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夜晚很长。 齐天坐在卧室内,现在是晚上九点半,父母都已经睡着了。 一阵刺眼的灯光打到了齐天卧室的窗户上。 齐天坐在床上看了一眼,一辆劳斯莱斯就停在楼下,灯光不停的闪烁着。 齐天换好衣服,小声的走出家门,下了楼。 当齐天走下楼道的时候,那辆劳斯莱斯的灯光停止了闪烁。 身穿黑西服,戴着白手套的司机下车,将后车门打开,冲齐天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老爷在车上等你。” 齐天不用想,都知道来的是谁。 齐天并没有上车,就站在车外,开口道:“老爷子,这时候你应该在医院养病吧。” “托你的福,没死,特意来感谢一下。” 沈老爷子从车内走了下来。 看了一眼这公租房小区杂乱的环境,沈老爷子笑道:“陪我走两圈?” 齐天耸了耸肩:“也行,刚好我也睡不着。” “那走吧。”沈老爷子迈开脚步。 司机想要上来搀扶,被沈老爷子伸手制止了。 小区里没有路灯,一片黑暗。 沈老爷子拿着烟杆,把烟袋点燃,火星在黑暗中一明一暗。 沈老爷子看了眼走在自己身边,神色如常的齐天,开口道:“这里很安静啊,我甚至都可以听到你的心跳声,你的心跳声很平静,说实话,我在来之前想过你会有怎样的表现,激动,愤怒,或者悲伤,唯独没想到,你会这么平静。” 齐天无所谓的笑了笑。 沈老爷子叹了口气:“我有点后悔了啊!事实证明,我还是有点小看你了,你但凡有一点情绪波动,都证明我们沈氏对你而言,是有地位的,不管是你要依赖沈氏做什么,还是要借用沈氏做什么,这都能说明一些问题,但偏偏你太平静了,就好像我们沈氏对你而言,可有可无一样。” “的确。”齐天没有否认,点了点头,“对我而言,沈氏的态度的确不重要,我留不留在沈氏,也不是特别重要。” 沈老爷子突然停住脚步,看向齐天,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你跟顾文一起拿着那纸婚约过来,顾文的身份,应该是一个领路人吧?你也不是一个劳改犯那么简单。” 齐天耸了耸肩:“老爷子,你现在问这个,还有什么意义吗?” “当然有。”沈老爷子盯着齐天,“你这种人在天银,就像是一颗定时炸弹,今天的事,我们沈家……” “老爷子,这种话,你就不用给我多说什么了。”齐天摆了摆手,“你是沈家的家主,沈火是你的亲生儿子,无论是从一个家主的角度出发,还是从一个父亲的身份来讲,你都不会选择去帮一个外人澄清什么,换做绝大多数人,也会是这样一个选择,你要承认是沈火下毒,沈火无法继续留在沈家,整个沈家也会分崩离析。” 沈老爷子点头:“你看的很透彻。” “我有点好奇,你来找我,是干什么?”齐天露出疑惑神色,“单纯想要来看看我是什么反应吗?” 沈老爷子吸了一口烟袋,连续咳嗽了几声,呛的脸都红了,但还是捏着烟杆:“哎,这都好多年不吸烟了,又捡起来了。” 齐天笑了笑:“没多长时间可活了,能享受就多享受一点吧。” 沈老爷子目光深邃的看了齐天一眼。 齐天撇了撇嘴:“今天给你号脉的时候看出来的,但具体的还得你拍个片子,不过你自己应该清楚是什么情况。” 沈老爷子收回目光,点了点头:“你的医术造诣很高啊,跟老黄说的一样,这件事,没几个人知道,脑癌,没几个月可活了,说不定这个年都过不完就得走,也让人看了,晚期,没得治,都已经扩散了,做手术也不过是多延几个月的命,还得躺在床上,吃饭都得人喂,那日子生不如死,还不如好好活几个月得了。” “的确。”齐天认同的点了点头。 沈老爷子叹了口气,看向齐天:“我说是你下毒害我,全家人中,唯有秋水那丫头不信,看样子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你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今天来,想跟你聊聊秋水那丫头的事。” 沈老爷子再吸了口烟袋:“你应该还记得我给你说过南山的事吧,南山惊鸿项目,秋水的父母死在那里,那件事至今为止都是一个迷,秋水想要一个真相,她必须得坐稳沈家当家人的位置,才能重启南山惊鸿项目,才有可能找到当年的真相,除了这个以外,别无他法。” 齐天琢磨了一下,问道:“这个项目还在你们沈家手里握着,别人没办法动?” “不。”沈老爷子摇了摇头,“不是沈家,是沈氏!我们沈家,只不过是沈氏当中的一个分支而已,当初的项目,有氏族的人参与,秋水不坐稳这个位置,她就没办法要求氏族的人重新开展一切。” 齐天点了点头:“看来你果然还是知道什么,只是不愿说而已。” “有些事提前说出来,并不会带来什么好的结果。”沈老爷子掸了掸烟杆,“我今天找你,为秋水的事而来,我不知道这近一个月的时间你俩是怎么相处的,但我孙女我了解,她对你,已经有感情了,所以齐天……” 沈老爷子忽然抬头,注视着齐天。 “我希望你能离开,我查了,你的父母在这个小区租着房子,你们也开了一家店,在悦海那里,只要你愿意离开天银,不用太久,只需要两年,甚至不到,你就可以回来,你想做的事,仍旧能继续去做,我愿意支付你们千万路费。” “呵呵。”齐天轻笑一声,“老爷子,你是不是有些太看得起我齐天了。” “我说了,你这种人留在天银,就像是一个定时炸弹。”沈老爷子死死盯着齐天,“我不知道你背后那个人要你跟我们沈氏联姻是为了什么,但现在顾文已经跑了,文尊集团内部动荡,撑不了多久,离开这,对你也好,对我们沈氏也好,对秋水而言,也是一件好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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