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死当天,顾总和白月光订婚了_第712章 把我卖到缅北吧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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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一直不在状态。
  陆北扬其实比任何人,都知道她和顾聿一现在的关系。
  他刻意地回避了关于顾聿一的事情。
  只是提到了关星辰。
  “听说星辰订婚了。”
  沈沐欢点头,“是啊。”
  “之珩哥人挺好的,而且两家门当户对的,应该很快就好事近了吧。”
  沈沐欢很久没有跟关星辰联系了。
  每个人都面对着自己的糟心事,互不打扰,就是最好的祝福。
  “希望吧。”
  陆北扬叫了份甜品,递给沈沐欢,“吃点甜的,心情会好很多。”
  “谢谢。”
  她确实不饿,但是甜品总会给人一种很幸福的感觉。
  就像陆北扬说的,心情会好。
  “陆先生,你是在海城有公司吗?我记得你好像是江城人吧?”吃了甜点,她也爱说话了。
  陆北扬点头,“有陆氏的分公司在海城,我是偷懒,跑到这边来的。”
  “什么时候回江城?”
  “等我表哥过来,我们一起回去,他也不经常回国,这次是有医院邀请他过来会诊的,不过他是个吃货,得先到这边吃他心心念念的海城菜,才回江城。”
  沈沐欢听到手术这两个字,不自觉地问了句,“你表哥是医生啊?”
  “是啊,这次回江城是去福德医院……”
  听到福德医院的名字,沈沐欢激动地放下甜品,“是迈克医生吗?”
  “你认识我表哥啊?”
  “不,我不认识,是我爸,他是来给我爸来会诊的。”
  这也太巧了。
  陆北扬也很意外。
  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太巧了,等我表哥来海城时,咱们约一起见个面,好好聊聊你爸的病情,如果需要动手术,让他给你爸早一点安排,这个,我去跟他说。”
  沈沐欢开心地点头。
  她知道,像这种国际专家,做手术是要排期的。
  如果有熟人,就好说话多了。
  “太好了,谢谢你陆先生。”
  “别客气,能帮上你,是我的荣幸。”
  他终于在她的冷冰冰的小脸上,看到了久违的笑意。
  站在咖啡厅的外男人。
  双手插在裤子口袋,就那么眸色渐冷的看着里面一男一女在谈笑风生。
  很扎眼。
  让他怒气翻腾。
  “把她给我叫出来。”他的声音很低,令人生惧。
  容秘书替沈沐欢捏了把汗,“好的,顾总,我去叫沈秘书出来。”
  很快。
  沈沐欢跟在容秘书后面走了出来。
  紧跟着出来的是陆北扬。
  “聿一,我和沐欢是偶然遇见的,一起喝上咖啡,你别生气。”陆北扬想替沈沐欢解释些什么。
  顾聿一的脸色很冷,微压的墨色眸子,透着危险,“是吗?偶遇?喝咖啡?北扬,你到底在打什么主意?”
  “聿一,你误会了,我和沐欢真的……”
  顾聿一没等陆北扬说完,就冲沈沐欢吼了句,“上车。”
  沈沐欢很乖巧。
  也不反抗。
  坐进车子后排后。
  顾聿一用警告的语气,跟陆北扬说,“别打她的主意,你就还是我的朋友,如果你要跟我抢女人,我们就当没认识过。”
  “聿一,你误会了,我们……”
  陆北扬没有解释完。
  车子已经扬长而去。
  发动机轰鸣。
  “回盛隆苑。”顾聿一咬着牙根说。
  司机大气不敢出。
  容秘书也噤若寒蝉般的坐在那儿,一动不敢动。
  车子以最快的速度,开到了小区。
  顾聿一扣着沈沐欢的手腕,回了二十六层。
  人被狠狠的推进屋内。
  她踉跄了一下,平静的等着顾聿一发疯。
  “为什么要跟陆北扬一起?”
  “他不是解释过了,偶遇。”她冷清清的说。
  顾聿一气不顺地脱下外套,重重地丢出去,“偶遇?就算是偶遇,那为什么要一起去喝咖啡?那咖啡就那么好喝,还是说,因为他这个人,咖啡才变得非喝不可?”
  沈沐欢无法解释。
  也不想解释。
  她淡淡地掀起眸子,看向顾聿一,“我连喝咖啡的自由也没有了吗?”
  “为什么非要跟男人喝?为什么非要跟陆北扬喝?你想达到什么目的?还是说,他真的借给了你八百万,你出准备跟他达成什么交易,说啊。”
  沈沐欢没有话说。
  她就那么近乎木然地站在那儿。
  由着他吼。
  看一个人不顺眼,不过就是如此吧。
  她就算是不跟陆北扬喝咖啡,就算是她一个人在那儿,他也会找各种理由来跟她发疯。
  “顾聿一,我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你这么讨厌我,这么恨我,还要把我留在你身边,我知道你是想折磨我,但你每天冲我吼来吼去的,你不累吗?”
  她在这一刻,甚至可怜起了面前的男人。
  他明明可以不用跟自己计较两年前的事情。
  他偏要计较,还要报复。
  毁掉一个女人最快的方法,不是冲她吼,是让她没有活下去的勇气。
  他做到了。
  沈沐欢浅垂下了长长的睫毛,黯然的叹息了一口,“要不,你把我卖到缅北吧,那里有很多对付女人的办法,可以让我生不如死,你也省心了。”
  他不可思议的看着她。
  她在说什么鬼话?
  她真的以为他不敢吗?
  “我告诉你沈沐欢,你再惹我不高兴,我真的可以把你卖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到时你哭爹喊娘,也不会有人来救你,你最好想清楚。”
  “那你要我怎么做?”她眼眶红着,无奈又无措地望着他,“我是个人,我不可能跟这个世界全部隔绝,顾聿一,要不,你砍我一支胳膊,要不你就断我一条腿,只要你消气,放过我,我由着你,行吗?”
  沈沐欢冲进厨房,拿了一把菜刀过来。
  强行塞进了顾聿一的手里,“你看我哪里好,你就砍哪里,我绝无怨言,你来砍,砍啊……”
  她红了眼。
  谁还不会发疯啊。
  她只不过是在忍。
  但她发现,忍根本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他要的根本就不是她的顺从。
  他要的就是把她逼疯。
  男人把菜刀扔了出去,半晌才从喉咙里挤出一句,“你真的是疯了。”
  “是,我是疯了,我是被你逼疯的,顾聿一,要么我们就都死,一了百了。”
  沈沐欢还要去捡菜刀。
  被顾聿一拿起来,直接扔到了门外。
  他扣起她的手腕,带到卧室,把她压在身下,狠狠地吻住了她的唇。
  她咬他,抓他,扯他的头发。
  最终反抗无效。
  他轻而易举地占有了她。
  “我看你就得狠狠收拾,才能听话。”
  他擦了擦唇上的血,再次吻上女人的唇,与她纠缠。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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