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秋水在这一刻,将她那很久都没表现过的强势拿了出来。 沈秋水语气严厉,显得很生气,但能够清楚看到,她的泪水在眼眶当中打转。 沈秋水最终没有止住,泪水顺着脸庞滑了下来。 齐天走上前去,伸手擦拭沈秋水脸上的泪水,猛然间用力将沈秋水揽入怀中。 “对不起。” 齐天认真的开口。 “呜呜呜!”沈秋水再也没有忍住,扑在齐天怀里嚎啕大哭起来。 这哭声当中,有着委屈,有着齐天被抓走时的害怕,有着她在着急坐上族长之位时的心酸,也有着看到齐天回来时的庆幸。 齐天能清楚感受到自己衣襟被女人的泪水打湿。 过了好半天,沈秋水的哭声才逐渐减弱,那梨花带雨的模样惹人怜爱。 齐天轻轻擦拭着沈秋水脸上的泪痕:“好了好了,没事了,我答应你,以后做什么事之前我们都先一起商量,好吗?” “嗯。”沈秋水抹了把眼泪,从齐天怀里挣脱出来,跑到一旁去拿手机,“我得给常澜说一声你已经回来了,她跑到上京找人帮忙去了,齐天,你运气真好啊,昨天知道你出事之后,常澜急得光掉眼泪,你说哪一天我俩为了你打起来怎么办?” 齐天很聪明的避开话题,出声道:“你顺便给常澜说下,常家的事已经解决了,利刃那边明天一早就会有调查组出发,还常家一个公道,让她不要着急了。”biqubao.com 沈秋水意外的看着齐天:“话说你去上京这不到二十四小时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你平安无事回来,常家那边也重新调查,这不符合正常情况啊。” 齐天竖起一个大拇指:“我家是这个。” 沈秋水给了齐天一个白眼,没再问了,她自然不信齐天的话。 齐天之前的经历,沈秋水是知道的,又是坐牢又是怎么样,齐天不愿说,大概率是不想让自己担心。 沈秋水也是个懂事的人,不再追问。 沈秋水拨通常澜的号码,很快电话接通,那是一个新的号码,只有沈秋水知道。 当得知齐天安然回来,常家也没事了之后,常澜大松了一口气:“秋水,我在这个长辈家住两天,等我回去之后再去祝贺你。” 沈秋水挑了挑眉:“消息传这么快?” “消息倒不快。”常澜在那边轻笑一声,“不过齐天都回去了,肯定也没意外发生。” “看样子齐天在你心里评价真的很高,好,那我就等你回来咯。”沈秋水和常澜寒暄了几句,挂断电话。 远在上京的常澜听着电话中的忙音,将手机收了起来,转过身看向身后一个中年女人:“姨,那边没事了,你有消息吗?” “有一点。”中年女人微微一笑,指了指头顶,“说是有人放话了,但具体什么情况我就打探不到了,那个齐天,你男朋友?” 常澜俏脸微微一红,旋即摇头:“不是,就是普通朋友。” “呵呵。”中年女人露出一副看透一切的模样,“如果是普通朋友,你这丫头可不会来找我,给你说啊,我们女人这一生,其实很短的,男人到四十岁,甚至五十岁依旧辉煌,但我们女人只有这些年,遇到一个喜欢的人不容易,人的幸福,从来都不是谦让出来的,你看看我,如今这个年龄,有时候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常澜走了过去,搂住中年女人的胳膊:“姨,现在不知道有多少人羡慕你呢。” “羡慕我?呵呵,只是羡慕我一些别的东西而已。”中年女人看着常澜,“丫头,我问你,你羡慕我吗?天天回到家后一个人待着,如果让你选,你选这样的生活吗?” 常澜目光下意识扫视着这豪宅,虽然装修华贵,光是一个摆台就不是有钱能买得到的,但却给常澜一种空荡荡的感觉。 常澜的内心当中,是不喜欢这样的生活的,哪怕有再多的钱,常澜也不喜欢。 就如同常澜第一次和齐天见面那天说的那样,常澜可以接受家族的联姻,但至少要有仪式感,要去恋爱,要试着去喜欢对方,这是常澜想要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对一个女人来说,才是最美好的。 愿意选择这样的生活吗? 常澜心中已经有答案了。 “姨,我愿意。”常澜这么回道。 中年女人意外的看了眼常澜,随后摇了摇头:“丫头,我刚刚从你的眼中看到了失落,你不喜欢这样的生活。” “对,不喜欢。”常澜点头如实道,可话锋一转,“但我愿意做像你一样的人,我爷爷他在那个位置上那么久,只是因为站在了苏河的对立面,只是苏河一句话的事,常家就彻底被毁了,我爷爷坚持多年的一切化作乌有,利刃的人去天银,说把齐天带走就把齐天带走,面对这一切,很无力,如果想要的生活随时会面临这种无力,我倒是愿意选择另外一种生活,至少不会在自己重要的人遇到危机的时候,只会抹眼泪。” 中年女人听到这话更加意外了:“丫头,这些年来,你也没少来看我,但这次的你,变了个样。” 常澜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姨,只是以前的我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常澜说话间,脑海中想到昨天夜里沈秋水对自己说的话。 “我必须要坐上族长的位置,齐天如果有事,我要所有跟此事有关的人为他陪葬!” 在常澜的印象中,那只是一个在商场上征战的女人啊,可只因为齐天被带走一件事,她就好像彻底变了一个人。 常澜还清楚记得当时沈秋水眼中闪烁的光芒。 叫疯狂! 中年女人走向一旁:“丫头,我走过一段路,所以我知道,有些路走过来有多么的累,尤其是对于我们女人来说,有时候人做出决定,是要等一个晚上,再等一个白天,明天中午你给我个答复,如果你选择平淡的生活,我安排你回天银,如果你想要别的选择,明天晚上,跟我去个酒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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