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记住了。”沈东升假装自己很乖,政治这两个字还是很严重的。 这时,萧香莲带着社员过来拿稻种,魏振邦跟着大家一起去农田。 第五生产队的农田,有人抛洒猪粪,有人赶着黄牛耕地。 萧香莲喊来负责播种的社员,向他们展示蓝色大米。 “同志们,稻种外面有毒药,目的是杀灭藏在地下的害虫,它们吃了毒稻就会被毒死。” 众人心惊胆寒,悄悄打消了偷拿稻种的念头,没人敢吃包着毒药的稻种。 拌种剂一般都是鲜艳的颜色,目的就是提醒人们种子有毒。 沈保华带着播种组开工,他们把蓝色稻种倒进耧里,用牛拉着耧播种。 社员们顶着烈日劳动,魏振邦手痒了:“东升,咱爷俩别闲着,一起干活吧。” “行,干呗。”沈东升脱掉上衣挂在树枝上,上身只穿一件海魂衫。 他在前面牵驴,挠挠小毛驴的脑袋:“伙计,配合一下。” 魏振邦在后面扶耧,时不时摇摆着肩膀,好让耧里的稻种均匀落下。 耧上插着小皮鞭,魏振邦右手扶耧,左手拿起小皮鞭吆喝:“喔,喔,吁——” 沈东升翻白眼:“行啦魏叔,别吆喝了。你是在赶驴呢,还是在赶我?” “我这一鞭子下去,既赶驴,也赶你。”魏振邦哈哈笑。 播种到地头时,魏振邦又是一阵吆喝,指挥沈东升牵着毛驴拐弯。 大队干部们听说魏振邦在种地,赶紧过来打招呼。 沈大富第一个跑过来,扶着耧说道:“魏书记你歇歇,让我来。” “你忙你的,别管我。”魏振邦兴致很高,继续扯着嗓门吆喝。 爷俩播种三亩地,萧香莲抱着水壶过来:“魏叔,小沈,喝口水休息一下。” “这才三亩地,休息什么,我们再种三亩。”魏振邦干劲十足。 沈东升已经热得汗流浃背,悄悄给萧香莲使眼色。 萧香莲马上吹口哨,这是中场休息哨,社员们纷纷去小路上喝水休息。 老百姓觉得魏振邦接地气,都不怕他,都围着他交谈。 魏振邦笑得慈祥:“小萧,本职工作要做好,思想工作也不能落下嘛。” 萧香莲不明白这话什么意思,沈东升小声提醒:“你带着大家唱歌。” “唱歌?”萧香莲站起来,大声唱道:“没有xx党就没有新中国,预备,唱!” 嘹亮的歌声响起,众人大合唱,一边唱歌,一边拍手打节拍。 他们的眼里都有光,最后还唱出了自豪感。 一首歌唱完,魏振邦带头鼓掌,这就是思想政治工作。 魏振邦看看人群:“小萧,你们五队的副队长沈刚,今天没有参加劳动?” “是的,刚才他跟我请假,他家的羊好像吃撑了。”萧香莲说道。 “羊吃撑了?”魏振邦扭头看沈东升:“你抽空去他家看看。 沈村,从沈东升家向北走,后面第三家就是沈刚家。 羊圈旁边,沈刚的妻子黄春枝,流着眼泪看着肚子滚圆的山羊。 昨天,沈刚在森林里找到一棵野槐树,摘了很多槐叶和槐花。 山羊吃了很多槐叶槐花,一下子吃多了,肚子撑得站不起来。 堂屋,沈刚额头上流着冷汗,直盯着副大队长沈大裕。 最近这段时间,沈大裕每次路过沈东升家,德牧大狗都会对他龇牙咧嘴。 “大裕,你何必跟狗一般见识呢?东升家的狗就对着你叫几声,没必要毒死它吧?” 沈大裕冷笑:“我给你两天时间,毒死沈东升的狗,否则老子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他拍拍沈刚的肩膀,说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偷了五队20斤大米。” 三个月前,沈刚的老母亲病重,眼瞅着没有几天可活了。 有一天,老太太跟儿子说:“娘辛苦了一辈子,做梦都想吃几顿大米饭。娘命苦呀,到死也吃不到米饭。” 沈刚心如刀割,就从五队仓库里拿走20斤大米,好让老娘带着满足离开。 他是副队长兼仓库管理员,全队只有他有仓库的钥匙,属于监守自盗。 准备等家里的羊出栏,卖掉羊再去黑市买20斤大米,悄悄放在仓库里平账。 两个月前,他的老娘不幸去世。 大队干部前来哀悼,沈大裕无意间发现了沈刚家的大米。 等办完白事,沈大裕悄悄查五队的账,查出了20斤大米的亏空。 不过他没有马上举报,而是留着这个把柄,准备在关键时刻捅沈东升一刀。 现在他被沈东升的大狗惹出真火,就威胁沈刚毒杀大狗。 沈大裕已经走了,黄春枝蹲在地上掉眼泪:“当家的,到底咋办呀?” 如果偷大米的事情败露,沈刚肯定丢掉一切职务,同时还要偿还20斤大米。 “你去刘村大队请刘兽医。等他治好了咱家的羊,我就去镇上卖羊。” “刘老憨的医术没有东升高明,咱们为啥不请东升?”黄春枝忍不住又哭。 “你去请刘老憨吧。”沈刚双手抱头,忍不住一声长叹。 他有把柄在沈大裕手里,沈大裕跟沈东升水火不容,他不敢让沈东升挣医药费。 黄春枝去刘村请兽医,家里就剩沈刚一个人,他决定向沈大裕妥协。 打开写字台中间的抽屉,拿出一包没有开封的老鼠药。 黄纸做成的药包,封面上写着:消灭四害,灵验无比。最高指示,为人民服务。 沈刚掀开锅盖,拿出早上煮熟的红薯。犹豫了很久,终于把黑色的老鼠药倒在红薯上。 沈东升的狗喜欢吃红薯,他曾亲眼看见过,大狗一顿饭吃4个大红薯。 黑色的老鼠药溶解在红薯上,沈刚用报纸把红薯包起来,出门去沈东升家。 东升家的东北角有一道矮院墙,院墙里面是红薯窖,红薯窖西边是堂屋,南边是东屋。 沈刚看左右没人,准备翻墙跳进去,悄悄把红薯扔给大狗吃,再悄悄离开。 这时,猛犬豆豆出现了,它跟沈刚四目相对,并没有大喊大叫。 最近这段时间,沈刚经常来沈东升家里商量种植工作,豆豆已经跟他熟悉。 沈刚掏出毒红薯,心说道:“豆豆,下辈子你当人,我给你当狗,给你看家护院。” “咦?沈刚叔?”沈小玲正好出门,看见沈刚站在自家院子外边。 沈刚急忙把红薯装兜里,笑着说道:“小玲,你家的大狗真好看。” “是吗?”沈小玲指着沈刚的脚:“沈刚叔,这是你掉的东西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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