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晶晶酒吧。 各色衣着清凉的妹子在内摇曳着身姿。 各个衣着不凡的男人优雅的晃动酒杯。 这所由某位退圈明星开的酒吧。 俨然成了京城名流场所。 沈弈甚至看到有不少电视上面的熟面孔端坐其间。 不过。 在这个场所之中。 有一个女子坐在靠窗的角落。 艳压群芳! 有不少男人都在暗暗地打量这个极品美人。 沈弈摇摇头。 走到那张桌前,“美女,可以拼桌不?” “不拼,谢谢。”美女头也不抬道。 沈弈自顾自地坐下,“可是我觉得你应该还需要一位酒伴。” “我都说了我不……” 美女抬起头来。 她戴着一顶鸭舌帽,泛紫色的长发柔顺地披挂在肩上。 看那清丽绝容,不正是几日不见的莫紫怡吗! 莫紫怡显然没料到来人是沈弈,微微有些惊诧。 “我可以坐下了吗?”沈弈微笑道。 莫紫怡白眼一翻,“你不是已经坐下了吗?” 沈弈笑呵呵道:“如果有人拍到你深夜来这儿买醉,只怕明天你就得上头条了。” “来这儿的都是有身份的人,狗仔进不来,再说了……” 莫紫怡撇撇嘴,“你还不是和我一样。” 沈弈自己给自己倒了杯酒,“怎么了?大半夜的不睡觉,跑这儿来喝酒。” 莫紫怡哼声道:“不想睡,烦!” 沈弈道:“怎么了,火气这么大?” “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莫紫怡看他一眼,“整天都想着那事儿!” 沈弈叫冤道:“可别,什么叫我们男人……你这小仙女说话可真不中听。” 莫紫怡皱眉,不知道沈弈平白无故的夸自己小仙女干嘛。 沈弈和她碰了碰杯,“说说吧,是怎么回事儿?” 莫紫怡有些犹豫。 沈弈故作叹息,“我以为上次过后,我们已经是朋友了。” “这不是朋友不朋友的问题……” 这小妞最受不得激,直接出声解释了起来。 觥筹交错。 一杯接一杯之间。 沈弈总算是明白了莫紫怡为何心情不佳了。 原来。 华美娱乐空降的总裁这这几个月一直在追她。 可是这总裁已经有老婆了。 那么这个“追”的意思自然是不言而喻。 沈弈知道所谓规则在娱乐圈是很常见的事儿。 但没想到连莫紫怡这种顶流也难逃这种事。 莫紫怡自然是一口回绝了。 她毕竟是公司场面人物。 那位总裁不可能在华美一家独大,所以拿她也没办法。 这事儿也就不了了之了。 可是。 就在前几天。 不知道怎么回事儿。 总裁直接将莫紫怡叫去办公室一顿批评。 理由是她在李正佑抹黑事件中为沈弈发声了。 那位总裁更是直言再有下次,直接封杀。 期间自然也是旧事重提,想让莫紫怡答应他。 莫紫怡自然是再度回绝了。 于是这位总裁就有些生气了。 准备让莫紫怡在《流行乐之声》决赛的时候直接认输给花星辰。 至于怎么认输。 沈弈再三追问下。 莫紫怡还是出言告诉了他。 就是如果她成功进入总决赛的话。 公司不允许她唱自己写得最好那首歌,而只能唱平庸一些的。 说来很奇葩。 一个歌手连自己写的歌都不能唱了? 可事实就是这样。 像华美这种大型娱乐公司。 歌曲的版权那都是紧紧攥在公司手里的。 公司允许你唱,你才能唱。 公司不允许的话……你还真就唱不了。 不仅仅是华美。 这几乎是业内默认的一条规则了。 而且。 莫紫怡还报复性地告诉了沈弈一个秘密。 那就是将会有公司的金牌音乐人量身为花星辰写一首歌出来。 然后署名花星辰。 要知道。 金牌音乐人那可是得写出至少十首耳熟能详的经典歌曲。 才能有此称号的。 