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叔陶婶,时间匆忙,所以就把纳采、问名、纳吉的步骤给全都集中在今日了。还请二位谅解。” 祝辛回有些愧疚地解释了起来。 得知他是要给京城的大官办事,陶大叔陶大婶急忙道:“没事,咱们两家这么多年的情分在这,我们相信你。” 祝辛回总算露出了笑。 “虽然时间匆忙,但婚礼还是要办的,要让村子里的乡亲们都知道,陶桃跟我是正儿八经拜了天地,随我去赴任的夫人。” 听到他这话,陶大叔和陶大婶脸上的笑意更浓了。 “好好好,听你的。” 双方谈妥了五日后成婚,祝辛回就被孟山川等人带走了。 他现在身上的任务可重着呢。 那些想要打听的人,全都来不及。因为祝辛回上了马车,离开了。 他们只能一窝蜂凑到了陶家。 陶大娘急忙让儿子闺女出来帮忙,把聘礼都搬到家里去,万一有人顺手牵羊,偷走了聘礼,那可就麻烦了。 “老陶,祝家那小子发达了吗?你们怎么舍得把女儿嫁给他一个瘸子的?” “就是啊,老陶,祝辛回是遇上贵人了吗?” 一个又一个的问题冒了出来。 陶大娘带着儿女收拾聘礼,陶大叔负责应付那些好奇的村民。 “辛回那孩子有出息,得了贵人的赏识,要进京当官啦。”陶大叔骄傲地宣布了这件事。 人群里一片哗然,大家议论纷纷。 “怎么可能让瘸子当官,莫不是为了哄你们嫁闺女故意这么说的吧?”有人酸溜溜地开口。 “你胡说什么!”陶大叔怒了。 “不信就滚出去,别说这些晦气的话。” 他抄起扫帚,把人赶走了。 有那些机灵的人,直接开始攀关系了。 “呵呵,我看祝家那孩子就不错,长得一表人才,日后去了京城,若是能把腿治好,那就更好了。到时候,你们夫妻俩,可就享福咯。” “是啊是啊,咱们都是长流村的人。陶桃,你日后嫁了个当官的好夫婿,有什么好事,可不能忘了咱乡里乡亲的啊。” 被点名的陶桃不知道该如何回复。 这些人平日里和他们家也不是很熟啊,现在怎么好意思让她别忘了给他们好处。 真是富在深山有远亲,穷在闹市无人问。 陶桃默不作声,加快了手上的动作。 陶大叔随便应付了两句,便送客了。 他陪着家里人一块整理聘礼。 这份聘礼准备得很详细,就连陶桃的嫁衣也准备好了,就怕她来不及绣嫁衣。 这份心意,他们都很感动。 既然人家聘礼这般贵重,他们也得准备一些拿得出手的嫁妆才行。 陶家夫妻俩犯了难,他们得给女儿准备什么嫁妆,才能配得上这些聘礼呢? …… 祝辛回被带出了长流村,见到了陆晏时。 孟山川已经提示过他面前的人是谁,但是现在是微服私访,所以不要暴露他的身份。 于是祝辛回恭恭敬敬地行了一礼。 “小生祝辛回,见过四爷。” “不必多礼。”陆晏时摆了摆手,没有过多地和他寒暄。 毕竟附近等着驱虫的孩子太多了。 为了防止村民们不配合耽误时间,陆晏时让暗卫去找了当地的县太爷过来坐镇,再请了当地有名医馆的大夫来,让他们都把孩子送过来驱虫。 村民们看到县太爷都乖乖听话。 得知此次看病驱虫不需要花钱,纷纷把孩子送了过来。 回春堂的杨大夫原本不相信什么吹笛子就能治病,但祝辛回在他面前露了一手,他亲眼看到那些孩子从嘴里吐出虫子,捂着肚子哭天喊地拉了裤子,里边冒出虫子后,他佩服不已。 甚至还想拜祝辛回为师,学习这个技能。 但祝辛回小时候得过父亲的指导,练的是专门的功法,而非对着曲谱吹就能有那些功效,普通人学不来的。 杨大夫这才放弃了拜师学艺的念头。 肚子里有虫的孩子实在太多了,祝辛回吹了整整三日,临到结婚前两天,才将附近孩子里肚子的虫给驱赶干净。 曲扶风再把预防肚子生蛔虫的卫生小知识告诉县太爷,让县太爷发令。 所有人不得喝生水,吃饭前要洗手,注意卫生。 不然以后虫子还是会钻到肚子里的。 村民们亲眼见到孩子肚子里跑出来的虫子,震撼不已,忙不迭地都答应了,没有人跟着唱反调。 驱虫一事闹得沸沸扬扬,长流村的村民也知道了这件事。 众人这才知道,原来祝辛回暗地里拯救了他们的孩子。 大家伙顿时有些羞愧,于是在祝辛回和陶桃成婚的当日,都送上了最拿得出手的贺礼。 陆璃第一次吃农家大席,很是新鲜,因此吃得很开心,完全不挑食。m.biqubao.com 江鹤辞注意到陆琦对宴席上的某道菜似乎很是喜欢,多夹了好几筷子,于是便跑去跟做这道菜的厨子学了做法。 等回到京城了,他就能给二公主做她喜欢吃的菜了! 孟山川看着拜天地送入洞房的新郎新娘,娶媳妇的心在这一刻达到了巅峰。 他猛地灌了一口酒,又看了一眼坐在陆琦身边的金玉露,心“扑通扑通”狂跳。 要是他借着酒意去给金姑娘表白,她会不会答应? 酒壮怂人胆。 孟山川猛地又灌了两大口酒,决定勇敢一点。 再这样拖拖拉拉下去,他猴年马月才能娶上媳妇啊。 于是趁着众人闹洞房之时,他叫住了金玉露。 “金姑娘,我有事想跟你说。能不能借一步说话?” 看着他微微有些发红的脸,金玉露心跳忽然加快,她猜到了孟山川想跟他说什么。 但她害怕现在这样的关系被打破,慌忙道:“孟大哥,你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毕竟咱们孤男寡女的,天也黑了,说话也不方便。” 孟山川听到这话,微微皱眉,看到了正和陆玄蹦蹦跳跳想要去闹洞房的陆璃。 “九小姐,玄少爷,能不能请二位做个见证。” 陆璃和陆玄:? 见证什么? “金姑娘,有他们俩在,咱们借一步说话,就不算孤男寡女了吧?”孟山川一手牵着陆璃,一手牵着陆玄,认真地看向了金玉露。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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