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农场,穿过一座座马厩,入眼的都是牛仔们忙碌的身影,洛克不得不按下车窗,回应络绎不绝的打招呼声,后面玛丽安也做着同样的事。 甚至还有相熟的牛仔骑着马跟着他们的车跑了一会儿。 闻着空气中的青草气味和马粪味,宛若穿越了时空,从文明世界来到了西部的荒芜。 这时一个带着牛仔帽身形彪悍的牛仔骑着一匹雄壮的棕马追了上来,他手里还牵着一头英俊的黑马。 洛克从后视镜看到这一幕,忙停下车,扭头对李博说道:“daddy,接下来你开,你应该休息够了!” 在李博羞恼的神情中,洛克推门而下,迎向飞驰而来的牛仔,一边鼓掌一边大叫道:“张飞,张飞……” 黑马的名字叫张飞,呃,这自然是李博取的,他说黑张飞是中国最猛的猛将。 牛仔精准地在洛克面前勒住马,马蹄高高翘起,他松开牵着的黑马,黑马立刻跑向洛克。 洛克牵住绳子,轻抚着马的鬃毛,黑马也将鼻子凑过来嗅他,很不快就想起来了。 洛克翻身上了马,黑马兴奋地载着他转圈。 旁边牛仔将他的牛仔帽盖在洛克的头上,笑道:“不错,当了警察后,看着比以前更加硬汉了……” 洛克继续抚摸黑马的脖子,问道:“舅舅,兰德没有回来吗?” 这位粗犷彪悍的牛仔就是洛克的舅舅亨利.洛克,现在农场是由他跟老婆露西.洛克打理。 兰德.洛克是他们的大儿子,也是洛克的表弟,两人关系很亲近,自幼就跟在洛克后面跑。 跟洛克不同,兰德是妥妥的学霸,现在就读于斯坦福大学计,攻读计算机专业,一心想当世界上最厉害的黑客。 他们还有一个女儿爱丽丝.洛克,同样智商优秀,17岁就上大学了,现在就读于加州的佩珀代因大学。 亨利.洛克一脸不在乎地说道:“他好像去法国参加什么比赛了……” 洛克这才想起兰德.洛克跟他提过代表斯坦福大学去法国参加什么计算机编程大赛。 奔驰g55里,杰特和汉娜都羡慕地看着马背上的洛克,他们虽然也都学会了骑马,在农场也不缺马骑,但是却没有属于自己的马。 整个第三代里,目前也只有洛克拥有属于自己的马。 倒不是养不起,在农场养马的成本很低的,而是因为养一匹不劳作的马,不经常骑的话,太浪费了,这不符合德州人的务实的习惯。 在玛丽安的提醒下,两人纷纷跟舅舅亨利.洛克打招呼。 这时李博也换到驾驶位上,两辆车继续上路,洛克和亨利骑着马,跟着一起跑。 很快汽车驶上一座草坡,草坡可以俯瞰整座农场,这里耸立了一栋石头建造的大别墅,宛若一座城堡。 外公杰斯特.洛克,舅妈露西.洛克以及小舅舅格伦.洛克一家早就等在外边了。 杰斯特.洛克虽然两鬓斑白,但是依然精神矍铄,腰杆直也直直的,头戴牛仔帽,一身牛仔风格的穿着,格子衬衣加牛仔裤,脚上是靴子,手里拿着一个烟斗,站在台阶上,面带笑容地看着众人。 舅妈露西.洛克因为生活在农场,也是一身干练的着装,她拉开g55的车门,将汉娜迎了下来,“wow,我们的汉娜又长漂亮了!” 玛丽安下车,随口问道:“爱丽丝没有回来吗?” 露西.洛克埋怨道:“我问她要不要跟你们的车回来度周末,她说跟同学约好了要去露营,原本以为她在洛杉矶读大学可以经常见到,没有想到这么近,她依然不想回家……” 玛丽安笑道:“都是这样,洛克之前在csu(加利福利亚州立大学)上学的时候,周末也不喜欢回家……” 洛克在旁边听得心底发虚,很显然,爱丽丝.洛克应该是不想见他。 自从洛克.李跟兰德一起,当着整个家族的面,将男同学写给爱丽丝的告白信当众念出来后,表兄妹就此结仇了。 