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奢侈品,大多分为两种。 第一种就是常见的品牌奢侈品。 一些大牌的钛合金掺杂黄金戒指,能够卖到五六万,更有甚者换成纯黄金打造就能卖到几十万。 要知道,一克黄金不过五百而已,跟几十万相比,相差太多了。 这就是一种奢侈品,容易被追求的奢侈品。 而贺春竹这种人口中的奢侈品,并不是大牌那种东西,而是属于奢侈品的第二种,真正名贵物件。 这种名贵物件,几乎都是一些罕见的,比黄金跟铂金要罕见很多,有些更是追求极品中的极品。 比如赌王手中那颗钻石,世界独一颗。 再比如罕见的猫眼石,真正的奢侈品,就算是猫眼石,那也要猫眼石当中的极品。 还有现在嬴梦珊所提取出来的这些稀有金属元素,那也是想当罕见且昂贵的。 至于黄金,不会被豪门列为奢侈品,在他们眼里,黄金更多的是以货币形式存在的。 贺春竹扬起自己的手,露出手上那块散发着淡粉色光芒的宝石,宝石纯净,看上去格外舒适,可如果仔细观察,会发现宝石的内部,有一种不规则的蓝色。 贺春竹有几分炫耀道:“帕帕拉恰蓝宝石,红莲与黄昏的结合,这种蓝宝石的内部包裹通常会很少,尤其是这种不见包裹体的更是罕见,整个炎夏的数量也有限,这才叫奢侈品。” 今天本身就是要洽谈珠宝奢侈品生意,所以这个宴会,贺春竹将自己最得意的珠宝戴上了,这几乎是她收藏当中最好的。 “至于价格,呵呵,现在有人愿意出近千万买,但愿不愿意卖是另外一方面。” 贺春竹晃了晃手指,又看向那位赵夫人的手。 “沈总,再给你科普一下,赵夫人手上那块,叫变石,在不同的灯光下变石可以自然呈现出不同的颜色,本体自然则是金绿色,而赵夫人手上这款,还出现有猫眼效应,这种变石,更是可遇不可求的,最主要,是稀有!” “再看沈总你手上这块。”贺春竹面露鄙夷之色,摇了摇头,“太过大众,放在普通人眼里或许是个名贵物件,但在我们这里,上不得台面,我能给出的评价,只有低级和廉价。” 赵夫人也看了眼沈秋水这边,摇了摇头。 赵夫人做这行做了很久,她是曾经上京珠宝奢侈品行业的龙头,而赵夫人的家庭,可以说是几代辉煌。 上京很多圈内人都知道,赵夫人是一个阶级化很重的人,她看重一切跟阶级有关的东西,早些年她的孙女跟人恋爱,对方也不是普通家庭,家里有几个亿,但赵夫人看不上对方,硬生生将那对拆散,最终那男方家庭消失在众人视野当中。 虽然没传出来什么,但谁都清楚,这件事就是赵夫人做的。 赵夫人开口道:“既然想做奢侈品,那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就不该戴出来,戴了,只是给我们这个圈子丢人而已。” 听着贺春竹跟赵夫人这般言论,沈秋水抬起左手,订婚戒指与她修长白嫩的手指在一起,如同一件精美的艺术品。 沈秋水轻轻抚摸着这枚戒指,开口道:“每个人心中对珍贵的定义并不相同,在我眼里,这就是最珍贵的奢侈品,一生只能拥有一次,一生只能拥有一个,无价。” 赵夫人没想到有人想进圈还敢这么出言怼自己,那张老脸上顿时露出不高兴的神色,出声道:“强词夺理,你这种人,做不了这行,还是算了吧。” 贺春竹见赵夫人这边烧起火来,顿时偷乐,她之所以专门介绍了赵夫人手上的变石,就是清楚赵夫人的性格,要把赵夫人拉进来,显然,这件事很简单,也很成功。 “老太太,这珠宝奢侈品行业这么大,你能做,别人也能做,况且刚才听人说,做奢侈品这行,自己就是一个招牌,你看看你,还怎么当招牌?这就不怕砸了自己家的招牌?” 一道声音从一旁响起。 齐天大步走了过来,牵住沈秋水的小手。 赵夫人脸色猛变,她的确已经老了,七十岁了,但女人都是爱美的,更何况是这个一生都在跟珠宝打交道的有钱女人。 在外面,大家只喊她赵夫人,没人敢提她的年龄。 而现在,齐天不光是喊出老太太这样的称呼,更是出言讥讽,这怎能让赵夫人不怒。 贺春竹看着齐天走来,听着齐天口中的话,一边咋舌这个齐天是真的狂,一边又在心中暗喜,她知道,这齐天跟沈秋水要有麻烦了,得罪了赵夫人,还想在上京奢侈品圈混? 痴人说梦! 赵夫人盯着齐天,开口道:“小子,你家长辈没教你什么叫敬老尊贤吗?” 齐天耸了耸肩:“我只看到了为老不尊,有些人如果不识货,大可去丰富自己的见识,而不是在这夸夸其谈,这个样子真的会让自己显得很蠢。” 赵夫人大怒,一巴掌拍到面前的玻璃罩上:“你说什么?” 齐天撇了撇嘴:“实话实说而已。” 贺春竹这时在一旁帮腔道:“齐天,那我们同样是在实话实说,沈总手上的这枚戒指,的确很掉价,而你应该反思一下,这件事跟你也有很大的关系。” “掉价?我只是怕有些人不识货。”齐天开口,“不识货不怪你,但不懂还在这胡乱叫嚣,就是你的问题了。” “你说什么?我不懂?”贺春竹顿时不乐意了。 “你很懂吗?”齐天反问,“你跟这个老太婆站在这里,就是无知两个字!” “小子!你很狂!”赵夫人死死咬牙! 贺春竹指着沈秋水的手大声道:“你说我不懂!好,我来告诉你,这戒指上的钻石不过一克拉多一点,纯净度虽然算是不错,但价格也就在十五万左右,至于戒指本身,无非就是铂金掺杂一些其余金属,价格更是低廉,你说我不懂?” 这边的争吵,让大家都把目光放到沈秋水左手的婚戒上面来。 “这是……”一道惊呼声响起,就见嬴梦珊大步跑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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