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时婷执着于成为姐姐的后盾,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她的身体不好,父母总要姐姐迁就她。 就连婚姻也要考虑她。 温时婷至今都还记得姐姐和父母的对话。 “妈,如果我和云铮离婚……” “疯了!你在说什么胡话?这种该死的念头你最好赶紧给我打住!薇薇,女婿对你够好的了,你到底在作什么?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居然想离婚!你脑子被驴踢了吗?” “妈,我……” “好了!薇薇,你怎么那么自私?你有没有考虑过你妹妹?你妹妹身体不好,本就很难找到好人家,要是再多个离婚的姐姐,你让她以后怎么嫁人?” “你现在可是严家家主夫人,不说帮妹妹物色一下青年才俊,还在这边拖她后腿!” “你怎么当姐姐的?” “妈,婷婷才刚毕业,怎么能让她相亲?她还年轻,正是打拼事业的时候,我不想让她跟我一样……” “正因为年纪小,才应该赶紧找个好的。女人这辈子最重要的就是找个疼自己爱自己的男人,赚钱是男人的事,真不知道你为什么非要抛头露面。” “云铮赚的钱还不够你花吗?” “我告诉你,不许再提离婚这两个字。” “真是的,身在福中不知福!” …… 温时婷当时冲了出来,大声告诉妈妈她不想结婚。 可温母只当她说的是气话。 父母、姐姐姐夫,他们看起来幸福美满,温时婷知道这两段婚姻到底有多令人窒息。 温父是高校教授,却看不到在家侍奉老人抚养孩子的妻子的付出,各种轻视冷待让身为女儿的温时婷都看不下去,偏偏温母甘之如饴,甚至引以为傲。 就因为有个工作体面的老公! 只要不酗酒、不家暴、不出轨,就是难得的好男人。 温时薇原本独立自信、张扬肆意,自从结婚以后,被严云铮用爱和孩子捆绑,不得不放弃事业。 只要表现出一丝忧伤,就要被至亲之人说“作”。 有两个活生生的例子在,温时婷怎么可能还憧憬爱情? “昭昭,我们什么时候开始做实验?我有预感,按照你的方法,应该不需要多久,就能成功研发出营养剂。” 温时婷期待地看向华昭昭。 她要像叶梨前辈一样,将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奉献给科研,为姐姐撑腰。 如果姐姐将来要离开严云铮。 自己也不至于毫无办法。 华昭昭同样有些迫不及待,不过还是得先把前期工作做好:“婷婷,你觉得佟雪、思思和小满怎么样?我想让她们加入我们小组。” 温时婷和她们相处的时间比她来得长。 应该会更了解。 回想了一下,温时婷简单概括对佟雪等人的感觉。 “佟雪性子爽朗,思思脾气温吞,她们都是原先的顾氏研究所的人,有一定的科研经验,至于小满,她比较安静内向,做事刻苦认真。” 对于她们的加入,温时婷表示赞成。 “让她们加入咱们的课题小组,我觉得可以。” 华昭昭笑道:“佟雪和思思的性格正好互补了,我看她们的关系也很好的样子。” “她们原先就是一个组的。”温时婷补充。 华昭昭对腼腆的林小满没什么意见,留下她主要是在她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小满刚毕业,有些社恐正常,只要肯踏实做事就行。” 曾经她刚到沈家和穆家时,也是像受惊的幼兽一般,终日惶惶不安,与众人格格不入。 职场对于刚毕业的林小满来说是陌生可怕的。 但林小满勇敢地踏出了这一步。 她愿意给林小满一个机会。 能够顺利进入慕华,能力都不会差到哪里去。 这时,温时婷想起了佟雪在门口说的话:“昭昭,佟雪的表姑好像在穆家工作,也许你认识。” “是吗?这么巧?”华昭昭微讶。 表姑的关系算起来有些远。 父亲的表妹。 但,突然知道有这么一层关系在,还是让人莫名地觉得很有缘分。 也不知道佟雪的表姑是哪一位。 不会是吴婶吧? 华昭昭抓住温时婷的手感叹:“这世界可真小,刚遇到温老师的妹妹,现在又遇到家里阿姨的侄女。” 她对着温时婷盈盈一笑。 “都是自家人呢。” 温时婷抿了抿嘴,轻轻反手握住华昭昭的手。 华小姐的手真暖和啊。 还有,她笑起来真好看。 事情基本敲定下来,华昭昭还得征询一下佟雪、楚思思和林小满的意见。 三人很快再次来到会议室。 佟雪手上还拿着两杯奶茶:“所长,您的奶茶到了,正好要来见您,就顺便帮您拿进来了。” “时婷,这是你的。” “谢谢。” 华昭昭接过奶茶,利索地撕掉吸管包装,“砰”一声插好,深深吸了一口,幸福得眯起了眼睛。 多少年了?久远得快忘了奶茶是什么味的了。 当初她也是喜欢喝奶茶的小姑娘,每年总有那么几次和发小姜未晞一起到镇上的奶茶店点杯几块钱的奶茶,两个人可以在店里看着窗边聊上半天。 到了海外和末世,吃饱都是奢望。 更不用说奶茶了。 好在她现在可以想喝多少喝多少。 华昭昭果断再点一杯:“好喝,等下再买一杯,要七分糖,三分糖不够甜。” 她又吸了一口,咬了咬满嘴的芋圆和椰条。 人生够苦了,来点甜的。 “所长,您到底是怎么保养的呀?” 佟雪看得目瞪口呆,忍不住凑了过来。 为什么能够这么毫无心理负担地大口“敦敦敦”喝奶茶?还一口气喝两杯?真的一点都不担心会变胖? “早睡早起、坚持运动就行了。” 华昭昭当然不会说出治愈系异能的事。 不过,她也不算说谎。 穆辞年的身体基本算是稳定下来,她可以利用闲暇时间做做瑜伽、跑跑步,还要找刑曼练练军队格斗术。 总不能一直靠异能保持身材。 佟雪哀嚎一声。 没想到会是这么朴实无华的答案,道理都懂,但社畜回家只想躺尸,哪有动力运动?有时还因为过分沉迷于追剧追小说而熬到后半夜才睡。 “所长,究竟是什么让你坚持下来的啊?” 华昭昭捧着奶茶,抽出吸管戳了戳:“其实,我们活着的每一天都格外珍贵,热爱生活,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地活下去,才不负上天的恩待。” 重生是难得的机缘。 她哪舍得浪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9_169137/751481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