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姨晚上的时候打电话过来请了假,说是现在女儿家,因为天气的缘故,没有赶上航班,最早也要周二才能过来。 莫暖表示没事,相反心底还是有些高兴的,可以和陆琛享受一下二人生活。 晚上,莫暖靠在沙发上看电视,其实也不知道要看什么,换了几下台依旧找不到好看的,想起婆婆不久前追的韩剧,也就翻出来看,没有耐心从头开始看,于是随便点了一集。 陆琛切了一些水果出来,正好看到莫暖嘴角轻轻勾起,似笑非笑的盯着电视机,忍不住也看向电视,正好看到一个穿着军人服饰的男子正在为一个女人系鞋带,画面十分温馨。 陆琛走过去,拿了一块橙子递给莫暖,莫暖抬手接过,然后扭头看向陆琛,看了好大一会才道:“我终于知道陆先生以前的那些行为叫什么了?” “嗯?”陆琛不解的看向莫暖。 莫暖一本正经的道:“这是我刚学到的新词汇,那叫撩妹技能,不过陆先生与柳太尉相比更甚,直接甩了人家十条街。” 柳太尉? 陆琛似懂非懂的挑了挑眉,但看自家妻子这模样,猜想这应该是赞扬的话,愣了一下笑道,“评价还蛮高的。” 莫暖抱着陆琛的腰笑得像只欢快的老鼠,陆琛不明所以,但依旧宠溺的看着她,也随他一起看电视,看了一会忍不住问道:“这不是前几天妈妈追的电视剧吗?怎么你也感兴趣?” 对于秦慧的爱好,陆琛其实是有些无语的,一大把年纪了偏生喜欢看一些偶像剧,不过最受苦的还是自己的父亲,只要有时间都得作陪,以前他和大哥也只是偶尔被逮到作陪。 莫暖摇摇头,“不知道要看什么,随便打开的,觉得也很一般,并不像网上吹嘘的那么好看,大概是你做的比他更好,不觉得羡慕。” 莫暖看了一会就有些瞌睡,眼睛半眯着,陆琛顺了一下她的披肩头发,有些心疼的道:“好像再过两个月就该去剪头发了。” “没事,你要是不喜欢我剪太短,我可以少剪一点,反正到时候由你负责帮我打理。”莫暖无意识的道。 “嗯,可以的。” 莫暖又开始了上班生活,昨晚她已经和陆琛商量好了,等孩子八个月的时候,也就是再等一个月,她就正式从公司退下来,只不过她不想用陆琛找好的管理团队,不想大换血影响莫氏的稳定,只需要一个职业总经理就行,其他管理层维持原来的不动。 中午的时候莫暖收到了米诺的短信,短信的内容是谢谢她送的鸡,莫暖手头还有一些事情再忙,看了一眼以为发错了就放下手机,打算等空了再问个究竟。 只是过了一会,桌上的手机接二连三的响起,都是短信,短信的内容都是围绕着鸡,有叶子皓、裴励珩、甚至是莫紫曦的。 莫暖一头雾水,有些不淡定了,搞不明白她什么时候给他们送鸡了。 “怎么了,小暖?”韩树仁问道。 “好奇怪,怎么大家都说谢谢我送的鸡,我没有给他们送鸡啊。”莫暖奇怪的道,她一天都在工作,哪有那个时间做这种事情。 韩树仁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想了一会道:“会不会是姑爷送的?” “不可能吧,陆琛没事干嘛要送鸡给他们。”莫暖无意识的道。 她刚说完孙雪的电话就打了过来,莫暖发现已经有好几个月没和她联系了,立马接了起来,说道:“雪姐。” “小暖,谢谢你送的土鸡。” 莫暖诧异的微微张开了嘴,觉得这事情真的是奇了,“你也收到我送的鸡了?” “是啊,难为你还想着我,这段时间也一直没联系你,你现在孩子应该好几个月了吧?” 莫暖点点头,“嗯,我前段时间实在是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也忘记联系你了,我怀的双胞胎,再过一个月我就要正式回家待产了。” 孙雪愣了一下,然后真诚的祝福道:“恭喜你了,小暖,现在总算是苦尽甘来了。”莫暖发生的事情孙雪也从报纸和网络上看到了,一路走来确实很不容易。 莫暖笑了笑,又和孙雪聊了一些小馨儿的事情,挂断电话之前又忍不住问道:“雪姐,你是什么时候收到鸡的?” “刚刚,我现在上班的地方离我家比较近,中午的时候我回家给馨儿做饭收到的,上面写着你的地址,不过两只鸡上面都没有鸡脚。” 这下莫暖已经确定了,这真的是出自陆琛的手,一时间哭笑不得,拨通了陆琛的电话,开口还是忍不住再次确定,“陆琛,你怎么会突然想到给他们送鸡?” “你昨天不是说想吃泡鸡爪吗?我早上让人专门去农家买了一些天然的土鸡过来,但是自家吃不完那么多鸡,所以只留下鸡脚,把鸡都送人了。” 果真如此。 莫暖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男人未免太雷厉风行了,她昨天下午才说要吃,他今天就让人去买土鸡,用土鸡的鸡脚来泡,他也真想的出来,未免太奢侈了。 见莫暖半天不说话,陆琛本能的皱了皱眉,问道:“难道不能用土鸡的鸡脚来泡?”他不放心市面上那些速冻的鸡爪,时间保存的太长不说,那些鸡的品质没法保证,所以只能让人去买土鸡。 能,怎么会不能。 莫暖眼眶微微一红,又过了一会才严肃的道:“陆琛,你如果想这样对我,那就一直继续下去。”他这样会将她宠坏的,如果哪天不这样了,她一定会受不了的。 “又不是什么大事,你现在怀孕了这种用盐水泡的东西不能多吃,等孩子生下来了,我不会刻意阻止你,你想怎么吃就怎么吃,到时候不用我阻止你,你自己也会吃腻的。”陆琛笑了笑,显然误解了莫暖的话。 莫暖心中暗骂了一声“呆子”,勾着嘴角扬声道:“陆先生,你要是想宠我,那就一直宠下去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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