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州岛是汉国最大的一座岛屿,不过只有两个城市。 一个是济州市,是这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就相当于是省会城市了。 还有一个城市叫做西龟浦市。 这个城市就比较小了,可以说是偏远地区,主要以农业和渔业为主。 而金彩雅的老家就在这个城市中的一个小镇。 嗯,妥妥的小镇姑娘嘛…… 此刻。 阳光明媚。 沈弈和金彩雅正坐在大巴车上,驶向金彩雅家所在的小镇——当然,两人都是戴着口罩墨镜做好全副伪装的。 大巴车摇摇晃晃的行驶在沿海公路,微凉的海风和明媚的阳光一股脑的落在两人的身上。 这种感觉非常不错! “还记得多年前跟你哦啊啊诶……咳咳,不对重来。” “还记得多年前跟你手牵手,你都害羞到不敢抬头……” 沈弈心情愉快的哼唱着ppt战神的这首《小镇姑娘》。 风从窗户里吹进来,将他的碎发轻轻飞舞起来。 他很喜欢这种悠哉悠哉的感觉! 果然啊。 回老家还是得坐着这种晃晃悠悠的大巴车才有感觉呢! 这一世的沈弈没有体会过这种感觉,但是前世的沈弈却是经常体会的。 可是自从他买了一辆轿车——当然以前世他那扑街的人生,自然是买的不知几手的车了。 之后。 他再回老家就再也没有感受到像现在这种惬意的感觉了。 而是一种沉沉甸甸的不安、局促、压力山大……唯独没有惬意! 当然……你开的是几百万的豪车那就完全是两码事儿了——那纯粹是衣锦还乡装逼去的。 言归正传。 总之在这大巴晃悠悠的行驶中。 沈弈感受到了一种纯粹的惬意。 就连几个月下来忙碌着制作《汉江怪物》的疲惫感都一扫而空。 他心情很不错的哼唱着小曲儿, “……” “一个小镇的姑娘到了大城市” “你一定听说这故事” “……” “你唱的是什么歌曲啊……oppa?好听的!”金彩雅终于忍不住好奇问道。 由于沈弈用华语唱的,她并没有听明白。 沈弈看着她在阳光下明媚的脸,心情更加不错了。 笑着说道:“我唱的你啊!” 同样是从小镇子来到大城市。 一个成了大明星,一个成了大锦鲤……啊呸呸呸,一个成了大经理。 金彩雅可不就是陶喆歌里唱的小镇姑娘咯! 只可惜这首歌是华语,不然倒还真可以写出来送给她——别问为什么不直接改变成韩语歌曲。 沈弈没有那么圣母! 它汉国抄咱华国的东西还少了吗! 他沈弈只可能会把前世汉国的东西搬运回华国,又怎么可能会将本属于华国的文化变成汉国的呢?! 金彩雅听不懂歌词,不知道歌曲的应景。 只当沈弈是在逗她开心,脸儿一红便不说话了。 看着沈弈脸上止不住的笑意。 经过前两天的深入交流之后,这冷妹子是越来越容易害羞了……整的一个娇俏萌妹嘛! 当然,那也仅仅是在沈弈身边。 平常的时候她依然还是很冷的。 “累了吧,累了就靠在我身上睡一睡吧,还有挺久呢……”沈弈笑着说道。 金彩雅明媚的眉眼弯弯,轻轻的点点头,“嗯嗯……” 然后便缓缓的靠在了沈弈肩膀上。 纤长的眼睫毛颤抖几下,便缓缓闭上了眸子。 沈弈静静地看了一会儿,然后便扭头看向窗外的沿海风光了。 …… 这个小镇算是沿海小镇,以渔业和旅游业为主。 因为沿海风光优美,再加上当地政府的重视,因此有很多外国人来旅游。 经济条件和小镇规模都还是很不错的,算是整个西龟浦市数一数二的城镇了。 