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林奕澄失望了。 唐蜜生了个儿子。 剖腹产,八斤重的大胖儿子。 其实唐蜜没有胖多少,裴文颖说这叫养孩子。 有的孕妇很胖,但孩子生出来没有多重。 唐蜜则相反。 不管男孩女孩,家里人肯定都是高兴的。 以前说女人生孩子,那是鬼门关走一圈。 现在虽说医学水平发达了,但生孩子做手术,毕竟有很多不确定因素。 因此最后母子平安,真的是一句叫人期待的话。 裴文颖早就叫人起好名字了,当然也征求了唐蜜的意见。 之前林奕澄生孩子,她作为外婆,也不好过多插手。 但现在唐蜜生的是她的孙子,关于名字,顾中越自己倒是没有什么意见。 他就说交给裴文颖和唐蜜,她们喜欢什么就叫什么。 裴文颖征求了唐蜜的意见,去找了人给起的名字。 如果是男孩子,就叫顾京墨。 京墨是中药制剂,这名字意味着有才华,博学,满腹经纶。 唐蜜对这个名字很满意,以后孩子会不会满腹经纶,她不知道。 但她很喜欢这个名字。 顾京墨刚生出来就不丑。 毕竟八斤重的大胖小子,不像陆景斓小时候,皱皱巴巴的。 不过,两三天以后,顾京墨就更好看了。 池微末算是相信了,顾家人的颜值有多逆天。 这孩子一个比一个好看啊。 唐蜜生了男孩,林奕澄的愿望落空。 她又把希望寄托在了池微末的肚子上。 没办法,要真的各家就陆景斓这么一个女苗苗,想也知道会被宠成什么样。 可人家顾重星和池微末刚结婚,她这个当姑姑的,也不好直接就催生啊。 林奕澄甚至去找秦宝环和季书妍。 让她们赶紧生二胎。 有本事自己生个女儿出来,别整天盯着她家的斓斓。 因为唐蜜生孩子,又做了手术,这几天都在医院。 所以林奕澄索性带着孩子搬去了顾家住。 秦宝环本来想看看陆景斓的,听说她去了顾家,反而也不好在这个时候过去添乱。 她给林奕澄打电话:“你可把我乖崽看好了,不准欺负她!” “行行行,就她乖,我这个亲妈还会虐待她,是不是?” “那可说不准。说不定你看我们乖崽粉雕玉琢,众人喜爱,心里嫉妒呢。” 林奕澄哭笑不得:“你把用在陆景斓身上的耐心,也分点给你儿子不行吗?” “那不行!儿子皮糙肉厚的,多打几顿,长记性。” 林奕澄说:“你可真是……算了,等忙完这几天,你带着景琛来住几天。”m.biqubao.com “这还差不多。” 秦宝环之所以隔三差五就来住,一来孩子们在一起,好带。 反正一只羊是赶,一群羊也是赶。 施景琛和弟弟妹妹在一起,反而还乖巧一些。 唐蜜在医院住了五天才出院。 之前也讨论过,要不要去月子中心。 征求了唐蜜的意见,她说回家来坐月子。 家里条件可不比月子中心差,营养和护理都能跟得上。 再说家里人多一点,也热闹。 都去了月子中心,又剩裴文颖一个人在家了。 果然,裴文颖也是希望她在家坐月子的。 这样至少在家里,她想什么时候看孙子,直接上楼就是了。 不得不说,小家伙长得是真好看。 出院才六天,就能看出来以后绝对是个大帅哥。 不过顾京墨这性子可不怎么样,有事没事就嚎几嗓子。 他营养好,胖乎乎的,嗓门也大。 只要睁眼,就得有人在他身边陪着。 不然就干嚎。 好不容易嚎出几滴泪,一看有人来了,他立即就能咧嘴笑。 也是很神奇了。 顾中越说:“真是欠揍的小子啊。” 话是这么说,但抱在怀里的时候,依旧小心翼翼的。 哪里舍得揍啊。 顾重星小的时候,他正是工作最忙的时候。 那时候年轻,有野心,要往上爬。 真的没有多少时间给孩子。 现在虽然还是忙,但比那个时候好多了。 而且他和唐蜜感情亲密,对孩子自然也就更亲热一些。 裴文颖也是,当年顾重星出生的时候,他们并不在一起住。 顾重星姥姥伺候的月子,她这个当婆婆的,也不好插手。 只能偶尔过去抱抱孙子。 再说她那个时候有心结,看见小孩子,难免就想起自己出事的女儿。 所以相对来说,她照顾顾重星的时间,也是不多的。 只能说,顾京墨出生在了好时候。 林奕澄认祖归宗了,裴文颖没有心结了。 顾中越到了这个岁数,也没有年轻人那么大的野心了。 何况,坐到了他现在的位置,再想往上,也不是单凭能力了。 而且他这两年,自从结实唐蜜,和她结婚,感受到了爱情的魅力,也更多把精力放在了家庭上。 这个时候出生的顾京墨,对他的意义,肯定是不一样的。 所以顾京墨得到的关注和爱护,肯定是不少的。 就连顾重星这个大哥哥,对他也是关爱有加,只要在家,就恨不得一直抱着他。 这是和自己血脉相连的弟弟。 虽然不是同一个母亲,但在顾重星心里,已经把唐蜜当自己妈妈了。 而且顾京墨这个孩子,确实好玩。 他才几天,就能看出来是个很有意思的性格。 别的孩子吃了就睡,就算是哭,可能是拉了尿了饿了,家长处理之后,就又睡了。 他不是,他是时刻都在干嚎,有事没事就嚎两嗓子。 除了睡觉的时候,其他时候就没有安生的。 唐蜜真是哭笑不得:“他这个性格像谁了?反正我小时候肯定不这样。” 裴文颖说:“像谁,像他老子呗!” 唐蜜吃了一惊:“不可能吧?中越小时候这样?” “对,一模一样。”裴文颖说:“你看他现在这么沉稳,小时候可坏了,蔫坏蔫坏的。” 唐蜜听了就想笑。 裴文颖说:“我看这个臭小子,以后心眼肯定比星星多。” 唐蜜说:“不知道有没有科学依据,但人家都说老二心眼子多。” “不知道别人家的怎么样,咱家这个,肯定是这样的。”裴文颖说:“看吧,等他长大一点,不定怎么折腾他哥哥呢!” “妈,你可得看着点,到时候不能让他对星星不尊敬。当然了,我也会教他的。” 裴文颖笑道:“放心,咱家的家教,错不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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