由此可见。 这首歌的质量必然是极高! 莫紫怡更是坦言。 即便是自己写得最好的那首歌。 也不一定能比的过这位金牌音乐人写的。 话题到这儿就结束了。 两人又干了一杯。 沈弈好奇道:“你们那新总裁叫什么?” 莫紫怡似乎对他很是厌烦,“去年空降来的,叫司徒天骄,一个道貌岸然的家伙!” 司徒…… 沈弈双眼微眯。 如果说原来他还只是和司徒穹有怨隙的话。 那么在今天下午和秦雪卿谈话之后。 他是直接对整个司徒家都有了敌视。 特奶奶的,敢逼我媳妇嫁给司徒穹那伪君子。 真该死啊! 前有花星辰之仇,后有司徒家之怨。 沈弈终于下定了决心,说道:“我帮你写一首歌,让你稳压花星辰怎样?” “别开玩笑了!” 莫紫怡定定地看了沈弈一眼,摆了摆手,“虽然我喜欢你的歌,但也请你不要把我当傻子!” 也确实。 你说稳压就稳压啊? 如果是花星辰还有可能。 可有整个华美的帮助。 可见那首歌的质量会高到可怕。 你拿什么稳压?! 沈弈抓住她举杯的小手,认真道:“我没看玩笑,你相信我吗?” 莫紫怡愣愣地看着沈弈,点点头,“我信……” 沈弈轻轻一笑,看来我的王霸之气还是不错的。 谁知道莫紫怡斜睨沈弈的手一眼,“所以,你能不能我的手放开了?” 诡计被识破。 沈弈干咳一声,连忙放开她的小手。 莫紫怡摸了摸小手,一张小脸红晕,也不知是羞的还是酒精刺激的。 撇撇嘴道:“呵,男人果然没一个好东西!” 沈弈再次尴尬一笑。 莫紫怡红唇抿了一口酒,“就算你真的能够稳压,但我唱了你的歌,那我不就把华美得罪死了啊!那我还在不在华美混了。” 沈弈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意图,“我家炸天娱乐的大门永远为你打开。” 没错。 这就是他的真实意图。 乘着莫紫怡有些醉意之时。 把她签进公司。 既打击了华美的嚣张气焰,又壮大了炸天娱乐。 一举两得! 虽然这样有些阴险了点。 但是…… 我是在帮她脱离苦海嘛。 沈弈有些腹黑的想到。 莫紫怡放在酒杯,似笑非笑地看着他。 也不说话。 就这么直直地看着他。 好吧…… 这小妞或许有些醉了,但还没有醉得那么厉害。 一个是行业巨头华美娱乐,一个是名不见经传的三流小公司。 傻子都知道该选哪个(千里之外,张韵楚:阿嚏!唔?感冒啦?)。 沈弈尴尬一笑,喝了一口酒。 莫紫怡摇了摇头道:“这会把你的公司给害死的。” 沈弈明白他的意思。 如果自己敢把莫紫怡签进炸天娱乐。 那可就不像上次《华国新星秀》抢人那么简单了。 那可是真正把华美得罪惨了。 不死不休的那种! “你看我像煞笔吗?既然我敢说这话,就想过后果!而且……” 沈弈意味深长道:“你以为他们为什么对你帮我说话那么深恶痛绝?” 莫紫怡一愣,看着沈弈,眼中有了些明悟。 她没有说话。 和沈弈又碰了一杯。 这是拒绝了吧? 成年人的拒绝往往只是沉默。 沈弈暗叹可惜。 然后继续和她喝了起来。 觥筹交错。 最后莫紫怡终于彻底地喝醉了。 连沈弈都有了些醉意。 这让他有些惊讶。 想不到这小妞娇嫩嫩的一只。 酒量还真挺不错的。 不过还好阿泰也跟着来了。 他便扶着莫紫怡坐上了阿泰的商务车。 至于那辆价值不菲的银色超跑。 则准备明天再来取了。 由于上次送过莫紫怡回家。 沈弈倒是记住了她家在哪儿。 不过具体的楼栋倒是不清楚了。 打问了好半天。 才从莫紫怡咕囔的口中搞明白了。 在小区门口登了个记。 然后扶着她来到她的房门口。 不得不说。 