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娇拍了拍庄临的肩,“这天下哪有真正的一家独大,只有共赢才能长存,越自私越容易被群起而攻之,童记只有显出自己的包容心,其他商贩才会想靠近。这位佟先生不是说了,他是上京城找生意做的,况且有姜湛在,他有分寸,不必担心。” 庄临点头,“是我太保守了些,总觉得公子今日所得来之不易,所以更想守住现在的一切。” “无妨。” 董娇笑笑不再多言,每个人性格不同,做事风格就会不同,有人喜欢进攻,就会有人喜欢防守,但不论哪一种,只要足够强大,都能游刃有余,而她更倾向于前者。 把新晋的五个管事召集吩咐好宫里的订单优先,顺便检查了一下众人的工作成果后,董娇带着庄临去寻姜湛和佟泰。m.biqubao.com 两人这会儿正站在作坊的凉亭下侃侃而谈。 “佟先生参观完,觉得童记如何?”姜湛自信问,脸上不掩傲人神采,童记的人文,他自认大梁找不出第二个。 童泰诚由衷道:“童记作坊的内部设施不仅完善,就连劳工们的生活水平都比外面的普通农家百姓好,实在令我大开眼界,我是真没想到你们会给劳工筑炕挖井,修塘建亭,作坊里冬暖夏凉处处是景,就这条件,谁会愿意出去自建屋棚,难怪越扩越大。” 童记的劳工福利简直好得不像话,他们自购童记的日化有内部价不说,如今大梁的米价已稳定在四百文一斗,童记仍然以二百五十文兜售给自家人,且每逢节日东家还会让管事们给大家买肉做礼,就连最底层的劳工月俸也比外面的普遍收入高出二到三两银子。 也难怪童记内能上下一心,童记的东家是实打实在对为童记付出的每一个人好,且他不仅没有压榨劳力,反而跟劳工们签订合同保证上下工时间,且干得好就能被提拔,努力就能被看见,这样人人平等的作坊,大梁没有第二个!这样以民为先的东家,大梁也没有第二个! 若他也只是个想挣口饭吃的普通百姓,能进童记乃是天大的幸运,要是有人想破坏他的这份安宁,拿钱贿赂?去他娘的!他绝对跳起来打爆他们的狗头! 虽然不想承认,但童泰诚此刻已被童记作坊内的一派和谐所折服,他一直以为童家对工人们已足够好,虽然比上不足,但比下绰绰有余,可如今见识了童记的团结,他才明白自己从前有多坐井观天。 董娇此时正巧走到二人身旁,见佟泰感慨万千,她扬唇一笑,眉目间张扬自信。 童泰诚看向董娇,语气赞赏,“童老板少年英雄,气量与格局令在下刮目相看,冒昧问一句,童老板是如何想出的这套管理方法?佟某家中祖业不说鼎盛百年,但盘踞一方也有几辈,却从未做到如童记这般万众一心。” 说得夸张点,童记就像一个小国度,而童乔便是这里的无冕之王。 董娇看向井井有条的作坊,语气淡然,“其实我也没做什么,我只是让他们在我这里,能堂堂正正做人。作坊里没那么多三六九等,他们只有一个身份,就是童记的工人,这里的一切,实力竞争,人人平等。” 人人平等,这句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天下人,哪个不是一出生就被注定了谁是龙凤,谁是猪狗,要是没投个好胎,恐怕连猪狗都不如。 童泰诚无奈地笑了笑,也不知道该说十三天真还是荒谬,这理想化的未来,太不切实际。 “童老板初心可贵,佟某虽不说能完全认同,但也钦佩少年志向,可龙生龙凤生凤,有些东西是天注定,想要改变,难于登天。” 董娇并不置否,皇权社会的人奴性思想根深蒂固,哪怕天家贵胄都会沦为权利的走狗,更何况泱泱百姓。 但那个人民当家做主的平等世界,不被出生所束缚,人人皆可凭借自己的努力改变未来的世界,他们没见过,董娇见过,她知道,盛世终将如先人所愿,天下大同。 “佟先生此言差矣,出生没法选择,但人生可以选择,我始终相信,人定胜天。”少年负手而立,阳光落在她身上,耀眼夺目。 童泰诚拱手抱拳,“英雄不问出生,童老板少年老成,格局高远,令在下佩服,既如此,佟某便预祝童老板,得偿所愿!” 董娇还礼,“借您吉言。” 参观完作坊,童泰诚告辞离开,原本他还想去童记临近分店探探各家对总店的态度,此刻与童乔简单的相谈后,已觉无甚必要。 十三的思想和见解已超乎寻常商贾,他几乎是在用官场上的驭人之道在管理作坊,说白了就是把生意当成朝堂。但他的朝堂更干净更直接,每个人的欲望和野心都写在脸上,但他们之间的竞争是良性的,是能激发潜能和才能的,这是如今大梁朝堂做不到的。 他不明白童乔怎么敢用如此大胆的方式去经营,但童记做出来的效果,显著得让他望尘莫及。 此时此刻,童泰诚竟有些庆幸大哥当时阻止了他主张和童记断绝关系的想法,此少年绝非池中物,其智若妖其谋过人,不论他是谁,就算不能与之为伍,也绝不可与之为敌! 坚定自己的想法后,童泰诚带着有才快马加鞭赶回湘南,他要回去告诉父亲和大哥,童家十三,他们护定了! …… 钱朗这几日可谓是魂不守舍,自口袋空空以后,他成日茶饭不思。 钱父坐在轮椅上一边咳嗽一边担心问:“朗儿,你最近可是有什么烦心事?” 钱朗捏着衣领,胸中似猫抓一般焦躁难耐,“父亲……孩儿……孩儿近来看上了一位女子,她心地善良性格活泼,平日里喜好歌舞与刺绣,虽没读过很多书,但十分知礼通情,最重要是……她并不嫌弃孩儿相貌粗鄙……孩儿……孩儿想……娶她为妻……” “这是好事啊,她是哪家的姑娘?你们怎么认识的?”钱父高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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