沈弈和金彩雅在下午两三点的时候到达了这个小镇。 从客运中心打车回到她家。 两人从出租车上下来。 “我来吧。” 沈弈接过金彩雅的箱包。 “谢谢oppa!”金彩雅甜甜一笑。 沈弈看着面前这座宅院。 这是一座很古朴、很典型的汉国宅院。 看来金彩雅的家境还是很不错的嘛……也对,家里是开武馆的,那肯定还是有些底蕴的。 这段时间下来,沈弈已经总结出来了。 在汉国当练习生然后出道做艺人的。 要么是家境富裕的女子,这种单纯是有一个明星梦; 要么是家境困难的女子,这种则纯粹是为了博一个奇迹,一旦成功了便能彻底改变家庭的贫困; 而那种家境不上不下的,不说是没有,但总之很少就是了。 咳咳……扯得有些远了。 沈弈和金彩雅两人站在了宅院前。 敲门。 没有人应答。 金彩雅回头对着沈弈无奈地说道:“我爸和我弟他们俩肯定又在武馆的。” ——这次回家是突然回来的,她并没有提前通知过。 金彩雅便从沈弈挎着的自己的小包里,摸索出了一把钥匙。 打开房门,两人走了进去。 褪下鞋子走进屋里。 “坐吧。”金彩雅招呼了一声。 沈弈将大包小包的礼物啥的放下,然后盘坐在地上。 两人歇息了一阵,同时站起身来。 “我先去上个厕所……”沈弈说道。 “我先去做个晚饭……”金彩雅也同时说道。 两人相视一笑。 “你去我房间吧……”金彩雅指了指自己的卧室。 不愧是小康家庭,还有独卫呢…… 那么问题来了,这还算是小镇姑娘嘛? 沈弈有些好笑的摇了摇头,向着她的卧室走去。 金彩雅的卧室一点都不像是女生住的房间,一切收拾的规规矩矩、一丝不苟。 虽然很久没有回来,但应该是有人时常打扫着的,并没有什么灰尘。 卧室属实不小——一个卧室比前世苦逼沈弈那个破廉租房大多了。 不过对于这一世的沈少而言,只能算是勉强将就吧。 丝毫没有半点惊讶,走进了卧室角落的厕所。 …… 沈弈去厕所没一会儿。 一个二十来岁的少年走了进来。 “欧尼,我还以为你今年不回来了呢!” 他叫金明,是金彩雅的亲弟弟。 “嗯。” 金彩雅淡淡的点点头——气质高冷无比,和在沈弈面前完全不同。 “老爹呢?” 金明叹声道:“老爹不允许我说……” “嗯?”金彩雅一个眼神。 金明一个激灵,一口气说道:“咱们武馆遇到麻烦了!几个美利坚武馆的人来咱们这踢馆,有好几个师兄都被打进医院了,老爹正在和他们对峙呢!” “阿西吧!”金彩雅眼中闪过一丝煞气,爆了句粗口。 金明缩了缩脖子,似乎对这种爆粗口见怪不怪了。 “我去看看!” “可是欧尼……老爹不让你去啊!” 金彩雅回头看了他一眼,“去年我花一分钟就能让你完全失去战斗力,今年还没和你练一练呢……” 金明打了个哆嗦,立马将马屁送上,“欧尼出马,一定能把那些家伙打得落花流水的!” “哼……” 金彩雅冷冷地勾了勾嘴角,向外面走去。 待走到门口的时候。 她突然回头说道,语气前所未有的轻柔,“对了,你姐夫也和我回来了,你帮我招待一下,告诉他我很快就回来。” 说完。 便大步流星的向着外面走了。 金明眨巴眨巴眼睛。 刚才那个神态、刚才那个语气……阿西吧,这还是我那个欧尼吗?! 然后他精神一震。 姐夫?! 欧尼交男朋友呢?! 然后他抖了抖身子。 本来谦卑瑟缩的神态霎时不见,换上了桀骜的神态——身为在武馆长大的孩子,自然不可能是小绵羊,而是一等一的刺头。 ——事实上,他也只是在金彩雅面前小绵羊,在这个镇子那可是一等一的‘带头大哥’呢! 