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天侯门主母,夜里却被权臣亲哭_第629章 女王娇夫有点凶23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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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可能不太接受我去花事国这么远,不过你放心,我会说通他们的。”
  花琳琅其实不太擅长处理这类事情,她相信林怀瑾可以处理好。
  “嗯,那你回去好好跟长辈们说,我等你来接我。”
  林怀瑾点头,这才跟大哥一起回了林府,并且还叮嘱希望大哥可以到时候帮自己多说说话。
  林家人已经知道林怀瑾中过毒,差点没救过来的事情,幸而药谷出手,才转危为安,有惊无险。
  林夫人立刻抱住了小儿子,本来就多愁善感的她,顿时就红了眼圈。
  “我儿,真的吓坏娘了,快让娘看看,伤口还疼不疼,哎,你都瘦了啊。”
  林怀瑾都乖巧地一一应答了。
  林老太太坐在太师椅上,也细心地问了小孙子许多事情,等到一家人的情绪都平静下来后,林怀瑾看了一眼大哥,这才开口道:“其实这次回来,我还有一件大事要跟你们商量。”
  林夫人关爱地看着小儿子,“事情可以慢慢说,你这刚回来,肯定累坏了吧,要不先回房休息休息?”
  旁边林怀安轻咳一声,“阿娘,怀瑾没事,他身强力壮的,休息得差不多了。而且他要说的事情,比较重要,还是得尽快说了。”
  林老太太都好奇了,“到底是什么事情?”
  林屿之也看着小儿子,他皱眉道:“有什么事你就直说吧,怎么去了一趟花事国,回来后就变得支支吾吾,扭扭捏捏了?谁家武将像你这样?”
  林怀瑾无奈,只好实话实说,“祖母,父亲母亲,我要成亲了。”
  林夫人一愣,随后惊喜道:“哎,这是天大的好事啊!你毕竟已经都弱冠,也该成家立业了。之前你没出发前,就想着帮你张罗这件事来着。是哪一家的姑娘,我们好准备一下,去上门提亲。”
  林怀瑾:“不用上门去提亲。”
  林老太太皱眉,“不用上门去提亲?那可不行。就算是对方只是普通农家女,咱们该走的流程也都得走,不能慢待了人家姑娘。”m.biqubao.com
  林夫人听说对方是一个农女,顿时表情一垮,皱眉道:“怀瑾,你竟然喜欢上了一个农家女吗?要知道京城这边,想要嫁给你的贵女,甚至其中都有郡主啊!”
  还是林老太太瞪了儿媳一眼,“身份不重要,只要他们小夫妻俩感情好,能够平安喜乐就足以了。”
  林夫人讪讪道,“母亲说得是。”
  林怀瑾硬着头皮道:“她不是普通农家女,身份……身份地位很高。”
  林夫人一听,顿时亮了眼,“是哪家的千金?还是县主郡主?”
  总不可能是公主,毕竟如今大周的嫡系公主,只有一位,还那么小,而且还是小瑾的外甥女呢。
  至于旁支的,身份最高的是郡主,并没有公主。
  林怀瑾顶着家人们的目光,开口道:“她是……花事国女王。”
  林夫人没反应过来。
  林屿之一个愣怔,“花事国现在的女王,莫非是之前的三公主花琳琅?”
  林怀瑾点头。
  花事国换了国主,这等事情大周普通百姓可能不知,但是父亲毕竟是宫廷御医,知晓了一些。
  林夫人心中大起大落的,从农家女到女王,她到底还是高兴的,虽然通晓事理,但儿媳妇身份地位高,那也是极其长面子的事情啊。
  坐在旁边一直没有说话的小林夫人,神色微微有点黯然。
  之前小姑子们嫁得好,小林夫人还没有什么感觉,如今这个妯娌身份这样高,她只是普通小官家出身,而且娘家人还不靠谱,这一对比,难免有一些失落。
  几个人神态各异。
  林老太太突然道:“怀瑾,那花事国的习俗跟我们这里不同吧?对方如果是花事国的女王,你是不是以后要跟她去花事国生活?”
  老太太果然是林家最犀利的人,果然一针见血。
  林夫人错愕地看着小儿子,“怀瑾,真的吗?你真的要去花事国生活了吗?”
  林怀瑾点了点头,“琳琅她是国主,长期要留在花事国,但我会尽量想办法,每年找时间回来陪你们。”
  而且他也跟花琳琅商议好了,等以后有了继承者,花琳琅也会陪他回来大周常住。
  林夫人脸色都变了,她捂着额头,感觉一阵眩晕,“为,为什么啊?怀瑾,这是你自己愿意的,还是有什么其他缘由?你这样,岂不是……岂不是就算是嫁到了花事国?”
  林老太太表情也不太好,毕竟心中也舍不得小孙子,但她却没有像儿媳妇这样,而是开口道:“怀瑾,你也刚回来,先下去休息吧。”
  林怀瑾明白,长辈们肯定要好好谈一谈这件事,但不管他们如何说,这件事的结局不会更改。
  他点了点头离开了。
  这边屋子里,林夫人的眼眶都红了,她握着帕子道:“我不同意,我绝对不同意怀瑾嫁到花事国去!”
  林屿之也下意识反对,儿子可是一个很有前途的武将,怎么能够……以色侍人?
  这个时候,小林夫人的神色已经松懈了下来,一点都不黯然了。
  虽然那花事国女王的身份地位极高,但不管如何,他们又不会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
  林怀安看到长辈们都反对,忍不住为弟弟说句话,他把怀瑾跟那花琳琅在花事国遇到的事情一说,俩人几乎算是生死与共了。
  林怀安:“其实三年前花琳琅就看中了怀瑾,但是她愿意给怀瑾时间去考虑,而且还不会影响两国的关系,那次中毒的事情,但凡两个人犹豫一瞬,都让一个人中毒的话,那么那个人就救不回来了。”
  当时东方嫣然就是这般说的。
  那毒十分霸道,幸好当时被两个人分摊了,这才让两个人虽然昏迷着,但却没有立刻毙命,能够等到药谷的人赶来。
  这也可以见得,两个人的感情很深了,毕竟他们能够为了彼此,连性命都不要了。
  林怀安最后道:“而且,最重要的是,这是怀瑾第一次喜欢人,他之前有一些不太开窍的感觉,我还担心他很晚熟,后来才是知道,原来因为那个时候,还没有遇到他认为对的那个人。”
  遇到了真正对的人后,情窦初开,一切就都无师自通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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