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檐下挂着的五十灯泡照着院子里面的水井,清凉的水从铁褐色的井口里流出来,倒映着灯泡橙黄色的光。 姜隽的手拿着白菜叶,对着光寻找虫子,还不忘回应秦伯棠:“在此处的自信就是走向灭亡的开端。” “年轻人,思想端正一些,不要被外面的花花世界眯了眼睛,这样,明天我带你上山打野鸡,摸兔子也行。” 姜隽观他双目清明,还没有彻底堕落。 精力太充沛,上山跑一圈啥都干净了。 秦伯棠现在身上没钱,也不知道该去哪儿,他在秦家做什么都要看人家脸色,去哪儿也是旁人规划好的。 他也想领略下内蒙的风土人情,上山抓野鸡听着不错:“行。” 姜隽抓着白菜叶把水抖搂干净:“好了,菜洗完了,我给我姐送过去。” 姜隽把洗好的菜送进厨房。 厨房地上放着盆,姜晚婉和沈行疆坐在小马扎上摘鸡毛,姜隽把菜放下立马上手帮忙,没一会儿,自己在外面没意思的秦伯棠找到厨房,也想加入摘鸡毛的队伍。 位置小,姜晚婉果断让开:“你来我这摘。” 秦伯棠在火车上啥脏地方都藏了,啥脏东西都吃了。 他倒也不嫌弃,蹲下撸起袖子开始摘鸡毛:“谢谢。” 姜晚婉…… “不用。” 帮忙干活说谢谢,可以多来几次。 秦伯棠十分有耐心,手巧,没一会儿就把鸡毛摘干净,姜隽和沈行疆就打个下手。 鸡毛摘干净,沈行疆点着炉子,就着向上舔起来的炉火把鸡身上细小的绒毛燎干净。 鸡毛被火烧出淡淡的焦糊味道。 燎完鸡毛要给鸡开膛破肚,沈行疆拿着刀,下刀精准有力,动作毫不拖泥带水,挖鸡肚,掏内脏,清洗剁块,一套动作行云流水。 秦伯棠看着沈行疆胳膊上的肌肉,宽肩窄腰,摸摸自己干瘦的身子:“你姐夫身材真好。” 姜隽深以为然:“是啊,可厉害了。” 锅里面的油热了,沈行疆把葱花蒜末扔下锅,大铁锅炸出香味儿,他把盆里的肉全部倒进去,热锅爆起白色的小水点,噼里啪啦滋滋作响。 一时间,厨房里只能听到男人此起彼伏的惊叹声。 这顿饭吃得晚,秦小也睡了两个小时才开饭。 她揉了揉眼睛,去外面用井水洗了把脸。 进屋看到桌上的白菜叶,鸡蛋酱,一盆打饭包的菜,还有炖得软烂,色泽诱人的野鸡肉,她狂咽口水。 “肉炖得不错啊!” 大家就等她呢,她坐下都开动了。 姜晚婉拿起筷子正准备吃,沈行疆凑过来小声说:“野鸡肉难消化,慢点吃。” 姜晚婉没做他想,听他的慢悠悠吃。 鸡肉不算多,出锅前十来分钟放了几个土豆,分量瞬间就多了,农家的肉都是这么吃的,放土豆或者萝卜块,连着素菜都多了肉的味道,吃的肚子才圆滚,大家才开心。 大家开动,秦伯棠没吃过野鸡,觉得味道非常不错,有种农家鸡没有的野味儿。 他还吃了个小饭包,不会包,姜隽给他包的,里面放了花生米土豆泥还有蒸熟的茄子泥,搭配葱花香菜碎,还有一点点辣椒。 秦伯棠吃了一口,先入口的是白菜脆爽感,生吃和熟吃味道口感完全不同。 生白菜保留了白菜最鲜嫩水灵的味道,脆爽的白菜包裹着软黏的土豆茄子还有米饭粒,嚼着嚼着能吃到鸡蛋酱香,偶尔还能吃到花生特有的酥香感。 秦伯棠瞬间就爱上了。 他连肉都不想吃了,吃完一个,自己也拿白菜叶包,包得虽然不如姜隽做的,成就感十足。 “没想到生的菜叶这么好吃。” 秦小也和碗里的鸡脖子做斗争,嘴边挂着油,提醒他:“两顿没吃了,你悠着点,别把自己撑死了。” 和老山炮进城似的,一点矜持都没有了。 可惜不能让伯公爷欣赏他现在的样子,那群老东西看到,一个个不得昏过去。 秦伯棠吃得满足,还有点累了,累得叹了口气:“我自己心里有数。” 然后又吃了个巴掌大的小饭包,吃完有九分饱,按理说六七分就应该停下,他忍不住又挑了一块鸡翅膀子的肉啃着吃了。 姜晚婉看得目瞪口呆。 大少爷入乡随俗的也忒快了。 她旁边的凳子往后稍了下,沈行疆放下筷子走出去,没一会儿又回来,手里拿着碗,不避讳任何人目光,把碗放到姜晚婉面前。 小碗明显是从锅里拿出来的,还散发着热气,碗里面装着鸡胗,鸡腿,鸡心眼还有一块鸡肝,都是好位置。 秦伯棠、秦小也,还有姜隽三个人吃的都差不多了,看到这碗菜有心无力。 沈行疆坐下,继续吃饭,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姜晚婉这才明白,为什么刚吃饭的时候他让慢一些,她脸微红。 杀鸡宰鸭把鸡腿什么的留下来都是给孩子吃的,他还特意留了一碗。 怕秦伯棠看出异样,姜晚婉夹了块鸡胗给秦小也:“你也多吃点。” 秦小也看着沈行疆撇了下唇:“谢啦。” 在大家复杂的目光下,姜晚婉吃了块鸡胗,又吃了块鸡腿,可香可香了。 秦伯棠吃的有点撑,吃饭时还用手抓了鸡骨头,手黏答答的,去外面洗手。 他刚走,姜晚婉挑了块最嫩的鸡腿肉放沈行疆碗里:“疆疆你多吃点。” “唔!”姜隽捂着脸,“世风日下,世态炎凉。” 姜晚婉不悦地啧了声:“说人话。” 姜隽:“公然让我们喝醋,成何体统,我牙疼。” 他捂着脸也跑出去了。 秦小也叹气摇了摇头,但是没走,做戏做全套嘛。 沈行疆倒没说什么,把姜晚婉夹给他的肉吃了。 吃完饭,姜隽把秦伯棠领走,去他宿舍睡,他宿舍还有个位置。 秦小也就歇在姜晚婉她们家客厅,那个最开始给沈糖搭的小床又派上了用场。 晚上洗漱后都睡下,姜晚婉趴在沈行疆怀里,沈行疆搂着她亲了好一番。 把她的嘴唇都亲肿了。 姜晚婉舔了下有些痛,咬住他胳膊上的肉泄愤,咬完也困了,迷迷糊糊睡去。 意识经过混沌,进入到梦里。 梦中,她来到死前的90年代初,高档商品房内,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背对着她,男人身型伟岸,散发着成熟稳重的魅力。 只是……他头发的发根有三分之二都白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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