哼,欧尼总是欺负我。 她厉害,我认了,招惹不起! 至于这个姐夫嘛…… 哼,我得给他点颜色看看,让他知道我的厉害! ——这是很有必要的。不然让那家伙看到我在欧尼面前的神态,还以为我好欺负了呢! 好吧……他是怕自己在家里的家庭地位再下降一个档次。 想到这里。 他冷冷一笑,捏了捏拳头,嘎吱作响! 正好这时。 欧尼的房间门被推开了,一个男人走了出来,“彩雅……咦,你是谁啊?” 金明一脸冷傲的看了过去,勾了勾嘴角没有答话。 把拳头捏得嘎吱作响,缓缓走了过去。 几分钟过后…… “哎哟哎哟,我错了我错了……我不是小偷,我是欧尼……我是金彩雅的弟弟,姐夫我错了,你快住手吧!” 金明的脑袋被沈弈摁在地上,口里含糊不清地痛呼着。 “姐夫?” 沈弈一愣,反映过来这小子是金彩雅那弟弟。 “我说你这小子不是找打吗!”他摇头失笑,将这家伙从地上拉了起来。 ——刚才这小子突然一声不吭,板着面瘫脸盯着他看了一两分钟,然后冲过来就对他动手,当然是被他给一手制服了……这才有了现在的一幕。 “对对对,姐夫你好姐夫你好……我是金明,是欧尼最疼爱的弟弟!” 金明做起来,咧着嘴揉着胳膊腿,语气里不无讨好的说道——很自然而然就接受了这个家庭地位再降低一级的事实。 “金明是吧……你老姐呢?” 沈弈准备取出事先预备送给彩雅老弟的礼物。 金明便将刚才对金彩雅说的话再详细的重复了一次。 “踢馆?米国佬?!”沈弈的眼睛微微一眯。 “带我去看看!” “可是欧尼说了让我招待你,让她知道了会揍我的啊……”金明苦着脸道。 “嗯?小舅子,你的意思是想要我再教你一招半式吗?”沈弈微笑着说道。 金明缩了缩脖子,想起刚才被沈弈一只手秒杀的场景。 脸色立马一边,谄媚地说道:“哈哈哈,有姐夫你在的话,一定把那些踢馆的**给揍死!事不宜迟,咱们走吧姐夫!” “嗯……”沈弈满意地点点头,觉得自家这小舅子还是挺乖的嘛。 “走吧!” “好的姐夫!” …… 东日武馆。 这是金彩雅家武馆的名字。 是从他爷爷手上传下来的武馆。 而她老爸金东日便是从这个武馆而得名的。 此刻。 两方人马正在对峙。 “哼,什么狗屁东日武馆,不过如此!也只有我们太阳帝国的武馆才配得上这个名字!” “没错!咱们黑鹰武馆你知道吧?整个美利坚国都大大有名的,但也不过是咱太阳帝国的一个分支罢了!” “虽然这俩家伙说的话我不爱听,但单论武术,咱们美利坚确实不如太阳国,你这什么东日武馆确实是一坨狗屎!” “……” 几个家伙用不流利的韩语说着,显然就是踢馆者了。 “你们……”武馆馆长金东日方正的脸上闪过一丝怒火。 “哼,放狠话之前,先想想你们还有什么人能派出来再说!”踢馆这边,一个敞着胸毛的高大男人冷笑道。 东日武馆这边众弟子气息一滞。 连武术最高的大师兄都败给了对方,还能派谁去啊? 难不成让师傅他老人家以大欺小亲自动手?! 就在这时。 “我来对战!” 一个清冷的声音传进场中。 一个穿着紧身的白色武道服、粉色长发炸成辫子,就好似美少女战士一般的女子走进场中。 令得此间所有人男人眼前一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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