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76:工业互联网帝国_第314章 朴实的愿望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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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总,你也别怪罗主任,会上讨论一致同意的,大家觉得一个普通的研究员,开的车比市领导,甚至部委领导都好,影响不太好……”夏心怡也解释道。
  “唉!这个罗胖子不了解集团公司的苦心啊!集团公司决定直接给致远冶研中心核心技术人员,配萨博专车是有原因的,我们就是要让所有人看看,知识如何改变命运!“穷学究”这个词本来就是民族的悲哀,一个不知道尊重学术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豪车、专家楼只是开始,我们还会把一部分股权拆分给核心技术人员……”
  夏心怡和陈骏的脸色都凝重起来,改革开放,确实让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市井坊间竟然流传起这样一段俚语:“拿手术刀的不如拿剃头刀的,搞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
  这些市井俚语虽然有夸大其词的嫌疑,但也真实的反映了当下社会的现状!
  车子缓缓行驶在狭小的巷道中,眼前熟悉而陌生的街景让杨墨的视线开始模糊起来,杨墨心里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温暖和感慨……
  20年了,终于可以大大方方的站在阳光下,站在这片他从小生活的地方,这里有他永远无法放下的乡情。
  杨墨刚拉开车门,一眼就看到自己的父母站在巷口,冲自己激动的挥舞着双手。
  父母的模样看起来比自己还激动,终于可以堂而皇之的迎接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并把他们骄傲的介绍给街坊邻居认识……
  杨墨一脸笑容的给比自己小的年轻人和孩子分发红包,给比自己年长的人敬烟问好,林言则像新媳妇一样,乖巧的给每个长辈点烟。
  二老脸上同样荡漾着幸福的神情,在众人的簇拥下,走到院子门口。
  杨墨看着收拾的干干净净的院长,回头冲街坊邻居抱拳说道:“各位街坊,大爷大妈老少爷们,任杰不在家的这段日子,承蒙各位照顾,无以言谢,今天就按照咱们老燕京人的传统,在院子里摆下几桌薄酒,我挨个儿给街坊们敬杯酒,大家给我个面子,赏脸留下来喝一杯如何?”
  街坊四邻很快从自己家里搬来桌椅板凳支棱起来,任爸去附近酒店订好酒菜就算开席了!
  再大的酒量,也架不住每张桌子挨个儿敬过来,酒席进行到一半,杨墨已经是步履踉跄,林言只得自己亲自上阵,替杨墨敬酒……
  “二大爷,您随意,我和小杰敬您……”
  “哪能随意?小杰媳妇儿敬的这杯酒我得干了,小杰,你现在是大人物,不过你既然是这片胡同长大的孩子,我老头子就倚老卖老说两句,这么多年,林言这丫头我们街坊四邻可都看在眼里,谁不竖大拇指?你可不能对不起人家姑娘,可不能黑不提白不提的,好歹得给人一个交待……”胡同里最有威望的二大爷,借着酒意大大咧咧的说道。
  “老头子,你又喝多了吧?你瞎说什么呢?”二大妈拽着老头子的衣角轻声埋怨道。
  “二大爷,瞧这话儿说的!爽快、贴心!就冲您这句话,我得单独敬您一杯酒,咱爷俩走一个,不瞒您说,这次回来就准备和林言把证领了,到时候还要请街坊四邻喝我们喜酒……”杨墨一脸真诚的说道。
  “这喜酒得喝!喝的舒心、痛快,还长脸……”二大爷的话引起街坊们的哄笑。
  ……………………………………………………
  华清大学礼堂。
  距离演讲时间还有两个小时,能够容纳2000人的礼堂,已经挤进来足足有3000多人,过道里都挤满了人,还是有大批外校的学生成群结队的往礼堂走来。
  校方和杨墨沟通之后,决定把会场转移到露天体育场。
  在校方工作人员简短的介绍之后,杨墨微笑着走上刚刚搭起的主席台,开始了他的即兴演讲:
  “同学们,非常抱歉,临时决定把会场从礼堂挪到这里,让那些很早去礼堂抢座位的同学失望了,我给你们致以诚挚的歉意……”
  台下一片哄笑声,本来还有点不甘心的同学也瞬间释怀。
  “临时挪窝有几个原因,能够站在华清大学礼堂授课演讲的,那都是名声卓著的大师学者,我往那儿一站,有滥竽充数,拉低平均水平的嫌疑,当然,更重要的原因是这边人声鼎沸,我要是不小心讲错话,你们也不一定听得见……”
  哈哈哈……又是一片哄笑声。
  “我今天站在这里说是演讲,其实有点牵强,我连演讲稿都没准备,就是来和大家随便聊聊天的,没有主题,除了私人问题,大家可以自由提问,我尽量做到有问必答,当然,我的学识有限,你要是正好提问到我不懂的领域,那我只能把你的问题归纳到私人问题……”
  一阵哄笑声过后,前排一个女生开始举手提问:“我是经管系93级的萧薇,杨总,您对最近国内学术界争论不休的“全球协作大进大出理论”怎么看?您作为跨国集团公司董事长,应该最有发言权……”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先先问同学们一个问题,你们为什么读书?”杨墨随意指了前排几个学生问道。
  “为了报效祖国……”
  “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和抱负……“
  轮到一个看起来穿着很朴素的男同学,站起身接过话筒,支支吾吾半天,才用带着浓厚乡音的普通话说道:“为了能够吃饱饭……”
  台下爆出更大的哄笑声。
  杨墨双手下压,表情凝重的说道:“我不知道这位同学的话为什么会引起大家的哄笑,多么朴实的愿望!能够吃饱饭,能够让哺育他长大的那片黄土地上的乡亲,以及他们的后人吃饱饭……”
  “我问这个问题,是想告诉大家,没有人十年寒窗苦读,是为了去服装厂蹬缝纫机、去家具厂刷油漆、去工地搬砖、去工厂打螺丝……”
  台下一片寂静,每个人脸上都露出肃穆之色!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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