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黄雅君已经怀了楼家的骨血! 看来嫁入豪门实锤了。 就是不知道,要是秦冲得知这个消息,该是怎样的一种反应。 楼俊哲和黄雅君还在秀着恩爱,那边,楼九夜牵着楼云儿匆匆离开了房间,夏贵以及两个保镖紧跟其后。 因为时间紧迫,到达酒店门口停车场,上了车,楼九夜才打电话告诉楼俊哲,说他出去办件事,具体办什么事,也没跟楼俊哲说明,随后吩咐司机,叫司机把车子往玖陇农化所在的郊区方向开。 谁也想不到,他竟然是去古槐村。 或许有人认为,他这是要带人血洗秦冲古槐村那个家,也就是强闯民宅,直接把秦冲的老妈给杀了。 其实不然。 既然李改花没有死成,楼九夜摇身一变,忽然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守法商人,带上厚礼,改成去古槐村秦冲家里拜望李改花了。 等到秦冲回到古槐村,已经是下午四点多钟。 本来,秦冲是可以同一时间跟秦百合到家的,可土狗就是不肯配合,一路吊儿郎当,还故意把车子开成蜗牛的速度。 这也不是说土狗吃错了药,主要夏贵给他下达了指令就是蜗牛上高速,这样的话,就给做掉秦冲老妈腾出了必要的时间。 驶入唐州城区,出于对朱芳的有效保护,秦冲叫土狗把车子直接开到朱芳住的小区楼下,接着,他再打车回到古槐村,里里外外,这中间耽误了不少时间。 正是掐准这个时间差,楼九夜才黄鼠狼给鸡拜年,去拜望李改花的。 “哥,你咋能这样对我呢,关心归关心,可你这也太欺负人了吧?” 秦冲两手推开院门,迎面听见秦百合一阵数叨。 这让秦冲一头雾水,因为喝得太多,他这时还没醒酒,便也醉醺醺的问了句:“我哪点欺负你了?” 秦百合撒着小矫情,“你说,你干嘛非得找两辆警车保护我呢,这不是明摆着不相信我的开车技术嘛,这不是欺负人,还能是什么?” “啥,我找警车保护你?” 秦冲眼前顿时闪现一抹光芒。 秦百合点头,“嗯,还一直把我和妈送到家门口呢。” “咦,这是怎么个情况?” 秦冲越来越糊涂了。 忽然使劲一拍脑门,道声:“这个楼九夜!” “楼九夜?他怎么了?” “没事没事,忙你的去吧百合,啊对了,你先给我倒杯水百合,我中午酒喝大了,渴得要命。”biqubao.com 秦冲没把他的真实想法告诉秦百合,如果没有猜错,他以为,这一定是楼九夜叫人干的,可能楼九夜认为他在车里,怕他有危险。 这个楼九夜,真没想到这么仔细,看来,他是真心希望楼云儿能够得到我的救治啊! 借着醉醺醺的酒力,秦冲胡思乱想着,明明楼九夜是个大魔头,他却非得往好人堆里去推,为此,还为没有答应给楼云儿治病而心感内疚,正在这时,潘小兰端着一杯水从客厅走了出来。 “不热不凉正好喝,我都给你兑好了,赶快喝了吧你。” 轻轻盈盈来到秦冲跟前,潘小兰险些没能刹住脚,好看的眼波漾向秦冲,说话又故意背对着秦百合。 秦冲接过茶杯,道声:“这么巧,你就知道我这个点回来啊,看来咱俩真是心有灵犀。” 潘小兰顿时觉得不好意思,又打手势又使眼色的,意思,你妹妹还在后边呢。 早上跟潘小兰临分开之前,秦冲交代过潘小兰,叫潘小兰下午早点过来在家里等着迎接未来婆婆,潘小兰满脸小开心的也就答应了,一直到现在,脸上依然洋溢着幸福,听到秦冲叫秦百合倒水,这时她赶紧积极表现,俨然就是秦家未过门的勤快小媳妇。 潘小兰暂时还不想被秦百合看出什么破绽,却是秦冲眼里那两团深情的火焰不知不觉的就把她给卖了。 秦百合点着脚尖走过来,打量潘小兰,又看向秦冲,瞬间什么都懂了, “你们聊,你们聊,哥你不是渴了么,可别忘记喝水哦,我去照顾咱妈。”说着转身进屋。 秦冲这才意识到只顾欣赏潘小兰,竟然有点废寝忘食。 咕咚咕咚,瞬间水杯底朝天,道声:“那个黄印竟喜欢请我喝假酒!”然后,跟潘小兰肩并肩进了客厅。 “还渴吗,我再给你倒去。”潘小兰侧脸问,目光温柔。 秦冲故意蹭了下潘小兰的香肩,点头道:“这回放点茶叶。” 潘小兰极其小女人的嗯了一声。 身子轻扭的去拿茶叶,还没走两步,这时李改花隔着好几个门从卧室喊道:“小冲啊,你过来一下。” 秦冲一怔,望向潘小兰,迈了个大步附耳说道:“我去下,记住,泡好茶以后,给我送过去。” 鼻腔吸入潘小兰身上散发的天然女人香,秦冲似乎永远都是爱不完的样子。 却是潘小兰无暇顾及耳鬓厮磨,轻道:“你说的那个楼九夜,他刚才来过。” “啥,楼九夜?他来做什么!” 潘小兰拿她小手柔柔的推了秦冲一下,说道:“快去吧,去了你就知道了,估计,你妈跟你说的就是这事。” “这?” 带着疑虑,秦冲再次望向潘小兰。 潘小兰半转过身,甩着白嫩的手面,小声敦促道:“快去,去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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