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心里,王总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妻子和原配女儿的关系,担心身怀六甲的妻子有什么闪失。小孩子闹腾起来没轻没重,万一不慎流产了怎么办? 索性没执着地将女儿接回来,出于责任感,王总准备安排女儿读好点的私人学校。 老太太又埋怨读贵族学校、上补习班费钱,非要把学费折算成现金给她,送外孙女去村里学校就读。 老太太觉得女儿在村里读能考上名牌大学,外孙女一定也可以,那些补习班、兴趣班都是骗钱的。 学什么才艺?又不靠琴棋书画赚钱,浪费时间。 还不如多养两只鸡来得划算。 村里的教育资源哪里能跟城里比呢? 王小姐本身也没有像母亲那样“孤注一掷”。她还有王家源源不断地汇款,随时可以回f市投奔父亲,母亲只能靠自己走出大山。 王母不读书,就只能嫁给贩夫走卒,或者外出打工。 王小姐没有一定要考出去的执念,放学后还得帮忙洗衣做饭、喂鸡喂鸭喂猪。 这种情况,能考好那得叫“天赋异禀”。 这个世界上,并非人人都是天才,没有勤奋耕耘,哪里会有收获呢? 其实王总给老太太盖了三层漂亮的自建房,定期送日用品蔬菜水果米面油,完全没必要再辛苦种地。 没办法,老太太放不下那几亩地,怕被人占了去。 王小姐不忍外婆劳累,常常跟着一起到地里干活。 祖孙二人日常在地里怀念早逝的王母,骂后来的王夫人抢走原本属于王母的一切。 王总一开始每两个礼拜都会来看望一次女儿,后来是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等有了新的儿女承欢膝下,哪里还会记得乡下那个没什么时间相处的长女呢? 王夫人和王总是商业联姻,出身豪门的她将一双儿女打扮得干干净净、可可爱爱,也教得聪明伶俐,活泼开朗,反观王小姐就是“农村野丫头”。 王总对王小姐就更没什么感情了。 惦记着她,是念着亡故的原配,以及做父亲的责任。 临近高考,王总想起要鼓励一下女儿,顺便问问她对未来的规划,想填报什么样的志愿。 结果!王总这才猛然发现女儿本就普普通通的成绩在上了高中后竟变得如此差劲,忙不迭花重金聘请名师上门紧急补习,才没让高考分数太难看。 18岁那年,王小姐擦线考上了大专。 王总的另一双儿女都是尖子生,他以为长女就是单纯不是那块读书的料,准备送长女出国留学镀金,好歹说出来面子上过得去,可王小姐死活不肯出国。 毕业后,她遵从老太太遗愿考公,要“当大官儿”,却连笔试都没过过一次。 失败着失败着,王小姐也没那么想考了。 老太太从王总那儿给王小姐抠了600万教育基金,王小姐全部存银行里,一个月也有一万多的利息。 反正王家有的是钱,何必非得考公?就算考上了,每个月也就只赚几千块而已。 王小姐躺平了。 就这样,老太太为了省钱,亲手毁了外孙女的前程。 600万教育基金对于老太太和王小姐来说是天价,跟王家偌大的家业对比起来,实在是九牛一毛。 圈内人不会因为王小姐有几百万资产就高看她一眼。 毕竟,哪家豪门的身价不是几十亿、几百亿起步呢? 王小姐在圈里连真心朋友都没有。 如果说愿意看开些,宅家啃老啃弟弟妹妹,做只没什么大志的“米虫”倒也还好,王总备的那份丰厚的嫁妆就已经足够她几辈子衣食无忧了。 偏偏王小姐对爱情和婚姻有所期待,还要跟妹妹比。 那次相亲闹得很难看,被认为“坑害继女”的王夫人冷了心,没再操心王小姐的婚事。 天地良心,她实在没有必要故意算计继女,说到底王小姐也是王家的孩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王夫人完全犯不着冒着拖累其他孩子的风险这么做。 已经选定小儿子做接班人,继女嫁得好与不好,都是拿同样份额的嫁妆,又不会影响财产继承。 王夫人巴不得继女可以嫁得好一点。 就怕继女拖累自己那做席家家主夫人的女儿,还有要做王家家主的儿子。毕竟做姐姐的日子过得一塌糊涂,做弟弟妹妹的不可能坐视不理。 最开始,王夫人也是真心怜惜这个年幼丧母的孩子的。 她觉得王小姐是丈夫的女儿,也算是自己的半个孩子。 王夫人尽心尽力教导王小姐,带她出门交际,让她尽快融入圈子,在王小姐眼里全成了嫌弃和苛待,是故意想让她在外人面前丢脸。 要不是相亲之事王小姐爆发,王夫人都不知道继女对她的怨言居然那么深。 这么多年来,她做了那么多,竟落不到一点好。 闹翻后,寒了心的王夫人对王小姐没像之前那么掏心掏肺了,出于义务教一些基本的社交礼仪,物质上不亏待,有什么宴会跟王小姐说一声,不去也不勉强。 只求不给王家丢脸便可,多的就懒得提点了。 王总也不好意思麻烦妻子帮长女费心了,他自己又忙着公司的事,顾不上女儿的婚事。 没了王夫人管教,王小姐在家作息颠倒,暴饮暴食,经常胡思乱想,觉得后妈想要害她,不停地跟妹妹比,幻想假如母亲没有去世,自己就是席家家主夫人。 内分泌失调,胖得不能看,脸上还长满痤疮。 转眼,王小姐29岁了,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 王小姐估摸着是后悔了,松口说新贵也可以。 别说一流、二流、三流豪门了,如今就是要找年纪、样貌、学历各方面凑合的新贵,也难了。 若非她是王家的女儿,只怕找个在f市有房有车都难。 为了王小姐的婚事,王总头疼得很,他对长女的感情是没有下面一对儿女深,再不好,那也是自己的骨肉,是他的第一个孩子,还是希望女儿能够过得好。 就在最近,姜氏科技有限公司的姜宴辰入了王总的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9_169137/751483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