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万琴原本在这里思考要不要去顾家碰碰运气,看看能不能和沈春花说上话,又怕萧念念看到损她,更怕见到顾清华,怕控制不住自己。 她和顾清华有些误会在,不想让两人之间的感情误会在加深。 忽的,她就看到沈春花,整个人笑的和朵菊花一般。 林万琴大步走过来,亲昵地挽着沈春花的胳膊,“刚才我还在想要不要去顾家看您,陪您说说话,没想到居然就遇到了。咱们两人可真是想到一起去了。” 她笑的娇滴滴,眼神真挚中又带着讨好。 沈春花从她的目光中看到陆筝的身影。 当初她选择儿媳的时候,想要的就是‘听话’二字,刚好陆筝是都符合的。 沈春花想着,重重叹气,“哎,要是我那个儿媳妇,有你这么好的性子就好了。” 顿了顿,仍由对方带着自己往前走,“当然,不是说小念不好,就是性子太直了,一点都不像是个贤妻良母,也不知道在家带孩子,她现在也么孩子,清华那五个都不是她亲生的,我是真有些担心。” 林万琴笑的更深,“婶子,顾团长很厉害的,不管萧老师是不是个好后妈,但是在顾团长在的时候,肯定会装的像。” 她也不知道具体怎么回事。 林家和顾家离得远,徐有容是她知道顾家消息的来源。 但是徐有容对和萧念念关系不好,从她嘴里根本不会有一句好话。 老太太苦恼叹气,“对啊,小丫头就是会说,就是会装。之前清华把她带回家来见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你这样性格的人呢。你看看你对好啊,温柔体贴,这才是男人喜欢的对象。” 她说着,轻拍林万琴的手,宠溺一笑。 不一会,愁眉苦脸的唉了声,“这次来了,我才知道我那亲孙子和儿子对我有这么大意见,肯定是小念说了什么。” “婶子,这算什么,现在是新社会了,如果您不喜欢,顾团长肯定是个孝顺的,您告诉顾团长一声,让他离婚就是。” “傻孩子,这离婚那是说离就离的,先不说小念没做错什么,就是我那几个孙子怎么办?我家清华本来就是二婚,说出去不好听。” 沈春花一副完全为顾清华考虑的样子。 林万琴忽的停下脚步,羞答答的红着脸,“婶子,我想做你儿媳妇,你看我怎么样?和顾团长配吗?我梦想就是嫁给顾团长,我肯定会比萧老师孝顺你,也会照顾几个孩子。” 矜持什么的,她已经不要了。 她只要能嫁给顾清华。 沈春花诧异,随即激动的拍了拍欲言又止,“好好好……” 说着,故作苦恼的叹气,“可惜婶子之前不认识你,现在的小念没犯错,如果是原则性错误,我还能劝着清华离婚。” 有些人,就是没什么自知之明。 如果顾清华听到继母这话,直接会让人将她赶出去。 林万琴失落垂目,在沈春花拍她肩膀的时候,忽的抬头,眼中满是精光,“婶子,是她不犯错,只要我们让她犯错就行。” 沈春花故作不接,“什么意思?这还能犯错?” “婶子,只要你明天配合我,我们这样……” 两人各有各的心思,分开的时候,眼中都带着笑。 林万琴兴奋了一整夜,本来就是她先遇到顾清华的,只不过是有女孩子的矜持,才让萧念念得逞,现在,萧念念欠她的也该还回来了。 顾家。 顾清华抱着妻子躺在床上,看着从窗外透过窗帘照进来的月光,“今天,我又想起了陆筝。” “嗯?” 萧念念抬眼诧异看去,他是有多直,会和她这个现任说起死去妻子的思念? 她看起来是个很大方的人吗? 顾清华将怀里的妻子往紧的抱了抱,“如果我早点当团长,有随军的资格,她可能就不会这么早死。” “顾团长,你这个理论让我不敢苟同。” 她能感觉出来,他是喜欢她的,对那个死去的前妻,更多的是责任和愧疚。 萧念念说完,对上一双饶有兴趣的诧异目光,他低沉的声音紧跟着响起,“萧老师展开说说。” 一晚上提不起心情,现在好不容易想说点什么,结果就被萧念念这么不解风情的破坏。 她好歹也安慰一下自己吧? 他想着,修长的指尖滑动着她的肌肤,“陆筝我虽然没见过,但也听家里人说了她的不少事迹,扶弟魔,为了婆家娘家可以不顾及自己和孩子死活。我敢保证,哪怕你早早拥有了随军的资格,有那些家人在,她也不会善终,反而会更亏待孩子。” 顾清华半眯眼,没说话。 不可否认,陆筝确实是她说的那样。 萧念念看不清他的神情,继续自己的理论,“你不过是延缓了她的死亡时间,性格决定一个人的一生,要是你没有遇见我,你的这几个孩子,注定也会悲剧收场。” 建设、自强的变化很明显,顾清华低嗯了声,“这都是你的功劳。” “建设他们没有忘记自己的母亲,放心,我也不会去计较孩子们说的话,孩子们有良心很好,你没忘记陆筝也很好,说明你们都是有情有义的人。只是不要因为一个人的死去让自己的良心不好,一个人,如果自己的取舍都分不清楚,那这个人注定会想不开。” 有些女人就想多贡献一些,好让那些人看到她的付出,去惦记她,让她知道自己的价值。 可有这样想法的人,注定是个悲剧存在。 一个人的价值,从来不看付出多少,取悦自己是最好的。 顾清华默然,他抱着萧念念迟迟不松开,沉声又庆幸的低沉道:“不说我,单从孩子角度来看,我给他们找了个很好的后妈。” “嗯。” 她快速嗯了声,调侃笑,“顾团长,你的眼光很不错哦。” 安慰好了顾清华,萧念念翻身就闭上了眼睛,不一会打起了轻鼾。 翌日,太阳划过地平线。biqubao.com 顾清华吃了早饭做了团部,他此刻并不知道,家里要发生多么大的事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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