这妹子真的很有料。 她的身材很好。 那娇嫩身躯很是紧致。 敲了半天门。 也不见有个人来开。 这丫头也没戴个包啥的。 沈弈只好无奈在莫紫怡的身上摸索起来。 摸索半天才在她的紧身牛仔裤的裤兜里取出了一把钥匙。 “这钥匙真q弹……咳咳,不对,这钥匙真难拿。” 打开房门。 看着怀里醉得不省人事的小妞。 沈弈将她抚向卧室。 你照顾过醉酒的人吗? 沈弈也是第一次照顾。 他今天算是见识到了…… 她一颤然后发出。 沈弈已经意识到不妙。 果然。 下一秒。 小妞便扶着沈弈的腰,那叫一个吐得稀里哗啦啊。 得! 人家吐了。 你不能一走了之吧。 先是将小妞扶到厕所拍打着她柔嫩的背脊。 待她吐完之后。 沈弈又给她洗了一把脸。 洗好了脸。 总不能将人家直接放在床上吧? 于是 沈弈又给她换了一身衣服。 本来是很旖旎的事儿。 沈弈是真没觉得啥的。 根本没啥其他的心思,三下五除二就将衣服换好。 当然。 内衣啥的自然是没换的。 沈弈是真不理解那些在酒吧外面“捡尸”的变态。 一身酒味难闻死了。 连莫紫怡这种极品美人都好不了多少。 他不信那些能喝得醉倒在路边的货色能有莫紫怡的一般质量。 何必呢? 换好了衣服。 总不能将脏衣服就扔那儿吧? 这好像还真可以…… 随手将脏衣服丢进洗衣机。 然后将莫紫怡抱到床上。 并替她盖好了被子。 这还没完。 沈弈又把呕吐的地板给收拾了一番。 再看了看室内熟睡的莫紫怡。 这才擦了一把汗离开。 外面。 阿泰不知道哪弄了俩煎饼果子。 沈弈不客气地接过。 “怎么样?”阿泰挤眉弄眼道。 沈弈一愣,“什么怎么样?” “那小妞啊!” 阿泰自顾自地叹了口气,“唉,听说娱乐圈的女人,基本上不可能是处……” “阿泰,你怎么这么猥琐!” 沈弈一个巴掌拍他后脑勺上,痛心疾首道:“跟着少爷我,难道还没把你这些坏毛病改掉吗?” 阿泰老实说道:“在跟着少爷以前,我根本就没想过这些。” 沈弈:…… …… 回到家里。 沈弈倒头就睡。 无话。 翌日。 沈弈接到了莫紫怡消息—— 如果那首歌写得足够的好,那也不是不能考虑哦。不过前提是你得罩着我,可不能让他们把我给封杀了,我还想再唱几年呢。 后面配了一个自己鼓着脸神态傲娇的表情包。 沈弈有些愕然。 这么说来…… 她是同意加入炸天娱乐了?! 沈弈不禁有些慨然。 这真是一个率真率性的女人啊。 这样的妹子,咋就来混了娱乐圈呢。 沈弈嘴角不自觉地咧开。 也不知是为了莫紫怡这种顶流强势入驻炸天娱乐而开心,还是为妹子的信任而欣慰。 他只是回复道:“安啦,有我一口肉就少不了你一口汤,跟着大爷吃香的喝辣的!” 莫紫怡很快就恢复了,让人怀疑她是不是就专门候在手机边的。 虽然就恢复了俩字,“呵呵!” 外带一个拿着菜刀的表情包。 沈弈微微一笑,伸了个懒腰。 开始思忖起来自己该创作(搬运)哪两首歌呢? 很快他就有了注意。 在乐谱上悉悉索索地勾画起来。 ……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 《流行乐之声》的最后一期——总决赛即将开始。 而这一期的观看量。 人气直接达到了巅峰。 成就了乐之声有史以来最高的观看量。 可以说真正的万人瞩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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