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泛白,晨曦微露。 一轮红日从海平线上冉冉升起。 明媚的光线,由远及近,打在女人娇美脸上,那一刹那,金光仿佛把她的瞳仁都染成了金色。 “这是我第一次看日出。” 宋知闲感叹。 “原来和喜欢的人看日出是这样的感觉。” 他更加搂紧她的细腰,“漫天红云,满海金波。” 江窈也被面前壮丽的美景所感染,“还是你比较有文化,我一个理科生此刻觉得很词穷。” 宋知闲弯唇一笑,“我语文也一般。” “胡说,你入学那年是江都市文理状元。”江窈当即反驳。 宋知闲眉梢一挑,“原来你这么关注我?连这么久远的事情都还记得。” 她头一别,一哼,“是学校把你这位爷捧太高了,我大一入学那会儿,橱窗里还贴着你文理双科状元的海报。” 当时的宋知闲,江都大学风云人物。 长得帅,家世好,成绩又绝。 直接和普通人甩开银河系的距离。 众人望尘莫及的存在。 又有谁能不关注他。 “忽然想起,你说之前给我递过情书。”宋知闲想起这一茬,“奇怪,为什么我会没有印象?” 江窈冷哼,“那我哪知道。没准那会儿你还在恋爱呢。” 宋知闲一滞,咳嗽两声。 其实按照时间线,他是大四中途才和苏颦谈的恋爱。 他张口解释。 “我才不听你解释。男人的嘴,骗人的鬼!” “想想还挺可惜的。”他笑着重新拥住她,“要是那会儿我们就在一起的话,现在都算爱情长跑了吧?” “谁要和你爱情长跑!”江窈推开宋知闲,“一个从来没想过结婚的人,和你爱情长跑对一个女孩子来说,还不血亏吗?”m.biqubao.com 空气凝固几秒。 江窈刚说出口后,就立马后悔了! 妈呀。 怎么一下子就把自己心里想法给说出来了! 这样听起来,就好像她特别恨嫁一样。 宋知闲一顿,笑起,“谁说以后不娶你了。” 她捶打他胸膛,“你这骗子!别想继续哄我了!我跟你说,这样哄骗女人最没意思!” 他任由她粉拳捶打,“窈窈,我喜欢你。希望这点你能明白,我对你是真心。” “难道就你喜欢我吗?”她抬高下巴,“我也喜欢你,所以我、我对你……有点想法很正常。” “是,很正常,不用为此感到生气或者羞愧。”他瞳仁漆黑,认真,“是我不够正常,但我对你是认真。” 瑰色的日出之下。 他们对视彼此。 江窈看见浅金色的碎光笼在他俊美五官上,好看得俊逸非凡。 “行了,我信你。” 她也不瞎,能感知到宋知闲明显的改变。 遇到问题,不会再一味质问,逼着她退让。 而是已经能站在她角度上,替她想问题。 “你已经比以前那个狗样子好很多了。”她拍他肩膀。 宋知闲说,“我还可以更好。” “嗯哼。”她轻哼,说以后那就看你表现了。 男人低头,在她手背落下虔诚一吻,“都说。在灵潭岛上,一起看过日出的人,能够天长地久。” 他看向她。 “江窈,我想和你天长地久。” 时嫣和周闻璟一觉睡到了自然醒,醒来后看到二人日出朋友圈后,感到十分嫉妒,大声质问二人怎么不叫醒他们! 宋知闲轻描淡写,“首先你们睡得跟死猪一样,叫都叫不起来。其次,留在岛上的时间还有一周,你们明天也可以享受日出,非要跟我和窈窈挤在同一天?” 周闻璟一听,似乎有点道理。 “那宝贝,我们就明天去看!” “起得来就看,起不来另说。” 时嫣对自己那赖床的鸟样还是有点自知之明的。 这天地下,除非早八的闹钟。或者地震天塌这种自然灾害能让她起床。 其他,都未必。 四人午后约着去海上冲浪玩滑板。 时嫣是这方面好手,一蹬上冲浪板,在水面上驰骋。 江窈拍着手欢呼,大声喊嫣嫣威武—— 周闻璟看海上这一幕特自豪,恨不得把“时嫣是我女友”这几个大字贴在脸上。 他噙着唇角,“不愧是著名海后啊,在海上冲浪这么游刃有余。” 江窈听了直笑,“周少,你说话最好还是注意分寸啊。要是给嫣嫣听到了,肯定要狠狠制裁你的。小心今晚你就睡门口地板了。” “那不会。”周闻璟在宋知闲面前死装死装,“她虽然在外面看起来性子烈,实则上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还是对我很言听计从的。宋狗知道的,我男人地位这方面,一向很高。” 宋知闲若有所思点头,“嗯,你地位挺高。” 周闻璟上下扫了他和江窈一眼,正要说我男人地位确实比你高的时候。 宋知闲又抬起手腕,轻飘飘道:“地位很高的周先生,我看见好几艘快艇都游过去找你女朋友要微信了。” 周闻璟:“!!!” 周闻璟,大危。 江窈看他那前后变化的囧样,笑得快直不起腰,周闻璟这活宝儿,怎么就这么有趣。宋知闲见她笑成这样,就知道自己这次人带对了。 她笑了,说明心里高兴,那他也高兴。 “来,我带你去体验一把。” 江窈当即摆手,“别……我、我有点怕水。” “你男人在你身边,别怕。” 宋知闲看出江窈跃跃欲试。 她想想说了声,反正来这种度假岛屿也是难得,就说自己先去换一身泳衣。 宋知闲:“好,你去。” 过了会儿,他猛地觉得不对,又立马追上去,江窈那箱子里好像只有三点式的泳衣。她身材好,穿在身上,那叫一个爆炸。 得。 到时候全岛屿男人的眼珠子都黏在她一个人身上。 该轮到周闻璟笑话他了! 江窈说上就上,三下五除二衣服换得很快,眨眼就穿了身蓝色的比基尼套装出来了。 宝蓝色的色系衬得她肤白胜雪,胸前事业线极好,腰肢柔软纤细,不盈一握,苗条的身段窈窕玲珑。该少的肉一点没有,该有的肉又一分不少。 宋知闲立即快步上前。 拿起手边外套,给江窈披上。 江窈刚出来,全身被一团黑笼罩。 “你……这是?” 宋知闲不动声色扶住她肩膀,“外头冷,披件外套会更好。” 作者有话说: 宋狗虽然不婚,但真的爱窈窈,正因为不婚,想为她结婚,才是改变。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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