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之前和曾金山交往,我知道身边这个男人有多顾家,有多爱他的女儿,这在超级大富豪当中是十分少见的。 我安慰道:“放心吧曾老板,哪怕我豁出性命,这次也要把大小姐的病给治好,按照流程,今天晚上,我先把银针放在小金碗里用同情眼泪泡一夜,不出意外,明天早上,就能给大小姐治病了。” 说完,我欠身抽过一张餐巾纸,擦完嘴角,又有意在额头上绕了一圈。 无论说话还是做事,我都在竭力拉低自己, 当然,这个擦嘴动作也是为了呼应李云珠,等于给李云珠抹开面子,因为,毕竟今天这顿饭是曾金山请的,给李云珠捞回面子,就等于给曾金山脸上贴金。 却是李云珠并不领情。 李云珠哼了一声,嘀咕道:“我说怎么样,吓着了吧,别以为我看不出来!” 李云珠以为我擦额头是因为吓淌汗了,满脸鄙夷的撇了撇嘴角,然后阴骛着脸继续闷头吃菜。 我眼角的余光扫向李云珠。 忽然,我感觉,有什么样的妈,就有什么样的儿子,如果没有猜错,曾少雄一定是被这个娘们给带坏的。 看见李云珠阴阳怪气的样子,我觉得曾少雄有点可惜了。 同时,我又觉得,我应该感谢这个阔少帮我渡过难关才对。 毕竟那几百万解决了不少债主的燃眉之急,要知道,那时候好多债主都是我鼎铭农化的员工,日子其实并不宽裕。 凡事一分为二,要辩证的去看。 想到自己一条断眉换来手下员工燃眉之急的解决,我很快也就释然了,举起酒杯跟曾少雄说道:“来,曾少,不打不相识,为了当初咱们那场擂台赛,我敬你一杯。” 那场擂台赛其实也不能说是比赛,因为我那时只是个活靶子。 让曾少雄一直耿耿于怀的是,他当时没能打残我,如果再给他一次机会,他还真想再试试。 可从老爸对老妈的那种态度,曾少雄又有所忌惮。 既然有前车之鉴,这时他没敢再傲慢下去,道声:“互敬。” 然后,举杯一饮而尽。 我属于人敬他一尺他敬人一丈的那种人。 既然看见曾少雄愿意放下架子,我觉得孺子可教。 我眼珠子在曾少雄和曾金山之间晃过来晃过去,微笑道:“我见曾少酒量提高不少,看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知音集团未来可期!” 被曾金山盛情款待,我没有什么可以回赠的,想了想,也只能拍几下曾金山的马屁了。 不料引起李云珠更大的反感。 李云珠不敢招惹曾金山,并不能说明她不敢批评亲生骨肉。 容不得曾少雄对我客气,李云珠这时忽然抬头说道:“少雄你少喝点,年纪轻轻的,当心把脑子烧坏了!” 年纪轻轻把脑子烧坏了,听起来,这分明是在影射曾洗月的傻症。 曾金山听出来了。 可是,既然小老婆名义上是在关心儿子,责怪的话,他又说不出道不明。 看到这里,我算是整明白了,心说,以后要是结婚,千万不能找小老婆,无论是潘小兰还是代香草,只能娶一个,剩下的那个可别去胡思乱想,不然,遭罪的肯定是孩子,瞧见没有,这个李云珠就是个典型例子,后妈真比马蜂还毒啊。 能看得出来,李云珠并不欢迎我来给曾洗月治病。 当然,她也很讨厌张玲玉,以为张玲玉把我招来,实属别有用心,也就是曾金山的那句我听玲玉说,把她登时惹毛了的。 尤其曾金山钦定张玲玉和我左右而坐,直接把她这个正牌夫人的位子给挤没了。 要知道,张玲玉的姐姐张知音死后,曾家的后院是她李云珠的天下,偏偏曾金山特别器重这个前任小姨子,这在她看来,张玲玉分明是在抢她李云珠的饭碗。 359 吃完饭以后,我坐着张玲玉的车,与曾金山一起去了远仪县境内的攒香居,那里依山傍水是块风水宝地,曾洗月就常年住在那。 至于说我那辆破车,真就张玲玉安排牛峰给开走了,卖废铁倒也谈不上,不过,这也给我一个不小的压力,就是必须得把曾洗月的病给治好,然后开辆宝马回家。biqubao.com 李云珠带着宝贝儿子曾少雄回到了长阳的家里,到家以后,往沙发上斜斜一躺,感觉天都要塌了。 曾少雄拿过来两瓶可乐,放一瓶在茶几上,等他老妈渴时再喝。 另一瓶留在手里,听见老妈唉声叹气,这时的他有点不理解。 “妈,你怕什么,你不是说姓秦的是个江湖骗子吗,既然是个骗子,你还担心啥?” 一边拧开瓶盖,曾少雄一边问。 李云珠说道:“可是,万一那个傻丫头真被他治好了呢。” 曾少雄可乐喝了一大口,剩下的,本来还想一口气喝完的,这会忽然咳咳两声道:“我勒个去!那个秦冲,你还真把他当个人物了啊?我说妈,你今天到底怎么啦,平时的自信呢?” “也不是我不自信,我是怕万一,不行,我得想想办法,一定不能让姓秦的把那个傻丫头给治好喽!” 越想越担心,李云珠一骨碌坐了起来。 曾少雄看起来挺孝顺的,也很懂得配合老妈的工作,试探而问:“要不然,我找几个人把秦冲给干掉?” “不不不,杀人偿命,犯法的事情咱们不做。” “那怎么办?” “好办得很,秦冲在酒桌上不是说过,说那个什么银针不银针要泡一夜的嘛,你这样,今天夜里……” 话还没说到一半,李云珠声音一下子压低了。 曾少雄听后满脸诧异,“哟吼,我说老妈,这么损的招你都能想出来啊,怎么说,曾洗月也是我姐,你要我去坑她,我不干,要去你去!” 能听得出来,曾少雄并不是特别坏,要说坏,也得多多感谢他这个妈。 李云珠把脸一沉,“你这孩子,说的这是什么话,要是我能去,还用得着跟你说吗! 曾洗月是你姐不假,可她跟你又不是同一个妈生的,你没看见,那个张玲玉处处都偏向她。 真要她变成正常人,我都担心你到时还能不能姓曾。”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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