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九爷闻言急得差点蹦起来:“晚婉我看你被骗的不轻!” 姜晚婉苦笑:“没有被骗,他特别上进。” 这个话题不能继续了:“对了,九爷咱们祖传的鉴宝手札我爹放您那里了吗?” 说起这个,苏九爷更心痛了:“你爹交给你娘,让你娘给你弟留着……但是,我前段时间听说你娘把手札给姜怜了。” 姜晚婉沉默了一瞬,似有刀子在刮她的心脏。 “没事,把姜怜弄过来,我想办法把手札夺回来。” 怪不得,上辈子姜怜摇身一变成了鉴宝大师,家里收藏了无数珍宝,名声享誉国内外,原来吃的都是她们家的人血馒头。 姜晚婉咽下嘴里的血腥气:“我眼下顾不上姜隽,辛苦您帮我照顾好他,等日后我男人飞黄腾达,我绝对不会忘了你。” 苏九爷:“你、你给我清醒一点!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他刚欣慰晚婉看清了苏南城一家,怎么转头就被男人迷得满嘴疯话! 姜晚婉嘿嘿一笑:“男人或许都不行,他肯定靠得住!” “九爷爷这边电话费挺贵的,我先挂电话啦,您老保重身体,等我俩孝敬你!” 挂了电话,姜晚婉拍拍小胸脯。 “好凶险,再聊下去,九爷爷都要跑过来打沈行疆了。” 她肉疼地付了电话费,出门去找沈行疆。 沈行疆本来等在门口,后面注意到姜晚婉有私密话要说,就避开了:“打完了?” 姜晚婉面对他总是有几分不自在:“嗯,走吧,我们去百货楼逛逛。” 她走到沈行疆身边,手心有些痒。 现在的年代比较封建,小夫妻拉拉手都算很亲密的举动。 姜晚婉走在沈行疆身侧,余光看着他的手……沈行疆的手修长,骨节分明,手背皮肤透着青筋脉络,指腹有茧子,看着就让人有种莫名的安全感,也有股按捺不住的冲动,她想牵牵。 这种事儿女孩子主动不大好吧? 可俗话说,处感情总要有一个人先耍流氓。 她想耍。 姜晚婉垂在粉色裙子边上的小手在裙子上蹭了蹭,把手心里的汗蹭干净,犹豫着抬起手,手指僵硬地动了动,闭眼、咬牙,一把伸出去! 沈行疆:“?” 摸到了! 姜晚婉心中疑惑。 怎么回事? 男人的手背这么有弹性吗? 沈行疆嘴唇动了动,还是道:“晚婉,你想摸,可以回家摸,大街上不太好。” 姜晚婉闭着眼睛:“没、没事的!他们看到了又能怎么样?” 沈行疆无奈得不行:“我觉得……不太好。” 姜晚婉第一次牵男人的手被拒绝了。 婉妹儿的内心很沮丧,她睁开眼睛,想表述下自己对牵手逛街的向往,试图用爱打动他。 让他成全自己! 姜晚婉睁开眼,就看到自己的手放在沈行疆臀部左侧靠后的位置上,他的衣服那么黑,她的手那么白,罪行难掩! 姜晚婉悻悻收回手,捧着手放在心口的位置,左右看看,亏得旁边没什么人,不然她肯定要被举报! “你听我说,我说我刚刚摸错地方了,你信吗?” 沈行疆:“我不信。” 姜晚婉要哭了:“我只想牵你的手,我想和你牵手逛街,没想做别的。” 沈行疆眼底波光流转,唇角掀起,眼中盛满了笑意:“不对。” 姜晚婉:“啊?” 沈行疆主动牵起姜晚婉的手:“是我想牵你的手。” 他的手很大,把她的手完全包裹住,掌心温热,不轻不重拉着她,姜晚婉被撩得面红耳赤,进到百货楼,她买了一些喜糖和桃酥。 买完吃的逛到布料区,姜晚婉看中一块黑色的确良料子,这块布做裤子有型,适合沈行疆。 她在兜里翻出几张当地的布票,买了几尺,转头又看到不错的毛线,买了一捆白色和一捆深蓝色。 除此之外什么都没买。 家里出事后,她带着一百块下乡,花了七七八八,还剩下三十多,买了这么多东西,还剩下二十九块五毛七和一沓子票。 买完东西,她拿出一块桃酥,自己吃了半块,剩下半块逼着沈行疆吃掉,吃完打道回府。 姜晚婉和沈行疆回去路上聊起结婚的事情,她想尽快办了。 商量一番,两人决定回大队打结婚申请,七天后办婚礼。 回到生产队,她们把自行车还了,直奔那日办公室提交了结婚申请,那日给他们办了。 时间说快也慢,在姜晚婉忐忑期待中,来到结婚前一晚。 姜晚婉有件红色裙子,红裙子掐腰散尾质量特别好,用这条裙子当婚服在合适不过了。 杜艳红会盘头,把她前面的头发三七分从耳侧梳到后面,挽了个十分温婉的发髻盘在脑后,她的头发浓密顺滑,后脑勺饱满,怎么梳都好看。 盘头花用的真花,昨个儿沈行疆从山上采了一把萨日朗,花养在玻璃瓶里还娇嫩着,马春丽摘了两朵戴在姜晚婉头上。 有幸见到的人心里不约而同浮现出一个念头:人比花娇。 姜晚婉带了一些化妆品,她不用打粉底,弄了点腮红描了下眉,涂了点口红人都漂亮得和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装扮完,杜艳红把红盖头给她盖上。 此时天也亮了,知青点外面响起噼里啪啦的爆竹声! 林有双这几日接受教育,吃不好睡不好,还要被人念念叨叨的,烦得要死,人瘦了一圈不说,眼眶凹陷了进去,精神状态很差。 看到姜晚婉喜气扬扬出嫁,她就跟吃了屎一样:“姜晚婉,你以前的未婚夫可是琉璃厂的少爷,现在,你只能把自己后半辈子搭在穷鬼男人身上,心里肯定很不爽吧。” 姜晚婉:“滚,别逼我在大喜的日子打你!” 林有双气急,又不敢继续说什么,她怕姜晚婉告状日子更难过,生生咽下那口气,憋得脸色青里透着紫。 杜艳红叹了口气,安慰姜晚婉:“别和她一般见识。” 马春丽:“她就是嫉妒你。” 姜晚婉没把这个小插曲放心上。 几分钟后,在大家的热闹吆喝声里,姜晚婉听到了沈行疆的脚步声,他的脚步声很有规律,沉稳、有力,待他把她从炕上横抱到怀里,姜晚婉紧张地搂住了他的脖子。 沈行疆感觉到她的紧张,低声问她:“怎么了?” 喜车是生产队唯一的自行车,车上绑着红绸缎,沈行疆把姜晚婉放在二八大杠上,沈家同大队离得不远,他推车带她回家。 姜晚婉侧坐在杠上,沈行疆从她后面握着车把手,她被他环在臂弯中,天地间仿佛只有他们两个。 姜晚婉紧张地吞咽着口水,犹豫了下才回答他刚刚的问题:“沈行疆,晚上你可不可以轻一点……然后,别开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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