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怜眼里闪过嘲弄又迅速收起,装作楚楚可怜的样子:“时关,难道你连我们的孩子都不要了吗?” 她替换姜晚婉送来的麝香手串,又精心调理身子,找机会和程时关上床,前段时间查出来怀孕身孕。 他一直没回家,还没来得及把消息告诉他。 幸亏没告诉他,才能在关键时刻拿出来做筹码。 程时关皱起浓眉,表情不耐烦。 孩子带给他更多的是烦躁,而不是高兴。 姜怜心里没有多埋怨他,毕竟她也只把他当做筹码。 谁又比谁多良心? “时关你别和我生气,我就是年纪小看得少,没看出玉帽顶被修补过的痕迹,再给我几年时间,我肯定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 姜怜摸着小腹的位置,眼泪啪嗒落在手背上:“我已经努力学习,努力背手札了,看在孩子的份上,再给我一次机会吧。” 程渡量姜怜不敢在孩子的份上撒谎:“得了,这件事情先这样,你俩不用闹到离婚的地步,只会让程家更难看。” 姜怜低下头,挡住自己的笑容。 老天爷垂帘,让程渡也在这,才能把孩子的价值发挥到最大。 因为沈行疆的原因,程渡和高淑兰吵破天,不然他也不会赖在这不回去,想必就是用行动来和高淑兰抗衡,逼高淑兰低头接纳沈行疆。 高家在京城不是小门小户,程渡因为玉帽顶得罪人,眼下更不能失了高家的支持。biqubao.com 中年女人,除了想拿捏老公儿子,最想的就是抱孙子。 她腹中的孩子,恰好可以把高淑兰拴在程家。 姜怜知道程时关对他的忍耐已经到了极点,她不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乖巧道:“谢谢爸,我这次一定会把孩子看好的。” 程渡听到这话面色稍缓:“行了,你也是为程家考虑,下次可不能再犯这样低级的错误了。” “你和时关是夫妻,有空一起学习。” 姜怜冷笑,好大的脸,想让程时关和她一起学手札……等以后程时关学会,她把孩子生下来,就把她踹了是吗? 门都没有。 “爸你忘了,手札已经被我烧掉了,都在我脑袋里,不过时关要是感兴趣,就早点回家,我肯定会多教他一些的。” 程渡嗯了声,背着手说:“刚好你们俩都在,我和你们说件事。” “行疆是我儿子,他已经决定认回我,让他在外面流落二十多年是我的失职,你们是血肉兄弟,别被程含章弄离了心,有空多劝劝你们妈,让她不要犯倔。” “女人是女人,儿子是儿子,多一个人给她尽孝不好吗?” 程时关本来就心烦意乱:“我妈还没死呢,你就想把私生子弄回去恶心她,别想了,我们是绝对不会同意沈行疆认回去的。” 抢了他女人,还想抢他在家里的位置。 做梦吧。 姜怜聪明的没有多嘴,看他们父子争吵,吵不出头绪,程渡走了。 姜怜拿着程时关简单地玻璃茶杯给他泡了杯茶水:“你别和爸置气,男人嘛,你将心比心,姜晚婉要是给你生个孩子,你肯定也和他一样。” 她把水放到程时关手边:“我是站在你这边的,之所以这么说,是想你知道,你和他吵,是吵不通的,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消失。” “而我,有很多办法,我们可以慢慢来。” 程含章离开的消息很快传遍军区和农场。 沈家人知道的时候,已经是隔天中午吃饭的时候。 姜晚婉:“含章哥不喜欢太悲伤的场合,没来这边辞行。” 王翠霞听说程含章离开的消息,反应最为激烈:“我的娘,他咋走了?” “他走了是不是以后就没有人给老四撑腰?我们该不会被赶出去吧?” 姜晚婉收起笑容:“会,你现在可以走了。” 沈红军呵斥王翠霞:“说什么呢,咱们是厂长看老四媳妇儿介绍进来的,程团长走了和咱有啥关系,给老四媳妇儿道歉。” 因为沈三柱娶媳妇儿的事,这两天沈红军和王翠霞不招老爷子和老太太待见,平时在家里说话都没人搭理。 沈红军有时候觉得王翠霞挺聪明,有时候觉得她挺蠢的,这节骨眼上不知道少说两句没脑子的话。 王翠霞讪讪地笑了笑:“对不起啊,你看二娘脑子糊涂就不知道说啥好了,你别往心里去。” 姜晚婉没搭理她。 吃完饭王翠霞上赶子包揽了捡桌子刷碗的活,干完厨房的活,大中午还顶着太阳去院子里扫地。 她出去后,姜晚婉凑到沈老太身边,搂住沈老太的胳膊蹭了蹭:“奶,你身上的味道真好闻。” 淡淡的皂角香混合着太阳的味道,让人安逸。 姜晚婉好久都没有这样搂着她了。 沈老太干燥粗糙长满皱纹的手摸了摸姜晚婉的额头:“我没事儿,二房爱咋闹是他们的事。” “以后我就指着你,跟你吃香喝辣的。” 儿孙自有儿孙福,她管不了那么多。 “现在的日子,比平头老百姓过得幸福多了。” 姜家父女是他们沈家的大贵人。 姜晚婉下午基本都陪在老太太身边,沈老太虽说没有特别高兴的样,晚上比平时多吃了半碗饭。 许兰用土豆炖的茄子,炖得软烂,沈老太吃完饭又捡着茄子吃了不少。 王翠霞觉得老太太一点都不像个老人,胃口比她还好。 姜晚婉照例晚饭回家吃,远远地看到家里没亮,灯熄着,沈行疆还没回来。 走在路上,她琢磨晚上吃些什么。 她也有点想吃茄子,不过不是土豆炖茄子,而是酱茄子。 园子里面有大白菜叶,白菜叶脆嫩清爽,秋天打饭包在合适不过了。 仓子主梁吊着的篮子里还有把花生米,用油把花生米炸香打饭包,甭提多香了。 她哼着歌走到家门口,从旁边砖头底下找到钥匙,把钥匙插到锁眼里,刚要用力。 “晚婉,晚婉……” 忽然出来的声音,还有余光里蓬头垢面蹿出来的身影吓得姜晚婉尖叫着跳开。 “啊!谁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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