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休时间。 宋知闲提着饭盒进来了。 前脚护士刚换完药,回头就看见英俊高大的男人,忍不住道, “江小姐,你男朋友真是神仙男友!昨晚你入住病房,你男朋友怕你睡不安稳,守了你一整夜!” 江窈咳嗽两声,很想解释宋知闲不是她男朋友。 护士笑着,飞快拉走了推车,“你们看起来也好般配,那就不打扰你们咯~” 护士很有眼色地关上了房门,江窈连一句解释都没来得及说。 宋知闲嘴角噙笑,把饭盒放在桌上,“李嫂炖了一早上的乌鸡汤,你多喝点。” 江窈摸脖子,“……我最近减肥。” “已经够瘦了,还减什么肥。”宋知闲拧开盖子,“身子骨就跟纸板一样,风一吹我都觉得你要散架。” 江窈一默,“没那么夸张。” “有。”他拿出乌鸡汤,剩下还有几个小菜和一碗白粥,都是适合病人的伙食,“昨晚我抱你的时候,几乎感受不到你的重量。” 她脸一红,宋知闲这么说,她又想昨晚在病房里,他认真吻她的样子。 男人把饭菜摆好,放在她面前。 “趁热吃。晚上想吃什么,我再给你送。” 她摇头,“不用那么麻烦……” 他们又没什么关系。 “脖子上的伤,今天还痛吗?” 他视线落在脖颈上那道明显的红痕上,女人皮肤雪白,所以有一点伤痕,都格外明显。 她摇摇头,“好多了,你不说的话,几乎没感觉了。就是上药的时候还有点儿刺痛,不过护士说伤口不深,很快就可以好了。” 男人眉心微折,“记住,以后不管再怎么样,也不能这么伤害自己。” 江窈想起那时候的场景,坚决摇头,“不。我宁愿伤害自己,都不想要那些人渣动我一根手指头!” 宋知闲感受到她几秒颤抖。 立马握住她手,“我以绝对不会再让这种事情再发生。” 他紧握着她的手,滚烫,热意。 江窈抬起眼,望着那双认真的眼睛,心脏跳漏了一拍。 她抽了回来。 宋知闲一天来三次病房,早中晚,每个时间点都会来送饭,而且每次送来的食材都不一样,变着花样儿换新的。 把医院里的小护士都羡慕坏了。 每次男人来看江窈的时候,病房外总是聚拢一群小迷妹们,亮着星星眼,说他长得又帅,家里有钱,对女朋友还这么好! 江窈觉得,男人才算是那个祸水。 她在医院躺不住,说自己明天就要去上班。 宋知闲瞥她脖子,“伤口是好的差不多了。但像你这么喜欢上班的人,还是我见到的头一个。” 江窈嘀咕,“上班还不是为了挣钱吗。要是天上能掉金元宝,这破班我也懒得去上。” “你想得倒美。”宋知闲想起什么,“你妈妈是不是快出院了?” “你怎么知道?” 她警觉皱起眉头。 “你现在在外面租的那个公寓太小了,如果和你妈一起住肯定会很挤。我已经让人给阿姨安排了一套大平层公寓,离医院近,附近公园也多,很适合江阿姨这样的年纪,有空的时候,还可以散散步什么的。另外,我还给她安排了两个保姆,一个打扫卫生,另外一个就负责每天做饭。你看怎么样?” 他忽然又对她这么好,凡事都安排得细致妥帖,挑不出一点毛病。 江窈错愕,“为什么忽然又这样?” 宋知闲再道,“对了,还有桃桃。这段时间你应该都是放在别人家寄养的吧,等江阿姨出院后,你也可以把桃桃带过去。让江阿姨每天去附近公园遛遛狗,呼吸呼吸新鲜空气,对恢复身体也好好处。就算哪天累了不想遛,也可以让保姆去。” 江窈沉默半晌,“这些你安排的是很好,但我不能答应。” 她已经有自己的想法和计划。 而且之前,因为和男人吵架,男人就一气之下断了江母的医药费和护工费,强迫江窈低头。这种被威胁的感觉,江窈不想尝试第二次。 “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我保证,不会再和上次那样了,这次是我自愿,我一定说到做到。”他认真道。 江窈视线落在被子上,“嗯,我也是说认真的。我妈的事情,我自己心里已经有计划了,不牢宋总费心。” 出院那天。 江窈特意贴了个好运符放在手机背后。 这段时间,她真的太衰太倒霉,几乎什么不好的事情都能落到她头上。看来科学的尽头是神学,她得请神明保佑保佑自己。 梁思琪在改了十几版之后,江窈又要了第二版和第三版的结合体,梁思琪当场的表情想吐血,江窈笑得很快意, “我也不是故意为难你,一直磨你,也是想让你做出更好的东西。没想到你越磨还不成器,算了,看在同事过的份上,就要这一版吧。” 梁思琪脸色难看,很想说什么,但她又怕自己开口,这一版的合作都不行了。 她的心血全部白费! 梁思琪咬牙切齿签下合同。 江窈居高临下,“回去就按上面的东西去执行吧,要是出现什么豆腐渣工程这种问题的话,那就即刻取消所有合约!” 一个小时后,莉莉发来消息,说梁思琪回公司后,眼角都是红的,显然是哭过。 哟呵,还被自己气哭了? 江窈内心畅快,做事情都哼着小曲。 没有缇娜后,江窈感觉工作环境舒服了太多。 不仅如此,现在市场部没有人再敢惹她,只要江窈跨门一步,一个个都捧着她,问她要吃什么喝什么,甚至邀请她一块去吃午饭的人都有,想和她打好关系,弥补之前犯下的过错。 连汤姆都来主动示好了好几次。 江窈都不为所动,一个赛一个的冷淡。 之前刚来的时候,他们都对她什么嘴脸,她就照样偿还。 因为她医院出来的快,脖子上的伤口还有点小痕迹。 江窈不想让人知道伤口的真实原因,就用创口贴给贴了起来,那些人看到了,就私下议论说江窈脖子上的是吻痕,肯定是宋知闲吸得太用力,粉底液掩盖不掉,江窈才用上创口贴的。 那讲的叫一个绘声绘色,仿佛直面现场似的。 江窈觉得很无语。 林峰发来消息,说她出名了,以后升职了千万别忘了她。 江窈说自己才刚来一个多月,升什么职。 林峰:【集团老板娘的职位还空着,你不考虑考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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