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比桃子,长得像的很多,色泽,外形,线条,稍微差一点,两个之间就会有天壤之别。 却不耽误买家将她们归类成同一种桃子。 张园园看到姜晚婉,忽然明白了,赝品为何无法代替正品。 她的自信心像花一样枯萎,思绪越飘越远,飘到有天晚上,她和程时关刚上完床,程时关看着心情不太好,她自然要拿出小意温柔来融化他,就问他怎么了。 程时关和她吐槽,姜怜总问他,为什么喜欢姜晚婉而不喜欢她,明明她们是姐妹。 张园园很想说,不说家世学历人品,姜怜那张脸被姜晚婉甩了十万八千里,她有什么脸把自己放在姜晚婉身边作比较的呢? “主任,你有熟悉的朋友在我就先回去了。” 张园园笑着说。 程时关这才想到张园园在身边,他紧张得手心出汗:“好。” 张园园踩着黑色的小坡跟鞋走了。 听话又有眼色。 程时关毫不客气地要坐到姜晚婉对面,天知道,每次看到她他都觉得生命有了意义,像吸到新鲜氧气。 姜晚婉看他坐过来,皱眉要走。 程时关局促地离开,站在旁边,生怕姜晚婉不高兴离开:“才吃了一口别挪地方,小心岔气。” 姜晚婉也不想挪,这么热的天,她不想端着碗跑来跑去。 “你走远点,我就不会挪地方。” 程时关小心翼翼退后两步,站定后他苦笑:“晚婉你不要防备我,只要你高兴,我不会做什么的。” 姜晚婉把筷子放到碗边,讥笑地看着他:“是吗?” “你觉得,你把我爸灵盆浇灭我会开心吗?你觉得,你喜欢姜怜以后对我做的所有事,我会开心吗?” 姜晚婉黑白分明的眼看着他:“你扪心自问,你的痛苦是愧疚还是得不得的执念在折磨你?” 每次见面都要被他盯着,她很烦,不如一次性把话说开。 当然,愿意和他说开,是因为他的确被换命格的事情影响了,这次听不懂,下次她就棍棒伺候。 程时关感觉到姜晚婉态度软化了一点,试探地坐到她对面。 看姜晚婉没有把他赶走,他偷偷松口气,拘谨地把手放到桌子上:“我承认,我现在的愧疚是为了让自己好过一些,但是我喜欢你,也是真的。” 他苦笑:“你可能无法相信,我对你的感情是始终如一的,我爱你,我不知道为什么会半路被姜怜迷走,我那天在知青点忽然就清醒了,我清醒过来以后,什么都变了。” “我对你做了好多好多坏事,你也终于心寒嫁给他人,晚婉,对不起,但是我不知道该怎样弥补你,才能挽回你。” 姜晚婉重新拿起筷子嗦了口面:“呵呵。” 不知道,男人懦弱又虚伪的借口。 刚好,她不需要。 “不用你想清楚,我来和你说清楚吧。” 姜晚婉拿着筷子搅拌着里面的面条:“假如,你没有被姜怜蛊惑,你知道现在会是什么局面吗?” 程时关迫不及待道:“我们已经结婚,我在北京工作,事业有成,你嫁给我,想干什么干什么,我赚的钱都给你,给你买包买吃的买房子,你想要什么我给你什么。” 国营饭店外面仍旧是人来人往,玻璃外面的马路上还有老大爷身上挂着保温箱卖冰棍儿。 路边的军用车里面的人喊住他,买了两根,傅寒声塞自己嘴里一根,把另外一根递给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沈行疆:“吃一根吧,败火。” 沈行疆拿过冰棍,一口咬掉半根:“我又没上火。” 傅寒声被逗笑了:“会唇语吗?那小白脸说,要把赚的钱都给你媳妇儿,给她买包买吃的买房子,要什么给什么。” 说完贼笑两声。 沈行疆黝黑的眼睛看着里面,第二口把冰棍另外半块全吃掉,冰棍化开,会剩下一点点类似于棉絮的东西在嘴里,他嚼了两下吞咽下去。 “打个赌。” 傅寒声来兴趣:“赌什么?” 今儿可有意思,开车出来办事意外碰到老沈媳妇儿和小白脸吃饭,还能打赌,太有趣了。 沈行疆眯起眼睛:“赌我媳妇儿是扔筷子还是直接把面碗扣他身上,我赌直接摔碗。” “不能吧,大庭广众之下对方还笑眯眯的,你媳妇儿能下那么重的手?我赌你媳妇儿不会出手,我赌你会出手。” 傅寒声和沈行疆认识这么久,还是很了解他脾气秉性,大粗缸一个。 看见却不动手,不是他风格。 沈行疆眉头微蹙,周身透着难以言喻的杀意,浓密的睫毛微微垂下,盖住逐渐暗下去的眸色:“我不会在这出手。” 傅寒声觉得稀奇:“为什么?” 沈行疆:“我现在动手,我媳妇儿会觉得我误会她在外面和男人不清不楚,被吓到怎么办?” 傅寒声:“?” 沈行疆:“就算我回头解释清楚,她心里还是有压力怎么办?” 傅寒声:“??” 有人能看到他的无助吗? 沈行疆:“你不懂,我媳妇儿胆子小,心理承受能力差,我答应过她,除了在炕上,我都会让着她。” 傅寒声:“???” “你秀我也不说啥了,你能不能考虑下我还没有对象这件事吗?”他是什么很贱的人么。 沈行疆:“不行。我朋友不多,程含章身体不好,我只能秀给你听,不然我娶了这么好的媳妇儿,别人却不知道她有多好,你懂那种滋味儿吗?” “……老子不想懂。”傅寒声握住方向盘,他想开车走。 沈行疆按住他的胳膊:“跑什么,别忘记我们正在打赌,你想当懦夫吗?” 傅寒声面无表情,心如死灰:“你闭嘴我就继续看。” 国营饭店玻璃窗里面,程时关仍在憧憬:“我们会恩爱如初,会剩下一儿半女。” 姜晚婉打断他:“你错了,我们应该已经离婚了。” “结婚一年,我发现你出轨姜怜或者你身边的小秘书,离婚,离婚后你会欺负我,把钱都抢走,然后我下乡,碰到沈行疆,我们结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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