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南笙心中既是焦急,又是气愤。 可是面上,却又不能对江挽清有一丝一毫的怨言。 宋南笙心中快要憋屈死了。 巴不得这江挽清快点死去好了。 早知道就不听周子顾的话了。 艳娘子也诧异地瞧了江挽清一眼,似乎是没料到,江挽清会帮自己说话。 顿时间,便开口道:“我只听闻,国公府不过一位七小姐,江小姐,你怎么喊她妹妹呢。” 江挽清言笑晏晏着:“她是兴昌侯爵府的表小姐,如今我既是嫁去了兴昌侯爵府,她也是喊我一声嫂子的。” 艳娘子瞧了一眼,江挽清怀中闭着眼睛呼呼大睡的小小。 笑着说道:“这是你的女儿?容貌很像你呀,想来随了母亲,日后也是一个漂亮的姑娘。” 江挽清温柔地看了小小一眼,瞥向艳娘子:“多谢夸赞。” 二人对宋南笙先前的话,自动忽略了过去。 一旁的宋南笙,脸上甚是无语。 如今周慕笙在无忧阁里的人手里,还不知道如何了。 这江挽清竟然还有闲情雅致和这人聊天! 顿时间忍不住开口道:“嫂子,如今可不是聊天的时候了,最重要的,不应该是找到慕笙麽。” 江挽清还未开口。 一旁的艳娘子,带着几分嘲弄语气:“这位小姐,还真是关心别人的儿子!怎的,难不成你真是那孩子的亲娘?我可听闻了,那位少爷,可是认养来的。” 宋南笙脸色一僵,瞳孔骤缩,似是被抓住了尾巴一般。 连忙辩解着:“我还是未嫁人的姑娘!你在胡说什么!我自幼在兴昌侯爵府长大,慕笙是兴昌侯爵府唯一的少爷,我关心几分,还错了麽?” “未嫁人的姑娘?” 艳娘子一字一句地念着,目光却是一寸一寸打量着宋南笙。 深邃的眼眸里染上似笑非笑的意味。 真是有趣,明明都是生过孩子的女人了,竟然还有脸说是未嫁人的姑娘… 宋南笙被艳娘子的目光瞧得有些心虚,目光闪躲着。 江挽清这时,便也不再耽误下去了。 开口问道:“艳娘子,您既然是给兴昌侯爵府送了消息的,想来也是没有伤害慕笙的意思。如今我们来了,您便说个数吧,需要多少钱才能带走慕笙。” 艳娘子听闻,眼角眉梢淡开了笑意。 然后伸出了一根手指头:“江小姐是个爽快人,我便也不和你掰扯了,就这个数吧。” 一旁的苏嬷嬷疑惑着:“一…一百两?” 而宋南笙则是松了一口气,一百两,倒也还行。 艳娘子笑着摇了摇头:“我们无忧阁是做大生意的,一百两…太少。” 一旁的莫语同苏嬷嬷相视一眼,而后追问道:“难不成是一千两白银?” 苏嬷嬷忍不住吸了一口气。 自己一个月,也才发几两的银子罢了。 这慕笙少爷,不过才五岁不到,便花钱这般阔绰了… 而一旁的宋南笙,脸色也有些难看了起来。 艳娘子脸上哭笑不得:“不是一千两白银,是一千两黄金!” 江挽清抬眉,眼底含笑。 看来,周慕笙的野心倒还是挺大的。 若不是想着赢了这一千两黄金,又怎么会输了这一千两黄金呢? 苏嬷嬷和莫语,已经呆滞在原地了。 那可是一千两金啊! 宋南笙的脸色,更是憋屈上了几分。 她那深邃的瞳孔幽幽地泛着波光,眼底的冰冷一闪而逝。 冷笑了一声:“你们无忧阁,是赚不到钱了吗?如今竟然是诓骗一个年仅不足五岁的孩子的钱!一个小孩子罢了,怎么会输一千两黄金!” 江挽清默不作声,脸上也是带了一丝为难的神情。 有一下每一次地轻轻拍打着小小,哄着对方睡觉着呢。 面对着宋南笙的质问。 艳娘子倒也不慌张。 不慌不忙地回道:“他自己愿意赌的,赌注也是他下的,我有人证物证,你就算是官府告我,我也是有理的。” 顿了顿,艳娘子眉眼上多了一些嘲弄意味。 又带上了一些强硬的语气说道:“只是,不知道我将兴昌侯爵府的小少爷告上了官府,这兴昌侯爵府的面子,还存在与否!这小少爷的前途,还能坦荡不!” 宋南笙听闻,气得忍不住后退了几分。 眼中带着化不去的冰冷之意。 眉心紧紧蹙起。 她不敢赌! 如今,慕笙是她唯一的一个孩子。 她的所有前途和荣耀,都压在了周慕笙的身上啊! 宋南笙紧紧咬着唇,眼中化不去的不甘心。 等开始慕笙有了出息,她当上了兴昌侯爵府的夫人,定要让这人好看! 而后,她又看了一眼江挽清:“嫂子,这一千两黄金…” 江挽清面容上带着一丝难色。 而后皱着眉头,叹息了一声。 语气有一些焦灼:“妹妹,怎么办,我如今身上也是一分钱也没有了。” 宋南笙瞳孔微缩。 不可置信地回道:“怎么会!方才在铺子,你不是还买了那些首饰麽!况且,你不是有很多嫁…听闻嫂子嫁到兴昌侯爵府时,也是带了不少铺子来的呀。” 江挽清深深地叹息了一声。 摇头说道:“这些年都贴补了兴昌侯爵府,我哪里还有多余的银两呢,况且,这一次买首饰,也两这一个月手中能用的银两,都花完了呀。” 一旁的莫语,还适时地打开了荷包。 里面果真是空的。 宋南笙狐疑地看了江挽清一眼。 江挽清没钱,怎么可能呢! 难不成是不愿意赎慕笙? 还是…这一年,真叫江挽清的所有嫁妆,都贴补了兴昌侯爵府了? 宋南笙也拿不准想法。 这时,江挽清又抱着小小,脸上带着一丝为难之意。 适时地开口:“妹妹,你还有钱么,左右你都送了小小三千两黄金的头面。小小有了见面礼,慕笙这里,你也不能落下啊。 妹妹啊,你就在拿出一千两黄金赎慕笙吧,就当是你给慕笙的见面礼了,等慕笙长大了,定然会好好孝顺你的!” 宋南笙听着这话,两眼一黑,顿时间气笑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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