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家属院:我怀了糙汉三个崽_第156章 当然还是我收拾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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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晚婉把客厅的凳子拿过来让他坐:“你姐夫这么久不在家,当然是我收拾的。”
  臭小子胆肥了,敢打趣她。
  沈行疆最后进来,把纱门拉上,夏天飞虫小蚊子还是挺多的。
  姜隽在回来的路上和沈行疆已经熟悉,加上性格活泼开朗,进屋后不显得局促,端起茶壶给自己倒了杯水……竟然是温的。
  姜隽斜眼看了眼沈行疆,喝了口水,姐夫对他姐也太好了吧,连水都准备的温水。
  咕嘟咕嘟喝了一杯,他放下茶杯擦了下嘴:“你刚刚呼呼大睡的时候,我姐夫把床单被罩洗了,还领我去食堂吃早饭,还带我看了你养的小狼。”
  “水也是我姐夫烧的吧,你啊,就是会挑人,挑了我姐夫这么好的,人家把活都干了,你就别占着这个名头了。”
  损归损,姜隽也彻底放心了。
  姜晚婉看他身上穿的衣服都洗得发白了,心里堵了个铁块:“你的衣服怎么都洗发白了,其他衣服呢?”
  这小子以前对吃穿十分讲究,下放后也要面对现实,成年人的成长就是这样,但姜隽是她弟弟,看到难免心酸心疼。
  姜隽无所谓道:“那些衣服干活穿都不适合。”
  姜晚婉蹙眉:“我问你衣服呢?”
  姜隽转头看向旁边,不说话,还想找话题岔开去。
  “境遇不好,把衣服送人走关系了?”沈行疆问。
  姜隽身子可疑地僵硬了一下,想狡辩,又知道自己姐夫眼睛尖,城府深,什么事情瞒不过他,干脆不做无谓地挣扎了:“啊……为了更美好的生活,就送出去了,没事儿的,衣服穿什么都无所谓,我在那边日子过得还是挺舒服的。”
  他不安地摆弄手里的玻璃杯,指尖上的茧子和痂痕脱落泛白的位置隐隐透出来,玻璃体还将伤口放大。
  姜晚婉看到姜隽努力隐藏自己的伤痕,高兴居多,她酸着鼻子拍了拍姜隽的手臂:“行了,我家小团长大了。”
  都学会自食苦,不同旁人讲。
  这样也好,男孩子总是要长大的。
  “姐~”
  “你不要再叫我小团了,我不喜欢。”他已经是男子汉了,总是小团小团的。
  姜隽艳羡地看着沈行疆,他撸起半截袖子,露出白斩鸡小胳膊:“姐夫你看我还有机会变成你这样吗?”
  我去,这身材,这肌肉,他羡慕死了。
  沈行疆瞥他一眼:“你太瘦。”
  姜隽苦恼地抓了下头发:“我咋吃不胖啊。”
  “你吃得少,还没你姐吃得多。”说起吃饭,沈行疆起身,“你们先聊着,我去打点饭,中午在家里吃。”
  沈行疆出去,姜隽才敢把椅子往姜晚婉身边蹭了蹭,“姐,我姐夫去我们那边执行任务的,他过去的时候,黑着天呢,他忽然就杀到我们生产小组,扔给我二十块钱,还带我去找大队长去弄转关系的事儿,就跟着俊罗刹一样,话都不带多说的。”
  “那边其实也有人欺负我,我姐夫知道了,还偷偷把人给教训了。他执行任务回来,身上都是血,他连哼都不带哼的,还帮我去山里面挑了两桶水,叫我洗澡洗头发,还找人把我头发剪了,我是和他们一起回来的,一路上他变着法给我买好吃的,肉啊菜啊,大白米饭都没有断过我的,我知道,他怕你见到我混得太惨难受,就变着法对我好。”
  “你这个人脾气那么坏,我姐夫咋对你这么好?”
  “我当时都觉得是不是你拿捏啥把柄了。”
  姜隽话篓子打开,倒豆子一样往外说。
  姜晚婉不知道有这些曲折的事儿。
  “他去接你并没有告诉我。”
  姜隽点头:“我知道,你看他那性子,生怕自己做不到让你白高兴一场,我以前觉得爹对咱娘就很不错了,看到我姐夫,我才知道啥叫真男人,大丈夫!”
  在北京读书的时候,姜隽特别向往出口成章的诗人,觉得倍儿有面子,倍儿有风骨,还瞧不上没文化的糙男人。
  现在他变了,他和她姐一样,就喜欢姐夫这样长得好看,身强力壮的。
  “我也要变成我姐夫这样的人。”姜隽默默发下誓言。
  姜晚婉真的不想泼他冷水,但是又不想看他白日做梦:“别想了,下辈子吧。”
  姜隽想顶嘴,想想忍住了:“也是,我姐夫这种太难了,你想想,程时关天天锻炼的,条件也不错,但是和我姐夫也差多。”
  “我姐夫这种男人还是太少了……”
  姜晚婉觉得这话说得特别对:“他怎么有资格和你姐夫比,你姐夫甩他八百条街好吧!”
  平时姜晚婉都没有和人吐槽的程时关的机会,和别人吧,谈不上这个人,和沈行疆更是不敢说,他吃起醋来一般人顶不住。
  “姐……”姜隽惊讶地看着姜晚婉。
  “你以前……以前……”
  姜隽警惕地往外面瞅,生怕当着沈行疆的面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姐夫那么喜欢姐姐,要是知道姐姐和程时关以前有过婚约,肯定要生气的。
  他可不希望姐夫和姐姐吵起来。
  那他成什么人了。
  “以前可不会这么说程时关,我算了你下你和姐夫结婚的日子,好像就是你来内蒙没多久,你怎么忽然就改变心意了?”
  他可记得,程时关退婚那几天,姐姐疯了一样,要死要活地去追程时关,整个人就跟疯了一样,连他都不敢凑过去。
  姜隽不是故意挑过去的黑历史问,他单纯地好奇,怕姜晚婉心里面有什么委屈,或者还有什么傻想法,想开导开导她。
  姜晚婉想了下,怎么说呢:“我和程时关已经不可能了,我当时也不是喜欢他,是不甘心,我现在对你姐夫才是真的喜欢,是爱。”
  这话自然不作假。
  和沈行疆结婚后,她才知道什么是爱情。
  姜隽听到这话就放心了:“对了,妈呢,现在还在北京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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