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运用《医仙奇术》给老妈治病一事,我已经心灰意冷。 所谓的江湖传说,在我眼里,这时就好比吹牛大赛。 所以,听说什么传世宝器不传世宝器的,我一点儿也不惊喜。 云水道长理解我的心情。 他也没有因为我态度不好而责备于我。 而是耐心说道:“可别这么说话年轻人,现在,这根银针就在我的身边。是不是宝物,等你用银针帮我治好我这条残废的双腿,你就会相信了。” 既然人家这么客气,我也没跟他争下去。 我说:“好的吧,既然前辈这么自信,我也不好多说什么了,告诉我,我该怎么帮你呢?” 能说这话,我还是希望云水道长尽快恢复健康。 云水道长道:“刚才你说《医仙奇术》里的内容被你背诵得滚瓜烂熟,那你先告诉我,到现在,里边的内容,你都还能记得吗?” “记得啊。” “那太好了!传世银针有了,小金碗有了,医学秘笈也有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还要什么东风?” “这个也很重要。” “那就快说呗。” “这个事吧,说出来你可别不信。” “我信。” 云水道长总算松了口气: “那好吧,实话告诉你,在帮我治病之前,你要在小金碗里边滴满同情的眼泪。 然后把传世银针的针头放在里边浸泡,等到小金碗里的眼泪挥发散尽,你再使用《医仙奇术》里的精髓内容,把银针扎在我对应的重要穴位上。 如果一切顺利,经过七天治疗,我就可以行动自如了,记住,一定要使用同情的眼泪。” 我脑外一歪,“同情的眼泪?” “嗯,当然,等你给你老妈治病时,你要使用感恩的眼泪。” 同情的眼泪? 感恩的眼泪? 全部是人性中美好的东西! 我喃喃而念。 我有点不相信。 可是。 不知不觉,我又感觉自己走进一个童话故事里。 感觉老妈的瘫症,我一定能给治好。 自从我破产以后,老妈的身体一天不如一天。 若是用这根传世银针能够医好母亲的病,作为儿子,这也算尽了孝道。 我一直感激老妈的养育之恩。 为人儿女,希望父母健康长寿,这是人之常情。 所以,我情愿相信云水道长说的都是真的。 情愿相信,感恩的眼泪滴满小金碗,能把老妈的瘫症治好! 云水道长貌似一个相面大师。 跟我说话的时候,他一直在观察我的表情变化。 似乎看穿我的心思。 云水道长这时略带狡猾的跟我说道: “我知道你想治好你老妈的瘫症,其实,你老妈的病和我差不多,现在咱们做个临床试验,只要我的病治好了,你老妈的病一定也能治好,就是不知道,你愿不愿意配合我的工作。” 云水道长虽然是个出家人,却也不忘滚滚红尘中的生活技巧,这时开始打感情牌。 我明知云水道长带着自私,却也愿意帮他治好病。 我说:“前辈放心,照你所讲,我认真去做就是了。” 云水道长大喜,笑逐颜开道: “那好那好,等会,你先可怜可怜我,把你同情的眼泪滴到小金碗里边,我把传世银针先泡着。 等到眼泪挥发完,你用银针配合仙医奇术,打通我下肢的经脉,我就可以下床走路了,这期间,需要我运行内功辅助调理,只可惜……” “可惜什么?” “可惜我这体质,就算运行内力,恐怕也坚持不了多长时间的。” “是啊,我也觉得前辈咳嗦挺严重的,你得想办法出去,找家正规医院,先把肺病治好再说啊,不然,体质真的跟不上。” 云水道长狡猾,其实我也挺狡猾,。 让云水道长想办法去看医生,就等于让他想办法找到这个山谷的出口,出口有了,世界之门也就打开了。 云水道长知道我那点小心思,并没有点破, 而是摇头道:“实话告诉你吧年轻人,这个山谷的出口,我和大鹏找了好几年,一直都没有找到。” “你们困在这里,都有好几年了?” “嗯。” 我心里一沉。 望了望云水道长身子底下那张有些年头的老虎皮。 又望向还是沉睡状态的罗茶花,我心说,这下完了。 本来我还答应罗茶花,说,过几天我就能带罗茶花出去的。 这要是困在这个山谷里一辈子,罗茶花的大好年华可就毁了。 想了想,我问:“既然没有入口,那,前辈你是怎么进来的呢?” 云水道长叹了口气,“嗨呀,一言难尽啊,跟你一样,我也是拜胡云道那个畜生所赐!” 一想到被胡云道害成现在这个样子,云水道长气得胡子都吹直了。 遇到一个同命相怜的人,我倒是表现出很稳练的样子。 我手掌平举在空气里,连连往下按了按,劝道:“前辈你别激动,慢慢讲哈,慢慢的。” 可能感觉有些乱了分寸,云水道长真就慢慢平静下来了。 然后,便讲出了他和胡云道的一些旧事。 …… 那个胡云道,能说会讲,特别会来事,在众多青鸟派弟子中出类拔萃,颇受云水道长的另眼相看。 胡云道喜欢摄影,经常把青鸟观的图片发到网上炒作。 同时,他又喜欢侍弄花草,尤其钟爱盆景。 这与道教格格不入,大有不忘红尘之嫌,换句话说,属于不务正业的那种类型。 可偏偏云水道长力排众议,说胡云道这是拥抱大自然的一种良好表现。 云水道长百般宠溺胡云道不讲,还把胡云道原来的名字给改了。 嫌胡云道先前叫胡犇不好听,有胡乱吹牛之嫌,云水道长便自作主张的把胡犇的犇改成云道二字。 中间有云水道长的一云一道,可见,他对胡云道寄予多高的期望值。 甚至说,俨然胡云道就是青鸟观下任掌门人。 有一天,胡云道告诉云水道长。 说白头崖上有一棵松树横卧高空,样子很好看,他想移到青鸟观,放在山门前作为迎客松,然后,努力把青鸟观,打造成比肩嵩山少林寺那样的风景名胜。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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