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距离金城一千多公里。 前夜说要取人头,今晚就取回来了! 这是显技,也是示威。 我深吸了口气,道:“来道长千里取人头,好厉害的神通!佩服,佩服。” 来少清大笑,“贫道可没有剑仙那种飞剑取人头的本事,前夜把秦远志的事情处理完,就借辆车一路开到澳门,然后取了米勇强的脑袋,再开回来,两天两夜没合眼,全凭修为还算过得去硬撑,交了这差事可就要回去好好补觉了。” 什么叫势若雷霆,这就是! 我道:“今天我已经安排让毕哲民联系仇公子,尽快把棉纺二厂的事情解决。来道长要是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先在金城歇几天,等我的消息。” “也好,周先生也可以关注一下澳门方面,省得以为我拿假货糊弄你。” 来少清说完,转身就走。 我走到门口,追问:“来道长,你这身本事,完全当得起一声在世仙人,显圣可称神,隐居可以做仙,进退自如,为什么还要这么急着找成仙的法门?” 来少清停下脚步,扭头看向我,道:“我的寿数还有三年,不跨出这一步,一切都不过是虚妄泡影。生死之间有大恐怖,我怕死!周先生要是能助我取到这法门,这大恩情我必然永世不忘。” 我不由沉默。 谁不怕死呢。 我在金城折腾这么一回,还不是因为怕死,才来挣命。 可是,人真能成仙不死吗? 黄玄然厉害不?可不一样要死! 来少清走了,扔了个脑袋在门口。 邵卫江吓得跟鹌鹑一样缩在被窝里瑟瑟发抖。 他不是没见识过死人。 当初在齐少杰别墅,死了一堆人,他也没这样。 他是被来少清给吓到了。 我拎着脑袋进屋,道:“我要把这脑袋去处置一下,你一起去看看热闹不?” 邵卫江把自家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一样,“不去,不去。” 想了想,又说:“我就住这一晚上,明天回家行不?” 我失笑道:“你还没见识过我的神通,就这么走了,可不还是信心不足?” 邵卫江哭丧着脸说:“你这也太吓人了,要是天天过这种日子,我非得疯不可。你的神通我不用见识也不要紧,那是你朋友吧,他这本事我见过就行了。卧槽,澳门来回四千多里地,两天就杀了个人回来,这特么也太牛逼了。有这本事,不是想杀谁就杀谁?” 我说:“他给仇公子当供奉,现在是求我帮忙办件事。”biqubao.com 邵卫江不由一呆,“卧槽,那战俊妮想赶绝仇小兵,不是自寻死路?” 我说:“江湖人只管江湖事,来少清就算是在世神仙,也不会卷进你们这种人的纷争里,但如果有人愿意付出足够的代价,请他帮忙杀战俊妮也不是不可能。所以我说,要赶绝就要彻底,否则后患无穷。不过你放心,满天底下像来少清这样的人,估计两巴掌能数得过来,也不是钱能请得动的。你要是害怕,不如想办法讨好一下陆师姐,要是能求得她的庇护,全国的江湖术士没人敢来伤你。” 邵卫江怀疑地道:“那小丫头片子毛都没长全呢吧,能这么牛逼?” 我说:“你也可以不信,反正还有我呢。不过陆师姐要杀你,我肯定护不住你。” “她好不央的杀我干什么,我又招她惹……”邵卫江越说越心虚,声音越来越低,最后转了话题,“这个陆小仙姑平时都喜欢什么?我讨好她,得投其所好吧。” 我回想了一下,摇头说:“我不知道。” 虽然相处了这么多天,陆尘音又直白干脆,从不藏着掖着,可我真看不出她喜欢什么。 说她喜欢吃吧,什么都不挑,能多吃就多吃,不能多吃,少吃两口也没问题。 说她喜欢钱吧,我给她也不要,自己去挣几百块干劲实足。 身为道士,经都不念,衣服穿得随心所欲,电视看得随随便便,不玩游戏,不买东西,甚至连闲嗑都不怎么唠。 人之大欲,不过饮食男女。 陆尘音她看着风风火火,但实际上却是全都顺其自然,无欲无求。 邵卫江不由垮了脸。 我拎着脑袋出门,来到曲大江的住处。 韦八摆在明面上的四大弟子,只剩下这么一个完好无损的了。 这位金城白事行的大佬钱没少挣,也赶潮流修了个别墅,不中不西,讲究的就是个金碧辉煌。 平时高调得很。 金城富贵人家的白事基本上都被他给垄断了。 倒不是说他事情办得就真比别的白事先生办得好,而是他办得比别人排场大花样多,主打一个打眼一看就知道主家有钱,甚得各路有钱人家的心意。 这十多年来,借着风口暴富的人太多,不像前些年还藏着掖着不敢让人知道,如今是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家多有钱,衣食住行只管贵的管对的,出去耍钱都不数票,直接拿尺子量厚度。 这活着比钱拼花样,死了比钱也要拼花样。 你家纸扎真人大小的童男童女列队百米,我家就扎五六米高的神将神兽,你家扎彩电洗衣机小汽车,我家扎别墅飞机大坦克! 曲大江的厉害之处就在于有求必应,方方面面都能安排得富丽堂皇,让人觉得这钱花得不冤枉。 连丧葬协会的会长都不是,就能占住这一道,可不是光靠耍狠斗狠,还得有真本事才行。 但最近的曲大江却是一反常态,安静如鸡,缩头不出,连着推了两个大白事不说,丧葬协会换届在际,也不跳得老高去争会长了,就差把脑袋埋沙子里告诉别人他不存在了。 原因无他,吓得! 可他占着金城的白饭口,当缩头乌龟耽误白事行的正常业务,身为预备老仙爷,我早就决定去劝一劝他,让他不要那么害怕,但一直没得着空,如今有了见面礼,便正好走一趟。 我蒙上脸,翻墙进院,迷翻了院子里的四条藏獒和一楼的两个保镖外加保姆,这才上二楼找到曲大江的卧室,推门进屋。 「昨天晚上写迷糊了,写完忘发了,抱歉抱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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