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有段时日没见,出了军区医院的大门,沈行疆紧紧拉着姜晚婉的手。 在门外,他们最近的距离就是拉着手,饶是如此,路上碰到没结婚的,看到他们手拉着手,也要看出个大红脸来。 姜晚婉已经可以预见:“程渡认回你,肯定会和爹炫耀。提前和爹说清楚,倒是没啥,我觉得,二娘肯定会有不少小想法。” 三柱子马上要结婚了,还不晓得对方是啥样的人呢。 沈行疆:“她敢闹,就把她弄走。” 姜晚婉就喜欢他果断决然的样子。 既然程含章开口了,这件事就立马处理了。 沈行疆和姜晚婉先去供销社买了两包桃酥,还有五仁的月饼,又去军区专供肉的铺子买了二斤排骨。 沈行疆把东西都拎在手里,和姜晚婉搭上午的火车去农场。 在沈家职工院等了一会儿,沈家人回来准备吃午饭。 沈业军伤的养得差不多,沈奶想让他在家里养伤,他自己待不住,又怕给儿子拖后腿,去鹅厂帮忙搬砖筛沙,做点量力而行的活。 大家回来,沈红军王翠霞还有沈三柱,看沈行疆的眼神还和以前一样。 沈业军在井边洗脸,沈行疆帮他拿了条毛巾:“爹。” “唉。” 沈业军接过毛巾,沈行疆把他扶起来:“身体没事吧?” “没事儿,不用替爹担心。” 看到儿子的脸,沈业军就知道,沈行疆还是他从小带到大的儿子。 “爹,我有话和你说,你和我来一下。”沈行疆对沈业军说话的语气从来不会特意软下来,是平常的,平缓的,只不过比和外人说话时,慢一些,耐心一些。 沈业军笑着点头:“好。” 来到这边,沈业军都和沈老太还有沈老爷子睡在一个屋里,爷俩想说点悄悄话,就去房东边。 房东边草檐下面有块阴凉,旁边是山,此处的山风比生产队,比县城的风要凉快很多。 说话前,沈行疆从兜里掏出一包烟递给沈业军:“……特意……给你买的。” 沈业军乐了,眼角纹路更深更多,却瞧着开心。 他的手指因为常年劳作指腹和指甲浸染了黑土的颜色,怎么洗都洗不干净。 儿子出息了,他也从来没有炫耀过,默默地将大部分工资存下来,等以后儿子儿媳妇儿生孩子,做爷爷得能给孩子添点奶粉钱。 他只抽旱烟丝,便宜,量大,笨拙地撕开包装纸,沈业军用火柴点了一根,味道不错。 “咋了?” 沈行疆:“程团长说,想要揪出惩罚给他下毒的人,我能做的,暂时认程渡做爹。” 沈业军比旁人通透。 沈行疆认程渡当爹,一般人会受不了,会多想,是不是儿子嫌弃他或者什么。 但上次儿媳妇儿的话和态度,就能证明他儿子看不上程渡,他儿子这回把话说得清楚,他立马接受了。 沈业军指尖夹着烟,二话不说就同意了:“认!” “程团长对你有恩,咱不管因为啥,能帮咱就帮,你放心,爹心里都明白。” 更多的话无需多说。 抽完一根烟,沈业军哼着小曲儿进屋了。 原本打算午饭随便弄点粥,配点蘸酱菜就吃了。 姜晚婉买了二斤排骨,许兰直接就剁了,用土豆炖得烂糊,填了到肉菜。 排骨炖土豆端到饭桌上的时候,姜晚婉心里不得不感慨,大嫂做饭的手艺真的一绝,和国营饭店的大厨比,也多了点旁人没有的家常香味儿。 姜晚婉都不爱吃里面的排骨,爱吃土豆,一口接一口,吃得停不下来。 吃完饭姜晚婉去鸡舍午休,沈行疆则去军区。 他回去后没有上赶子去找程渡,很多事过于主动会露出马脚。 下午他去看程含章,程渡比沈业军受伤重,恢复的慢还在医院治病,病房和程含章的同在一个楼层。 下午没那么热,他在楼下转了会儿,回来恰好在楼门口碰到了程渡。 程渡看到沈行疆,就会从他的脸上看出昔日爱人的影子:“我儿,你回来了。” 沈行疆移开眼睛,往里面走:“嗯。” “回来好,外面累不累……等等,你刚刚应我了!”程渡先是讨好地和他说话,反应过来他说了什么,接着就是一喜。 程渡多么想和沈行疆告状,参姜晚婉一本,又怕好不容易缓和的关系僵住。 就在他想怎么办的时候,沈行疆已经拐进程含章的病房里,并且把门关上了。 程渡狼狈至此,不想让程含章看到,犹豫了下折回自己病房。m.biqubao.com 沈行疆听着门外脚步声走远:“除了认回去,还需要我做什么?” 程含章治疗过休息一晚,精神头恢复三分,他让凌雪和程文远先回家属院休息去。 病房里只有他们二人。 程含章没想到他这么快可以接受并且执行:“认回去,让程渡告诉爷爷你的存在,把他手里的钱,全都分给你,越多越好。” 沈行疆:“你想隐瞒自己身体转好的情况,让我回去和程时关打擂台?” 老狐狸…… 程含章看沈行疆看穿一切的眼睛,他忍不住轻笑:“是的。” 说完,他又歉意道:“我身体好点以后,这边就要拜托你了。” 沈行疆掀开眼帘,看着他。 程含章叹了口气:“你说,孩子也不能一直没娘是不是,后娘咋整也比不过亲娘。” 秦小也,只能是他的。 …… 程渡怅然地回到自己房间。 姜怜在旁边伺候,虽然她压根就不想伺候,但没办法,她不来就没人来了。 程渡从外面回来靠在床边闭目养神,失落的模样像极被抛弃的小媳妇儿。 自打姜南城出事后,姜怜宛若无根的浮萍,顺着水流飘摇,命格被终止后,她的日子更加难过。 虽然如愿当上了程家儿媳妇,做得又是那般不快活。 这是难得讨好程渡的机会,姜怜装作乖巧的样子,主动问。 “爹,你怎么了?” 程渡没说话。 恨乌极乌,因着讨厌姜晚婉,连带着对姜怜也不怎么不喜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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