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家属院:我怀了糙汉三个崽_第175章 他喜欢创造传承的过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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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扪心自问,小糯糯和保姆脾气大,爱哭,在姜晚婉身边还是很给面子的,不会哭很久,醒着的时候还咯咯笑,纵然如此,姜晚婉都觉得自己要被掏空了。
  太累了,谁带谁崩溃。
  她带小糯糯,经常在娃好可爱,我要生一个,带娃好累,我才不要生之间反复横跳。
  她现在吃苦,也想经验,先和沈行疆商量好谁带。
  沈行疆把被褥铺好,军绿色的床单掖得有棱有角:“可以。”
  他才舍不得媳妇儿带娃。
  姜晚婉把手札盖在脸上:“对了,你家里应该没有什么双胞胎基因吧?”
  在姜晚婉看不到的地方,沈行疆已经把高中的书籍都看了,对一些生物和电子也有涉猎,他知道基因的意思。
  “你不应该比我更清楚吗?”
  他从小就生在沈家,对程家并不了解。
  姜晚婉拍了下脑门:“瞧我这个脑袋,我忘记了,啊,那没事了,据我所知,程家人都是一个一个生出来的,没听说谁怀过双胞胎或者三胞胎,我和你说好,我看你面子上,就生一次,咱就养一个的了。”
  “多了我真的怕累死。”
  沈行疆铺好被子,把她的手札抽走合上放到桌子上,顺手将灯熄灭。
  “好,都听你的,你不想生都行。”
  姜晚婉没想到沈行疆会说出这种话,他可是七十年代的青年,出生在五十年代,平时就算再好,在孩子这方面也不能看得如此透彻吧。
  “呦~你这么有觉悟?我还以为你高低都会要一个。”
  风扇吱嘎吱嘎摇晃,她翻身到床边,沈行疆的床比她矮一些,她趴在床边看他,发丝被吹起,清纯可人,沈行疆顺手捞起她一缕头发,放在鼻尖轻嗅。
  很香。
  不单单是袋装洗发水的味道,还有她身上特有的味道,很好闻。
  他可以闻一辈子,不,是生生世世。
  “我说过,我们的家是我们两个人的家,孩子是我们爱情的结晶,他未来也会有自己的生活,我对他的期待是基于爱你的基础上,你们二人之间有先后顺序,我先爱你,才会爱他。”
  他松开头发,摸住姜晚婉的脸:“我的钱都是给你的赚的,不是给她们赚的。”biqubao.com
  此刻,现在。
  姜晚婉又被沈行疆上了生动的一课。
  她记得有次和刘野菊吵架,沈行疆也这样维护她,说出小家和大家的区别,她当时很感动,没有细想,未曾料到,在沈行疆心里,爱她超过了一切,包括孩子。
  “你不觉得需要传承吗?”
  在这方面姜晚婉自愧不如,或许是母爱泛滥,她很想要个孩子,并且对孩子有不小的期许,还想为孩子做些什么,譬如攒钱,譬如努力工作,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
  沈行疆也侧过身来,手抓着姜晚婉的脸玩:“我喜欢创造传承的过程,对子嗣真正的传承觉得还好,没什么特殊的感觉。”
  姜晚婉:“……”
  在她印象里存在了十几年的哑巴男人,已经可以很婉转把露骨的欲望说得伟大又虔诚了。
  不就是喜欢在床上做吗?
  姜晚婉咬了咬牙,转头在他拇指上咬了一口,没收力气,尖尖的虎牙在他户口的位置咬出两个红色的痕迹。
  “嘶……”
  沈行疆倒吸口凉气,他的声音是很有磁性的,微冷,又不是冷得彻骨,程时关的声音就比他冷很多,若说区别,程时关的声音像腊月寒冬的雪,沈行疆的声音是开春,房檐上融化的雪,是冷的,触摸时又没那么冷。
  当然,这只是声音,论性子,沈行疆拒人于千里之外,经常板着脸,比程含章还有派头。
  姜晚婉吞咽了下口水,啧了声:“怎么,我还把你咬爽了不成?”
  大半夜发出这样的声音,诱惑人,不守男德。
  沈行疆不轻不重捏住她的脸,把她软乎乎,白嫩嫩的脸捏得变形:“是啊,把我咬爽了。”
  “我家晚婉真厉害,咬我一口都让我爽了。”
  姜晚婉真受不了他的阴阳怪气。
  她抓住沈行疆的手腕把他的手拽走,气鼓鼓把脸埋进被子里:“我好烦你哦,我要睡了。”
  沈行疆轻笑,闭上眼睛:“哦。”
  姜晚婉没有睡着,她脑子里面乱糟糟的。
  她忽然想到上辈子的他,在她逃走后,他那么久没有结婚,满世界找她,没有想过婚姻,孩子,原来是因为他那时候就把她看得这样重。
  姜晚婉又想到被自己卖掉的黄玉,不管怎么样,承载了她与他幼时回忆的黄玉,还是爸爸鉴定过的,穷极一生,她都要把黄玉找回来。
  腰间一重,沈行疆搂住她:“别想了,赶紧睡吧。”
  姜晚婉唔了声,没一会儿睡着了。
  夜里小糯糯醒来过好几次,喝奶奶和尿尿,姜晚婉刚要起身,沈行疆每次都早她一步起来,冲奶粉换尿布,比起对姜晚婉的亲近,小糯糯在沈行疆怀里似乎更加有安全感,沈行疆哄了一会儿,没一会儿孩子就睡了。
  哄完孩子,他把灯关上,不忘把姜晚婉蹙紧的眉心揉散。
  隔天早上,姜晚婉醒来孩子和沈行疆都不见了,沈行疆给她留了纸条,他带小糯糯去医院看程含章。
  军区医院,程含章躺在病床上,最近又清减几分,他逗了会儿孩子,抬头关切地看向坐在椅子上带着黑眼圈的沈行疆:“你半夜做贼去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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