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清屏可以和雷素芳转达陈雷的话,但是,她其实也有些迷惘,在以后遇到类似的事时,到底该怎教孩子? 让他们远远避开坐视不理吗?会不会对他们人格塑造不利? 鼓励他们继续见义勇为吗? 她一想到志远上辈子坐牢的事,心里就揪得不行。 她看着志远,琢磨着还是得好好把这个利害关系说给他听,此乃后话,而眼下,还有更要紧的事需要去办。 “妈,你要带我们去哪里?”志远在陈雷和王宇飞他们面前,俨然一副“我是老大我说了算”的姿态,到了林清屏面前,一口一个“妈”的,一下变成乖乖小孩了。 看得陈雷和王宇飞四目相对。 “医院!”林清屏说了一声,领着他们加快了速度,“你们跟我去看看,认不认识这个人。” 什么人需要他们去看? 志远一路迷惑,直到到了医院后,才发现,他妈要他认的人是晴朗的娘,而陪在晴朗娘身边的人,是雷素芳。 “妈,你们怎么……”志远看不明白眼前的情形了。 “那就是了,你们知道晴朗现在在哪里不?”林清屏简单把今天的事说了。 原来,她今天出岛来,是带小掌珠来地方的妇幼医院体检来的,同时,雷素芳她们也想一起出来,一是不放心她一个人出来,给她作伴,二则,顺便也出来逛逛。 谁知道,掌珠昨晚体检,她们抱着掌珠来市场这边逛的时候,一个挑着菜的女人却倒在了她们脚边。 彼时王宇飞的娘丁玉蓉体恤她刚出月子没多久,抱孩子累,一直是她抱着掌珠的,林清屏和雷素芳就蹲下来扶这个女人,这个女人扒着林清屏的脚,只说了一个名字:晴朗。 林清屏便猜,是不是晴朗的娘? 她们把人送去了医院,但医院这地方,掌珠还这么小,别说林清屏了,就连丁玉蓉和雷素芳都不想掌珠进医院到处转悠。biqubao.com 于是丁玉蓉带孩子先回岛上去了。 本来,丁玉蓉和雷素芳的意思是让林清屏带着孩子先回去的,但林清屏不放心,如果这人真的是晴朗的娘,那晴朗的事一直是志远在主导,既然志远管起了头,这事儿她就管到底吧。 林清屏完全没想过会遇到志远,她去档口是想去碰运气找晴朗的,看看有没有这么个半大孩子在市场出摊,谁知道会遇上这仨小子。 志远发愁了,他也是来找晴朗的啊!晴朗娘又没醒,也没法说晴朗在哪里。 “娘,那我们再去转转?”志远想着,不然就守株待兔? 刚说完,病房门口就响起了凌乱的脚步声,还有晴朗的一声“娘”。 随着声音进病房里来的,正是晴朗和晴天。 只是,两个人一身大汗,裤子上全是泥土,衣服也脏脏的。 晴朗看见他们也挺震惊的,“志远,你们……你们怎么……” 志远把林清屏的话重复了一遍,又把林清屏和雷素芳介绍给晴朗。 晴朗看着林清屏和雷素芳,低下头。 他没有脸见人。 “阿……阿姨好……”他把往前窜的妹妹不动声色拉住,免得妹妹冲撞了两位阿姨。 林清屏的目光早已经在两个孩子身上打了个来回,只当什么都没看见,笑着说,“你们就是晴朗晴天吧?我经常听志远提起你们。” “嗯。”晴朗点点头。 “你娘晕倒了,医生说是上次受伤没治好,脑袋里还有血没有散尽,会压迫神经,医生说,这次就好好在医院住着,治好再走。”林清屏想着,先安慰这两个惊慌失措的孩子。 晴朗心里暗暗犯起了愁。作为孩子,听见娘脑袋里有血,很是担心,但同时,又在为住院费担忧。 其实住院费林清屏已经交了,但她这时候说出来只怕伤了孩子的自尊,也不提,只道,“既然你们来了,那我们就先回去了,你和妹妹照顾好娘,我们明天再来。” 说是要走,其实哪里放心? 只是给晴朗一个和医生护士对话的时间而已,就这么走了,就凭这两个孩子,只怕人醒了又要出院。 “不行!”雷素芳抢先道,“小林,你把三个小兔崽子带回去,我得留下这里,不然,你交的那笔医药费又不保!” 她见林清屏要说话,又抢在前面说,“你别和我争,必须我留在这里,掌珠可是离不得人,你耽误这半天,只怕她已经在哭了,你赶紧回去。” 其实,这正是林清屏放不下的地方。 晴朗一家的事,林清屏都不用问已经猜了个七七八八。 她可是给了志远一千块钱来交住院费的! 这个年代,生病住院哪里要这么多钱?何况晴朗娘才住了几天?提前出院必然退费啊! 她跟护士一打听,果不其然,晴朗娘就是退费出院的。 至于退出来这笔钱去了哪里,不用说,肯定是进了晴朗不知哪个舅舅的口袋,也有可能进了两家的口袋! 如果不彻底解决晴朗舅舅的事,晴朗和晴天的命运不会有任何改变,但这真不是一时半会能解决的问题,她也不可能一直耗在这里,掌珠不说别的,还得吃奶呢! 她果断做了决定,“行,那雷姐,就辛苦你留在这里了,我带孩子们先回去。” “辛苦什么?当初的闯祸精,我们家雷子不也是主力吗?”说着瞪了陈雷一眼。 陈雷脖子一缩,内心:我的娘哎,我都恨不得不喘气了,就希望娘您忽略我的存在,都这样了,你怎么还不忘记我呢? 而医院里,晴朗已经去找护士了。 娘的伤肯定要治的,只是,他没有钱了…… 想起这一茬他既没脸又想哭,是志远给他交的住院费,一千块,没用多少,就被舅舅强行退了出来,娘居然还同意舅舅的做法。 这钱就算退出来了,不得还给他,他好去还给志远吗? 他娘也说了这么一句,但却被舅舅给凶了几句就不说话了。 就这样的情况,他哪里还有脸见志远?哪里有脸见志远的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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