洛克将马系好后,就过去跟小舅舅格伦.洛克一家打招呼,他们家跟洛克家一样,也是五口人。 格伦.洛克和索菲亚.洛克有三个孩子,分别是10岁的大表妹奥利维亚.洛克,8岁的小表妹伊芙琳.洛克,以及只有6岁的小表弟弗吉尔.洛克,他们一家昨天晚上就回农场了。 格伦.洛克在irs(internalrevenueservice美国国家税务局)任职,担任高级主管,索菲亚.洛克则是在一家咨询公司担任主管,都是妥妥的精英。 洛克突然发现了一个秘密,玛丽安和格伦都毕业名校,接受精英教育,然后都不愿意继承杰斯特的农场,都跑去洛杉矶独自发展了。 反倒是大舅舅亨利.洛克,上的是社区大学,最后反而留下来继承了农场。 相比洛克和杰特,酷酷的汉娜无疑是最受欢迎的,被众星捧月,更是被小舅舅家的三个孩子缠着一起玩耍。 格伦.洛克跟玛丽安和李博打了招呼后,又专门找到洛克,拥抱了一下后,说道:“洛克,等下我们聊一下……” “……” 洛克心里一突,有点慌,难道他的税务有问题? 他忙点头说好,然后走向站在台阶上满脸笑容看着他们的洛克家族当家人。 “hi,外公,最近过得怎么样?” 杰斯特.洛克走下来跟洛克紧紧地拥抱了一下,“洛克,好样的,我知道你能走出来,所以就没有去看你!等下好好跟我说说你这段时间的经历……” 洛克知道杰斯特说得是上次他击毙两名毒贩,导致心理创伤,行政休假半个月的事。 洛克笑道:“我最近枪法进步很大,你那辆l88可能保不住了!” 杰斯特.洛克一脸不信,不过还是说道:“我巴不得有人能开走它!” 洛克作为洛克家族第三代第一人,出生的时候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亨利.洛克和格伦.洛克都异常地宠他。 尤其是杰斯特.洛克,更是将洛克这个姓氏做他的名字。 洛克小时候,因为玛丽安和李博忙着拼搏事业,他很大一部分时间是被养在杰斯特身边。 他高中时期之所以敢肆无忌惮地打架,无惧李博和玛丽安的教训,跟背后站着杰斯特.洛克不无关系。 杰斯特觉得男孩有血性一点并不是坏事,觉得洛克才是洛克家第三代里最像牛仔的人,完美地继承了洛克家无畏勇猛的血统。 这时,其他人也都寒暄完走了过来,玛丽安,李博,杰特,汉娜纷纷跟杰斯特打招呼。 玛丽安笑道:“dad,你那辆l88这回可能保不住了!” 杰斯特.洛克有一辆古董肌肉车,是一辆1969chevroletcorvettel88(雪佛兰克尔维特),当年装配l88发动机的全美只有216辆,现在这辆车整个美国保有量都没有超过20辆,现在市场价大概在45万美刀左右,而且是有市无价。 玛丽安姐弟三人都要过,但是都被他拒绝了。 杰斯特一直用这辆车当做悬赏,只要家族内有人枪法赢了他,就能将这辆车开走。 可惜,杰斯特.洛克的枪法在洛克家一直属于独一档,吊打玛丽安姐弟三人。 李博,洛克,兰德,杰特他们就更加不用说了。 杰斯特惊讶地看着洛克,笑道:“连你妈妈都这么说,看来你的枪法进步很大啊!” 格伦.洛克眼神飘向洛克,点头道:“洛克这段时间已经成为了lapd的风云人物,连irs(美国国家税务局)都听到了他的传闻……” 亨利.洛克拍手叫道:“太棒了,终于有人能跟杰斯特较量一下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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