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市郊,远仪县。 第二天早上,这时的攒香居正被薄雾笼罩,草枯花残,几棵长青不败的广玉兰,叶尖露水偶然可闻滴答落地的声音。 秋意正浓。 凤仪阁。 也就是曾金山给爱女曾洗月新盖的一栋小楼里。 曾洗月吃过早餐没多久,就被灌了一种非常特殊的催眠药,然后慢慢睡了过去。 接下来七天,她每天都要像个睡美人一样,在睡梦中接受针灸疗法,因为她不是正常人,害怕被银针扎疼又哭又闹,我也只能这样安排。 “少雄,咱们走吧,放心,你姐姐的病,秦冲一定能给治好的。” 似乎看出曾少雄对我还是有些不放心,张玲玉上前轻声劝道。 曾少雄装出不愿离开的样子。 昨天来到攒香居,他跟张玲玉见面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姐姐治病,作为弟弟,他必须守在姐姐身边,不然,他曾少雄不放心。 为此,张玲玉还在曾金山身边表扬了曾少雄。 只有曾少雄自己知道,遗传老妈李云珠的强大基因,他天生就会装。 眼角余光扫过床头柜上的小金碗,曾少雄知道,昨天夜里,他偷梁换柱没被发现。 也就是说,他成功了。 哼,从现在开始,有你们好看! 不敢霸气侧漏,曾少雄的心里暗自嚣张着。 意思,我秦冲变成江湖骗子,张玲玉治愈亲外甥女的计划落空,是他曾少雄的一个美好祝愿。 曾少雄过于年轻,有些表情上的变化,不是自己所能控制的,或者说,虽然基因强大,想掩饰却也根本来不及。 我主要心思却是放在曾洗月身上,因而并没有在意曾少雄。 昨天夜里,我事前准备工作没有少做。 按照治疗云水道长和罗茶花婆婆的成功经验,我须先把同情的眼泪滴满整个小金碗。 然后把银针放进去浸泡。 等到小金碗里的眼泪挥发殆尽,才可施针治病,对患者的同情越多,到时候治好患者的机会也就越大。 昨天晚上,跟曾洗月单独在一起的时候,我跟曾洗月说了许多话。 整个晚上,曾洗月只顾傻笑着。 尽管只顾傻笑,可我始终坚定地认为,这个可怜的女孩一定能够听懂。 泪水滚过我脸颊,落到小金碗里,带着人情的味道。 整个流泪过程,我都在怜香惜玉的悲悯着曾洗月的不幸。 这个可怜而又美丽的姑娘,刚出生时妈妈就去世了。 不几年又得了傻症。 别管是不是被人陷害,悲惨的命运,那都不能不让人唏嘘感叹。 唉! 抽丝剥茧,我越想越叹气,这时扭头跟大家说道:“你们都回去吧,告诉曾老板,叫他不要担心。” 知道曾金山也在攒香居,我尽量给大家每人发一颗定心丸吃。 张玲玉轻轻点头道:“好,我在楼下等你。” 我却是摇头,“不用的御姐,你先忙你的吧,等我忙完了,我会去找你的。” 张玲玉知道我给曾洗月治疗需要保持清静。 最后跟我说道:“那好吧,需要什么,你可以直接给我打电话,或者让佣人传话过来,我会一直等你好消息。” “嗯。” 三两句交代,我走过去小心翼翼地关上门。 然后搬来一个凳子,凳子上放着小金碗和那根传世银针,便在床边坐了下来,目光很快落到曾洗月娇俏的脸颊。 眼前这个可怜的姑娘,若不是从小得了傻症,让美眸看上去如陨落的星辰,让秋水迎上前如无风的平湖,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的,她一定比花仙子还要好看。 恰恰相反。 花季少女不该拥有的所有不幸,她全摊上了,还有她冰清玉洁的自然属性,接下来也要受到严峻的挑战。 要不是因为这病,看她洁白之身,虏她少女之心,一定是她的白马王子,而不是我这个半路出家的野郎中,唉! 不想玷污曾家大小姐的清白,我止不住的又叹了一声。 按照《仙医奇术》里施针方法,治疗曾洗月这种傻症,有几针,必须扎在曾洗月身上几个重要穴位。 那些穴位,非得脱掉衣服才能找准。 可光着身子又有些不妥。 考虑良久。 我让张玲玉给曾洗月买来一件吊带睡裙,是用薄纱做的。 隔着这种睡裙给曾洗月扎针,既能保证曾洗月的凝脂肌肤不被触碰,又不耽误治病,没有什么办法比这更好了。 可是,这种睡裙起码需要半透明,不然根本找不准穴位。 也就是说。 曾洗月的凝脂肌肤我虽然触碰不得,山山水水却是不可避免的被我看见,这就有点尴尬了。 空调的出风口咝咝吹着热风,却是怎么都打不开心情。 因为有雾,窗外的天色并不是太亮,所以,屋里的三基色灯光还在亮着,照在曾洗月俊俏的脸上,蛋清一样的光滑而温润,恬静,可也不失迷人。 我掀开盖在曾洗月身上的那一层薄薄的被子,瞬间紧张到不敢大口呼吸。 映入眼帘的睡美人采取一个侧卧的姿态,美到极致不可谓不令人心动,只是心动时带着几许凄凉的直觉。biqubao.com 薄如蝉翼的睡衣里处,那片柔软与雪白,云雾缭绕,空山隐隐,肤如膏脂,而又如梦似幻。 这也难怪曾少雄离开之前眼神不对劲,也许他担心的不是我秦冲的医术,而是我的人品。 还有,要是遇到流氓医生,这个曾家大小姐的清白荡然无存不说,知音集团庞大的产业,也有一半需要改名换姓,找我我,看来这次找对人了。 感觉肩上担子有点重,想到这,我更想做出正人君子应该具有的表率。 然后轻轻调整曾洗月的睡姿,让曾洗月平躺在床上。 这时,我看到的不再是青春美少女的凹凸有致,而是这个女孩凹凸有致里的残缺。 这个可怜的姑娘,出身豪门,可以说,是含着金钥匙来到人世间的,金钥匙拿在手里,却不能打开属于自己的幸福之门,命运何其捉弄,人生何其滑稽,不能不让人唏嘘叹息。 所以说,我现在极想修复曾洗月的残缺之美,想让这个曾家大小姐能像正常人一样亭亭玉立含苞欲放。 于是,拈起银针,别无他念。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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