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前程便介绍,“这是小宋,是卫中华的女朋友。” 是个清爽伶俐的女孩,笑着大大方方和林清屏打招呼,“林……林经理,我叫宋秋云,天天听他们说起您,我可崇拜您了,现在总算见到真人了。” “林经理”这个称呼,对林清屏来说还真有些陌生,好像不管前世今生都没有谁这么称呼她。 她忍不住一笑,“叫我姐就好了。” 另外两人,应该是母子了,何前程先红了脸,似乎不好意思介绍,还是卫中华帮他说的,是何前程新交的女朋友,叫钱萍。 何前程头一回谈女朋友,很是腼腆,但也大大方方承认了,只是,卫中华没提男孩是谁,何前程便主动说,“这是我儿子。” 林清屏才离开两年,何前程哪里来这么大的儿子?但林清屏没有问,不管这个孩子是何前程收养的,还是那个钱萍的儿子,何前程能这么坦荡地认是自己儿子,那就是把这孩子当自己的了——就像她和顾钧成对志远一样。 他们这帮人,还真个个都是硬汉子,有责任有担当。 说着话,顾有莲便招呼吃饭了,“今天这顿饭,是给瓶子接风洗尘,是我们大家的手艺,每个人都做了一道菜啊,瓶子你来评评,是谁做的好吃。” 林清屏不信,笑着问武天娇,“难不成你也做了?” 武天娇嗔她一眼,“小看谁呢?爱不爱做,和会不会做可是两回事!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值得我下厨,那就是我干女儿!我的掌上明珠!” 林清屏飞了她一眼,“掌珠还不会吃呢!” “那就先便宜她妈!”武天娇掐她。 林清屏大笑。 非常高兴而又尽兴的一顿接风宴,一直进行到十点钟,大家伙儿才依依不舍地散去,还是体恤林清屏和顾钧成一家旅途辛苦,让他们早点休息,不然,就这别后离情,可以夜话通宵。 掌珠早睡了,不管大家伙儿吃饭多么开心,她就睡得呼呼的,到家里,反而醒了,醒过来就往林清屏怀里钻。 小家伙这是又饿了。 林清屏便回房间给她喂食,顾钧成和志远,则整理他们带回来的东西,今天一整个乱哄哄的,这些礼物,改天一家家送去。 等顾钧成把东西整理好,一家子也就要各自休息了。 首都的房子大,楼上楼下好几间,志远还是回到他自己房间睡,顾钧成则回他和林清屏的房间。 推门,只见林清屏刚刚把掌珠从怀里放下,衣服都还没来及拉下来,遮不住的地方莹润凝光。 顾钧成一僵,目光有些挪不开了。 “干什么?”林清屏嗔了他一眼,把衣服拉下来了。 顾钧成走过去,捏住了她拉衣服的手,“已经有两个月了。” 林清屏哼了一声,“谁尽想着这事?谁不矜持?” 生育后的她,比从前略微丰满了,有些珠圆玉润的意味,加之月子做得好,在营养方面从不吝啬,所以,整个人看起来气色非常好,白里透红,只微微斜过来一眼,眉眼腮颊,便是绯色尽染,艳若桃花。 顾钧成将她往怀里一拉,粗嘎低哑的一声“是我”,便将她所有傲娇的话吞了下去…… 林清屏其实想说:我也不是什么好人…… 但是,没机会说了,只用行动把“我不是什么好人”这件事进行到底,直到顾钧成无法忍耐,在她耳际轻咬一口…… 然而,就在这关键时刻,一声“哼唧”打破了夜的热烈和沉寂,顾钧成一顿,停了下来,迅速去摸衣服。 只是这一个短暂的“怠慢”,这一声“哼唧”就变成了嚎啕大哭了。 顾钧成动作肯定比林清屏快,林清屏还在找衣服的时候,顾钧成已经整整齐齐了,赶紧把掌珠抱起来。 “你给我好点!掌珠不要你!”林清屏急道。 顾钧成有自知之明,抱着掌珠转悠,情急之下开始唱歌:“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 林清屏第一次听他唱儿歌,忍不住笑出声来。 顾钧成这会儿哪顾得上被媳妇儿嘲笑啊,只希望怀里这个小祖宗别哭了,没想到的是,小祖宗还真的在他唱歌的时候,停止了哭泣。 顾钧成:???难道唱歌可以? 思索这片刻,歌声也停了,于是,掌珠又嘴巴一扁,开始哇哇哭。 顾钧成赶紧继续开唱,“太阳当空照……” 歌声一起,小家伙的哭声又小了,而后睁着又黑又亮的大葡萄眼,看着她爹,眼角还挂着泪珠呢,朝他爹裂开嘴笑了一个,还是露牙龈那种大笑。 顾钧成简直了! 这是他娃儿第一次朝他笑啊! 可以计入他人生最重要的时刻之一了! “林清屏!林清屏!”他忘乎所以地大喊,“掌珠对我笑了!她看着我笑呢!” 林清屏哼了哼,不以为然,“她现在还能不能看清你都难说!知道你是谁啊?” 顾钧成不听,反正就是朝他笑了!就是! 只是,掌珠这笑容可没持久,他一和林清屏说话,小家伙嘴又开始扁了,顾钧成见状,立刻敢在哭声爆发出来之前开唱。 也不知,是这两天旅途,掌珠一路除了吃就是睡,睡得特别多的关系,还是顾钧成的歌声让掌珠受了“刺激”,小掌珠同学这个晚上,就没有睡意了…… 就要听她爹唱歌! 她爹怕吵到林清屏睡觉,还把掌珠抱下楼去了,在客厅里轻轻地唱给掌珠听。biqubao.com 林清屏到最后都一点看不下去了,“顾钧成,你把她抱回来睡觉,可不能给她养成这个习惯,太娇惯了,那以后可就不好带了。” 顾钧成不。 “能有多不好带?就抱着唱唱歌是多么严重的娇惯?”他还很有道理,“而且,能抱着她唱多久?也就几个月一两年时间,等她长大了,还能晚上抱着她唱歌不成?” 好吧,林清屏算是明白了。 不能亏待他女儿半点! 得,你们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爱咋咋吧! 林清屏关门睡觉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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