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害啊,我的陆副院长,让你出去“避难”,你却搞定了进行性肌肉骨化症,你这是出风头去了吧。” 程潇潇的脸上,实在是一种说不清的表情。 这段时间,程潇潇每天都在担心陆晨的安危。 毕竟每天回家,自己的老爹总是口口声声说,陆晨这一次可是触及了不少人的”利益”。 就怕那些人狗急跳墙,拉着陆晨一起陪葬。 这种事情可是出过不少。 对于程潇潇来说,自然很是担心陆晨的安危。 生怕哪一天得到不幸的消息。 这让自己怎么办? 吴院长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才让陆晨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就当是给陆晨放个假。 可是谁能想到,陆晨就是闲不住,竟然跑去了浙大一附院折腾。 早知道是这样的话,还不如把陆晨留在上中心更安全呢。 至少,全国所有的三甲医院来看,上中心这一次的波及是最小的。 平时工作做的就好。 不像有些医院,院长书记双双被带走。 整个医院一度都陷入了混乱之中。 “其实也没有这么危险,我这不是好好的嘛。” 面对程潇潇的责问,陆晨也只能无奈地笑笑。 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好,这一点,陆晨不能不领情。 “那是你没遇上,君子不立危墙,这个道理,还要我告诉你吗?” “咳咳,你说的对。” “可是你就是不改。” 虚心接受,屡教不改,别看现在答应的好好的。 只不过,程潇潇还不知道,陆晨不仅仅是去了浙大一附院。 还抽空去了一次美国,给格里森夫人动了手术不说,关键还自告奋勇去了美国最顶尖的生物研究所。 甚至于,陆晨还当了一回007。 要是知道这些的话,呵呵。。。天知道程潇潇的脸要黑成什么样。 “行了,我现在平平安安在你面前,对了,我这段时间不在,神外的患者怎么样?有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没有。” “真的没有?” 这。。。 不太可能吧,随着陆晨的名气,在全国家喻户晓,上中心已经成为了神外患者的首选。 但凡是神外上的疑难杂症。 全国各地的患者,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上中心。 这也导致了上中心神外病人的暴增。 以前要说医生最怕流转的科室是急症科的话。 在上中心,规培和实习医生,最怕被分到神经外科。 是的。 上中心的神外,现在可是出了名的,加班已经是家常便饭的事情了。 365天,但凡是有10天能够准点下班,那就是祖上少了高香。 像是程潇潇这样的神外骨干,自从陆晨休息之后,几乎就没有休息过。 甚至于,程潇潇有几天,都是睡在医院的。 这可是把程院长给心疼坏了。 这。。。 虽然自己闺女的医术越来越好。 就算是放眼全国。 在神经外科的领域,程潇潇的名字都是响当当的。 可问题在于,在这样下去,自己闺女难不成真的要把自己的一辈子,都奉献给医学不成? 别说是谈朋友了,程潇潇连吃饭的时间,都是硬挤出来的。 就算是得到了难得的空闲,程潇潇都要关注于自己的论文。 根据inc的要求,程潇潇必须要在顶尖医学周刊上,发表3篇重量级的sic。 对于任何一名国内的专家来说,这个任务都不算轻。 幸好,当时在陆晨的指导下,程潇潇已经搞定了一篇,也已经发表在了《柳叶刀》上。 之后,程潇潇又是以《左枕下乙状窦后脑干清除术》为题,再次得到了顶尖医学周刊的认可。 而就在昨晚的时候,最后一篇isc也已经写好了。 这两篇论文,都是程潇潇在无数台手术的间隙中完成的。 不得不说,这段时间,程潇潇真的是拼了。 说实话,很多人都不明白,程潇潇为什么要这么的拼命。 对于他们来说,程潇潇已经走在了同龄人的最前端。 只要不是和陆副院长这个“怪物”相比,在国内,程潇潇就是最顶尖的存在了。 可这种情况下,程潇潇依旧是如此的拼命。 这。。。 这是不给其他人留活路啊。 只不过,对于程潇潇来说。 自己现在与陆晨的距离,并没有因为自己的努力而缩小。 反而是被越拉越大。 这对于程潇潇而言,自然是不能发生的。 程潇潇有着自己的骄傲。 如果有一天,陆晨完成了自己的目标,那么,自己就一定要站在陆晨的身边。 可是,内心高傲的程潇潇,绝不会接受双方巨大的差距。 所以,程潇潇无时无刻都在努力。 程潇潇要做到的,就是有一天,自己拥有配得上陆晨的身份,这样,才是真正的神仙眷侣。 好吧,这些话题,现在说起来,还是有些过早。 “一会帮我看一下论文,看看还有什么地方,是需要改进的。” “没问题,不过,你是以什么入手的?” 说实话,陆晨也很好奇。 程潇潇最近的研究方向。 以程潇潇目前的水平来说,太平庸的话题,估计她也不屑去研究吧。 “抑郁与脑胶质瘤的恶性进展研究。” “抑郁与脑胶质瘤的恶性进展研究?” 这。。。陆晨虽然知道,程潇潇的选课不可能平凡。 不过,陆晨怎么也没有想到,程潇潇竟然会选择这样一个冷僻的方面。 “是,就是抑郁与脑胶质瘤的恶性进展研究,我这一次正好遇到了一个患者,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而且,在几年前,就被查出了胶质瘤。” “所以,在抑郁症的治疗期间,患者的胶质瘤发生了变化?” “是,各项数据都变得不一样了。” 对了陆晨,程潇潇自然不会隐瞒。 所以,程潇潇也是以这位病人为基础,开始探索起了抑郁与脑胶质瘤的恶性进展性研究。 “题目很生僻,据我所知,对于这方面的研究,在国际上并没有多少的先例。” 目前来说,很多热门的神外课题,都已经被研究烂了。 想要在这些热门的方面有所突破。 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情。 而程潇潇的选择,则是非常的新颖。 可以说,很是吸引眼球。 在选题这方面,陆晨也不得不佩服程潇潇的敏锐度。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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