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世狂龙_第一百四十四章 重新复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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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河,一个宅院的屋子内,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看着手中的电话,浑身都在颤抖,他本以为,自己再也等不到这个电话了!可没想到,在自己八十寿宴的前一天,接到了这个来电!
  他是程三,程家老爷子,此时闭上眼睛,有泪水从眼角流出,脸上却带着笑容。
  洛河程家,可以说是整个宁省最早的豪门,也是当初第一个豪门!
  在那个万元户就是土豪的年代,程家的资产,就达到了一千三百万!
  那时能达到这样的资产,并不是程三那一辈人的努力就可以做到的,背景,人脉,缺一不可。
  当时还有传言,说程三的人脉,能跟天大的人物挂钩,但没人能够证实。
  后来程家更是越做越大,但随着通货膨胀,程家固有资产的价值比不过货币贬值的速度,又过了数十年的时间,各种行业都有人崛起。
  沈氏,友宏集团,文尊集团等,也都跻身豪门行列,程家的名声也就没那么响亮了。
  但这名声虽然不响亮,可程家的地位在整个宁省仍旧很高,哪怕文尊集团的顾文,都得给程老爷子面子。
  原因只有一个,人脉!
  曾经有人对程家人脉的猜测并非空穴来风,虽然人脉不像传言中快要登天那么恐怖,但也是要让所有人都得郑重对待的。
  可七年前,程家突然沉寂下去,理由无人知晓。
  老宅中,程三睁开双眼,拄着拐杖起身,推开房门。
  面前是一个大院,曾经这个大院多么繁华,整个宁省大大小小的人物都快把这里的门槛踏破了,宁省的第一辆汽车,就是停在这个院子了。
  可如今,院子里尽是杂草,显然落败了。
  七年时间,能改变太多事。
  程三本以为,自己到死之前都再也见不到这院子重新恢复以前繁华的模样,但今天,他又看到了希望。
  程三手持拐杖敲了敲地面。
  “咚咚咚。”
  闷响声传来。
  一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小跑了过来:“爸,怎么了?”
  程三看着眼前的人,开口道:“家里的人都回来了吗?”
  中年男人回道:“爸,你瞧你问的,明天你八十寿辰,那能不回来吗!谁不回来,我就打断谁的腿!现在都在那争着说明天要在哪给你办呢!”
  程三摇了摇头:“不用争了,明天就在家里办吧。”
  “家里?”中年男人愣了一下,“爸,明天肯定得大办一下啊,家里位置不够。”
  “把宴会厅清出来,让人好好打扫一下,还有这院子里的杂草,今天都找人来,全部清除!”程三拄着拐杖走出去。
  中年男人完全不解:“爸,我不明白。”
  程三走到宅院中央:“你去发请帖,从洛河,到天银,再到卫城,把那些老朋友都请来,热闹热闹。”
  中年男人听到这话,如同电打一般,愣在原地,半晌后他压抑着激动的情绪,不确定的问道:“爸,你是要……”
  程三深吸一口气:“我们程家这七年来,也够平静了,如今我也八十了,让我入土前,再看着程家热闹热闹吧!”
  “爸!当真?”中年男人还有些不敢置信。
  “去吧。”程三摆了摆手,“这也快中午了,再不去安排,我怕来不及了。”
  “好!我这就去!我这就去!”中年男人尽是激动。
  七年前,程三宣布程家收山,这让所有人都不理解,为什么突然要做出这个选择。
  但程三的命令,没人能反抗,这程家所拥有的一切,都是程家老一辈人打下来的,如今这些人里面,只剩一个程三,程三拥有绝对的话语权。
  程家无奈收山,七年来,他们也不止一次问过老爷子打算什么时候再出山,但程三都没有回复。
  程家人就这么等着。
  终于等到这么一天!
  沉寂七年,程家,要再次出山了!
  这次的寿宴请帖,就将说明一切问题!
  齐天从金鼎会所出来,正考虑着该怎么对付一下耿飞。
  这办公室里的手段,不能太强硬,也不能做的太生硬。
  反正对于齐天而言,这种事比让他跟人恶战一场要麻烦的多!
  以前上班的时候,齐天就讨厌办公室里那些弯弯绕绕的东西。biqubao.com
  正当齐天想着该怎么做时,沈秋水的电话突然打了过来。
  “齐天!你在哪?”
  “呃……”齐天本来想说在外面闲逛,但一想自己现在已经是沈氏的员工了,找了个借口,“在外面跑跑市场。”
  “闲逛对吧!”沈秋水直接毫不留情的将齐天拆穿,“你那边都没有项目开展,你跑什么市场?”
  被拆穿了齐天也不脸红,问道:“怎么了?”
  “陪我去买点礼物!明天有大事发生,程家……算了,说了你也不知道,你在哪,我去接你!”
  齐天看了眼周围,说道:“还是我去找你吧,十分钟后沈氏见。”
  齐天拦了辆车,到沈氏的时候,沈秋水已经开车停在门口等着了,很显眼。
  这集团大厦正门口显然是不让停车的,但这规矩对于沈秋水而言就不是规矩。
  齐天拉开车门坐了进去:“买什么礼物?”
  “我也不知道。”沈秋水摇了摇头,“所以想你来帮我出出主意。”
  齐天瞪大眼睛:“你都不知道?”
  沈秋水在职场多年,买礼物这种事应该是难不住沈秋水的才对。
  沈秋水揉了揉太阳穴:“要是一般情况肯定好选,寿桃啊,金佛啊什么的都行,但明天去的人很多,这些肯定送的人不少,我想让我的礼物在这一众里面脱颖而出,找你帮忙出出主意。”
  齐天一听就知道沈秋水说的是程老爷子,他也感觉有些头疼,买礼物什么的,一直都是让人为难的事。
  不过齐天又转念一想,当初是因为没钱,现在又不同,对沈秋水而言,钱肯定不是什么问题。
  齐天问沈秋水:“程老爷子有没有什么爱好?”
  “他啊……”沈秋水想了一下,突然问道,“你怎么知道是程老爷子?”
  齐天惊了一下,自己刚刚顺口就说出来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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