算的?” 我说:“给了我两道饭口,曲大江的白口饭和秦远志的星口饭,怎么您老感兴趣,想参一股?” 老曹道:“滚,我什么身份,参合你们那些不着调的饭口?这两道都是坐地生财的大饭口,曲大江的白口饭也就算了,秦远志是魏解的徒弟,就算人没了,饭口也要归魏解才对吧,怎么就给你了?你答应他什么条件了?我告诉你啊,最近老实点,风头马上就到了,要是被扫到,可别喊冤枉。” 我笑道:“您老放心,我这人向来遵纪守法,不干那些胡作非为的事情。他们这么大方,是因为我答应帮他们推一位立地神仙出来,占住金城这地头,省得被南田北李给刮了。” 老曹眉头一挑,“立地神仙?推谁?纯阳宫进了木磨山,都传法帖准备开张了,肯定也是想显圣扬名,十有八九也要称神仙。一山不容二虎,一地也容不下两个神仙,你是想引地仙会跟纯阳宫斗一场?” 我说:“别介啊,我可没包藏这种祸心,就是觉得推个立地神仙出来比较合适,这笔浮财要是让南田北李刮走,不好往回弄,要是本地神仙刮的,将来也方便拿回来。推谁还没定下来,不过已经约好了十天后再聚会把这事定下来,但依我估计应该是葛修,这里几个人就他想称神仙的念头最热。” 老曹有些漫不心地问:“哦,十天后再聚啊,还是在真武庙那?” 我说:“商量这么大的事,当然是真武庙最合适了。” 老曹点了点头,道:“还是那句话,你悠着点,别把自己搞进去,被当典型去喂花生米。” 他顿了顿,又道:“真要定了,那纯阳宫怎么办?” 我说:“让他们迟一迟再显圣扬名好了,反正他们正道大脉能力大,机会多,没必要跟几个外道术士抢神位。” 老曹问:“人家纯阳宫能听你的?” 我哈哈一笑,道:“敢不听我的,就不把地方租给他们,让他们在木磨山没地方呆,既想在我的地盘搞声势,又想让我事事都让着他们,天底下哪有这么美的事情?” 老曹从桌子底下摸出两瓶酒扔给我,“便宜你了,金城酒厂的老窖藏,我刚弄回来的好东西。” “谢啦!” 我接住沉甸甸的酒瓶,拎着就往回走。 陆尘音已经在家看电视了。 我就把陈文丽晚上会来找我的事情细细讲了。 她听了之后,只说了声“好”,就抱起三花离开诊室,却也没回客房,而又去包玉芹那里借住去了。 这让我心里很有些没底。 今天晚上不会又要发生点什么吧。 要不然陆尘音为什么又要躲出去? 晚饭是在包玉芹家里吃的。 还看到了好些天不见的何强兵。 这货头发染回了黑色,梳成了溜光水滑的小分头,一副斯文败类的架势,坐到桌上一张嘴就是跟某某总对缝挣了多少钱,很有些志得意满的架势,包玉芹一个劲在桌下拿脚踢他,都止不住他那张嘴。 我听了一会儿,就估计出来,他这次少说带回来五十万。 一夜暴富,不过如此。 潘贵祥真是个狠角色。 既舍得花钱,也敢下钩子。 得了这好处的何强兵肯定还会再想挣更多,更会离不开潘贵祥引道带路。 饭桌上讲话时就能听出来了。 何强兵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跟着潘总赚了大钱,这次是回来歇几天,等潘总有信,就会过去再跟着做事,到时候肯定还能挣得更多。 他高兴就好。 吃过晚饭,我回到院子做晚课。biqubao.com 大字写完,照常打拳练功。 一套拳打下来,一口气半吞半吐,引得雷法洗荡全身,便听有人赞了一声,“好拳法,好雷法,不愧是高天观门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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