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窈的身子在风中轻抖了一下。 她才刚被他吻过,整个人身上弥漫着一股薄薄的烫意,特别是脸颊,红得像熟透的蜜桃,“……你又流氓。” “我是真想你,特别是那一晚过后,想念更甚,流连忘返。” 宋知闲修长指尖轻轻抚摸过她脸颊。 所到之处,带起一片战栗。 江窈轻轻声:“给钱没问题,但是肉偿……不行。” “不是说好当pao友了吗?” 她猛地抬头,“谁答应和你做pao友了!” “就那天啊,你跟我说的,除了感情以外,你说和我的肉体很合拍。”宋知闲扬扬眼梢,摁压住她的双肩。 江窈好像想起来了,“那、那是……” “那是什么?”他从莹白的珍珠,摸到她莹白的耳尖,“那是心动吗?” 两人之间的暧昧再次达到顶峰。 就在他又要亲上时—— 江窈的手机响了。 她接起后,沈沐泽清亮的声音传遍了整个车厢:“江总你到家了吗,宋知闲那个混蛋没有对你做什么吧!我跟你说,你千万要小心他,他就是道貌岸然,别看脸还凑合,其实人模狗样,这种人最坏了!你一定要离他远点啊!” 宋知闲慢慢沉了脸色。 沈沐泽不知道他狂骂的情敌就在车里。 “江总?江总?你在听吗,反正最近那混蛋叫你单独出去,你千万不要理。我这边已经安排好我们下周去哪里玩了,就去避暑山庄度假、疗养。上面还有个很大的天然温泉,我觉得……” “沈沐泽。” 宋知闲冰冷出了声。 那头话音一顿! 妈呀? 这声音怎么听起来那么像宋知闲那个混蛋,他没听错吧? “我看你才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宋知闲犀利道,“我人模狗样我不知道,但你小子背后打黑状,绝对是坏心眼!” 沈沐泽愣住,“宋知闲?!你这个点怎么还没回家,你还跟江总在一起?!” 江窈正要解释。 宋知闲一把夺过电话,“是啊,我当然是和窈窈在约会了。把你们这些电灯泡送回去之后,那接下来不就是我们两个的二人世界了。” 沈沐泽气结! “还有,大人的世界,小孩子就不要来打扰了!” 宋知闲说完啪得挂断电话。 江窈埋怨他:“你干嘛非大半夜刺激他……” “我没打他就不错了,坏我好事。”宋知闲眸光幽深,“今晚别走了,来我家坐坐?” 江窈:“……不去。” 她每次去一趟宋宅的动静太大。 她怀疑那天晚上她和宋知闲的一夜情,整个宋宅的人都知道了。 第二天看佣人们还有谢宛、老太太的眼神都怪怪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做贼心虚的错觉。 “家里你害羞,那就去酒店?” 他提出的建议越来约得寸进尺。 江窈被他说得心里头也乱,她想想不对,一把将伟岸的男人费力地推出了车门,“你还是早点睡吧!我要回家了。” 男人再不要脸从车窗内探进来,“酒店不行的话,我去你家也没问题!” “宋知闲!”她忍不住骂他,“你精虫上脑啊。” “或者我们在车里也不是不可以……” 她打开车窗,就要让他闭嘴,谁知男人低头,下一秒就在她柔软唇瓣上落下一吻。 “回去开车小心。” 她动作倏然就顿住了。 …… 随后一段日子,因为国内公司的即将召开,两人避免不了频繁见面。 他直接在蓝世集团旁边,地段第二好的市中心位置,包下了一整个集团大楼。 给江窈当国内新公司。 她知道这地方的价格,寸金寸土! “你就不怕我开在这里,把你的生意都弄没了吗?” 他懒懒散散一勾唇:“没生意也没事啊,以后你当女强人,养我和甜甜就行。” “养甜甜我没意见,但是养你嘛……” 江窈摸着下巴,一副还要再考虑的迟疑模样。 他凑近过来,俊脸放大,“其实我真的很好养活的,一日三餐,管吃管睡就行。” 江窈拍他肩膀,“你吃的多,我不考虑。” 睡觉姿势也霸道,压着她难受死了。 “我也可以不吃。” “然后当细狗吗?” 他面色一僵。 她噗嗤一笑。 她还是忘不了这个梗,每次用细狗逗他,他就会显得特别在意,然后表情就会变得很好笑。 就在宋知闲打算脱衣服证明的时候,叶凌敲门而进,说那个白珍珠又来集团闹了,自从那一天取消所有代言合作后,她吵着要见宋知闲。 宋知闲脸色顷刻一冷:“这种事情还要来问我?赶出去就行了。” 叶凌:“白珍珠这次阵仗弄得还挺大的,外面都是媒体,我怕把她直接轰出去了,对咱们集团的影响不好。” 宋知闲皱眉:“那就换种手段让她安静。” 叶凌瞥见他眸里一闪而过的狠色,瞬间懂了。 江窈却忽然道:“不然就让她进来吧,正好听听,这个白小姐对你有多深情。” 宋知闲眉梢一扬,“吃醋了?” “我吃哪门子醋,我最多当个吃瓜群众。”江窈扭头吩咐叶凌,“给我拿点瓜子零食过来。” 虽然她只见白珍珠一面,但那女人的自傲却刻进了骨子里,她也想看看她是怎么爱宋知闲的,到底有多爱呢。 白珍珠不一会儿就进来了! 女人就算处在下风,还是穿着一身极艳丽的裙子,看见宋知闲后,眼眸一下就亮起了,“宋总,你终于肯见我了!” 她接连看见了宋知闲身边的江窈。 脸色一沉。 “她怎么会在这里?” 江窈漫不经心磕着瓜子。 宋知闲极冷瞥了她一眼,“她是我贵客,也是我夫人。” 下一秒,白珍珠脸色惨白! 虽然上一次她已经亲耳听见叶凌说她是宋知闲的夫人。 但她还是不相信! 她死死打量着江窈,江窈也没回避,淡淡扫了她一眼,“嗨咯,白小姐,又见面了呢。” 白珍珠拧着眉头,“你就是总裁夫人?宋总明明是未婚!” “我已婚!”宋知闲斩钉截铁,“白珍珠,对我夫人放尊重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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