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锁片被两界门戒指吞噬,在未来世界的时间加了10秒钟,再次印证了沈东升的想法,两界门戒指更喜欢玉石。 “以后可以全力搞玉石。” 沈东升闭上双眼回到未来世界,去超市里买两只烧鸡,回到六十年代去林武民家做客。 “东升来啦。” “快进屋歇歇。” “你这孩子拿东西干啥?太见外了。” 林家人急忙请沈东升进堂屋,看见两只烧鸡,顿时眉开眼笑,热情又高涨了几分。 “沈叔叔,我想吃糖。” 林宝玉仰着头站在沈东升跟前,舌头舔舔嘴唇嘿嘿傻笑。 “先让我看看你的脚。” 沈东升从挎包里掏出买糖给他,又把糖分给屋子里的人。 “我的脚早就好啦,不信你看。” 林宝玉拉起裤管抬起脚踝,被恶狗咬的伤口已经消失不见,只有两个浅浅的痕迹,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出来。 “省城开始打狗了,出动了很多公安和民兵打杀野狗,市民纷纷打死自己的狗响应号召,只要省城没有狗,就不会出现狂犬病。” “林叔说得对,这是从根源上解决狂犬病。” 沈东升觉得可笑,既然不能解决问题,那就解决制造问题的狗,老传统了。 饭菜开始上桌,总共六菜一汤,其中有两个带肉的荤菜,一个炒鸡蛋,剩下的都是素菜,饭桌上还有一瓶茅台酒。 林武民笑道:“东升啊,咱们就喝一瓶酒怎么样?” “一瓶太多,咱们还是不喝酒吧,我这酒量实在太差。” “那不行,知道你酒量差,所以只喝一瓶。” 林武民打开酒瓶给沈东升倒酒,家宴正式开始,林家陪着沈东升吃饭聊天。 晚上九点家宴结束,众人一起收拾饭桌,林武民拉着沈东升进书房说话。 “首先告诉你第一个好消息,就在昨天上午,凤梨县人工降雨成功了。八发降雨炮弹打上天,大暴雨下了两个小时。” 说到这,林武民眉开眼笑:“沈振南在电话里汇报,全县百姓跑到外面淋雨,载歌载舞庆祝人工降雨,特别是你们凤梨公社。” “我的老天爷啊!” 沈东升直接懵逼了,两个小时的大暴雨,确定不会再搞一场涝灾吗? “哈哈,真好,这真是太好了。” 沈东升忍不住笑出声,庄稼喝饱了,干旱暂时解除了,五队的一百亩稻田应该有救了。 “你先别急着高兴,我这还有好消息。” 林武民拍拍他的肩膀,笑道:“你们沈村大队的老支书陈炼同志光荣退休,你的未婚妻萧香莲同志接任大队支书,你的父亲沈大富现在是副书记兼大队长,开心吗?” “开心,开心的不得了。” 沈东升急忙掏出香烟递给林武民,急忙掏出打火机给大佬点烟。 林武民哈哈笑:“这是双喜临门,你想不想三喜临门?” “想啊,喜从何来?” “这第三喜是咱们两家共同的喜事,你猜。” 沈东升一愣,看来收林宝玉当干儿子就是第三喜。省外贸厂的亲孙子给自己当儿子,两家也就建立了亲情和利益关系。 “多谢林叔叔成全!我喜欢宝玉这孩子,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了。” “好,好个一家人,你等着。” 林武民起身走出书房,片刻后带着儿子、儿媳、孙子进屋。 “东升,绝伦和华娟都同意了。择日不如撞日,咱们现在就把这事办了?” “择日不如撞日,东升老弟,你感觉怎么样?” “可以啊,那就办呗。” 沈东升笑呵呵摸着林宝玉的脑袋,收林宝玉当干儿子,绝对有百利而无一害,别人想外贸厂厂长攀关系还攀不上呢。 众人又来到堂屋,沈东升大马金刀坐在太师椅上,林宝玉跪下来磕头。 “干爹,我给你磕头了。” “好孩子快起来。” 沈东升笑着把他扶起来,摸摸口袋和背包没有更值钱的东西,就把包里的钢笔和买糖全部给他,算是确认关系的见面礼。 “谢谢干爹。” 林宝玉好像对糖更感兴趣,随手就把钢笔装兜里,剥开糖纸现场表演吃糖,一口气吃了三个奶糖。 众人哈哈笑。 秦华娟狠狠瞪儿子一眼:“干爹和亲爹是一样的,等你长大了要给干爹尽孝。” “嗯嗯,等我长大了就去爷爷的外贸厂上班,我每月的工资给俺爹一半,给亲爹一半。” 林宝玉用力咀嚼奶糖,小脸蛋甜丝丝的,又惹得众人哈哈笑。 沈东升挠挠头,其实干爹和亲爹的差距还是很大的,他也不指望这孩子尽孝,就是在省城多了一个强有力的外援。 众人闲谈了半个小时,孩子被他的父母拉走睡觉,林武民带着沈东升继续去书房说话,拿出一份文件递给沈东升。 这是一个临时工招聘申请书,凤梨县外贸厂厂长沈振南申请招聘沈东升做厂里的兽医,负责治疗厂里用于运输的牛马。 临时工有工资没福利,也没有外贸厂的编制,将来出了事还能背黑锅。 “林叔,这不是开玩笑的吧?” 沈东升都懵了,省城的外贸厂有牛马等负责运输的牲畜,但凤梨县外贸厂没有牛马,为了最大可能安排工作岗位,都是人力运输。 外贸厂的牛棚兽医,约等于蒙古国的海军司令,纯粹是搞笑的职位。 “开什么玩笑?这么严肃的事情怎么能是开玩笑呢?” 林武民一脸严肃,说道:“厂里已经开会研究,决定批准沈振南的申请。” “谢谢林叔和各位领导的提携,我一定在岗位上发光发热。” 沈东升赶紧严肃起来,不想拒绝不干活就能拿工资的好事。文件上写得明明白白,每个月给15块钱的工资呢。 这就是收林宝玉当干儿子的好处,如果没有这层关系,小农民想白嫖外贸厂是不可能的。 “这就对了嘛,好好干。” 林武民拍拍沈东升的肩膀,又说:“你是农村户口,想直接入职外贸厂难于登天,只能先从临时工干起来。另外,你要努力学好外语,等明年招聘外语人才时,你要好好把握机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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