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里只不过少了一个人,莫暖瞬间觉得清冷的可怕,躺在被窝里很久也不见暖和,整个身子冷的蜷缩,在床上翻来覆去都睡不着,心头有些气恼,前几年不都是一个人过来的,怎么才短短的时间竟然就习惯了另一个人的存在。 突然想起前不久逛超市陆琛买的热水袋,莫暖翻身下床将两个热水袋充电,一个放在脚边,一个抱在怀中,这才觉得暖和了不少,慢慢的困意袭来。 莫暖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已经九点钟了,一时间被吓了一跳,愣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今天是周六,由于昨晚整个人蜷缩着身子,只觉得四肢酸痛,赖在床上不想起来。 就在这时,陆琛的电话打了进来,她迅速的划下手机放在耳边,声音里带着自己也未察觉到的雀跃和轻快,“陆琛,你到伦敦了?” 耳边传来低低的笑声,莫暖红了脸,方才似乎有些激动了。 “暖暖,你该不会是一直都在等我电话吧。” 男人的声音里带着戏谑,莫暖不用想也知道这男人又在看她笑话了,这个可恶的男人,总是喜欢这样。 她不由得想到了时下网络上流行的一个词,调戏,那男人可不就是这样。 她撇了撇嘴,“你大早上打电话来扰人清梦,再不说话我就挂了。” 陆琛已经能够很好的把握一个度,知道什么时候该给自家随时会炸毛的小猫顺毛,他放柔了声音,“暖暖,我到了。” 莫暖坐在床上,窗外的阳光正好打进来,显得她的侧脸愈发的柔和,只见她抿着唇角,小脸一片静谧安详,”那就好。” “我过会给大院打个电话,这两天你要是无聊可以到大院,我让钟叔早晚负责接你上下班,我不在家的这几天你就在大院吃饭。” 莫暖嘟了嘟,有些不满,她也就比一般女人能吃一点,他怎么就上心了,“我又不是猪,你干嘛整天惦记我吃什么。” 陆琛忍不住笑出声来,“我别的不担心,就是担心我们家陆夫人挨饿,我都后悔走的太匆忙,没有烙个饼挂在你脖子上,否则也不用这么担心。” “我又不喜欢吃面食。” “从前有个书生娶了个老婆,他老婆不会做饭,但恰逢一年一度的上京赶考,书生无奈之下想了一个办法,他烙了一个很大的饼挂在她老婆的脖子上,心想着这应该够等吃到他赶考回来了,可是等他回来的时候,却发现一件悲剧的事情,他老婆饿死了,脖子前面的饼吃完了,但是她忘记把后面的转过来吃了。” 陆琛的声音如低沉的大提琴演奏,用这样的声线讲故事真的很动人。 “噗”,莫暖忍不住笑出声来,这个故事她其实也听过,可是不是说书生的老婆不会做饭,而是说书生的老婆太懒,懒到不想动一下手把后面的饼转过来吃。这个男人,竟然拐弯抹角的说她懒。 “陆先生,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子呢,这个故事我有听过,你这是在嫌弃我懒吗?” “糟糕,好像适得其反了。其实我只是在告诉陆太太,我很牵挂你而已。” 莫暖捏着电话的手指几不可见的瑟缩了一下,心里像是注入了一道暖流,在身体里蔓延开来,“知道了,你不用担心我吃不好,反倒是你,自己的胃不好,要注意规律饮食,酒一定不要喝了。” “听陆夫人的。” 两人喋喋不休的聊天,最后莫暖想起伦敦那边应该是凌晨一二两点的样子,这才挂断电话,让陆琛早点去休息。 莫暖一颗漂浮的心也一下子安定下来,翻了个身又躺回床上睡了个回笼觉。―― 伦敦机场。 宋智目瞪口呆的看着陆琛,这还是陆总吗?竟然一下飞机就迫不及待的打电话,又讲笑话又事无巨细的交代,犯胃病那日唯妻是从的模样他还记忆深刻,这又给他扔下了一枚深水炸弹。 要不是他是他的贴身秘书一直陪在他的身边,他都怀疑眼前的陆总换了一个人。 已经有多久没有看见他对一个女人这样了,他以为他的心自从那件事发生以后就死了,没想到如今还能看到他如此开心,他非常的欣慰。 收了电话,陆琛又恢复了平日的清冷,发现自己的秘书呆呆的看着他,不由得问道:“做什么这么看着我?” 宋智想了想,说道:“陆总这段时间变了很多。” 陆琛笑了笑,“人总不能一辈子活在过去。”他用了几年的时间终于想通。 “樱语小姐知道你来伦敦了,你这次的行程要安排过去看她吗?”宋智道。 陆琛拧了一下眉,声音有些沉闷,“你告诉她,我事情忙不过来就不去了,下次有时间再去看她。” 宋智点点头,“好的,我会给她说,酒店那边已经安排好了,现在可以过去了。”biqubao.com 莫暖在家睡了一早上,直到钟叔过来接她才醒来,“对不起,钟叔,让你久等了。” 钟叔以前是陆老爷子的警卫员,老爷子退下来之后他也跟着退了,习惯了军人的生活,压根就闲不住,现在在陆家给老爷子当司机。 “少奶奶客气了。” “钟叔你也不要叫我什么少奶奶,我听着一点都不习惯,你是长辈,叫我小暖就行了。” 钟叔露出憨厚的笑容,“好的,小暖,那我们现在就走吧,老爷子知道你这个周末要回家,特意吩咐厨房做了你喜欢的菜,现在应该差不多到饭点了。” 莫暖原以为陆琛不在,她一个人去大院会不习惯,但是大院的人都对她很好,让她有一种回归家的温暖,白天陪着老爷子下象棋和修剪花草,日子倒也过得很快,只是晚上比较难熬,总会想起和陆琛相处的点点滴滴。 她记得以前在书上看过一句话,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以前一直对这句话无感,现在方能理解写词人当时的心境。 当一个人上了心,他的一切真的会如影随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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