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清茹微微叹气,要是被沈氏知道她与一个商贾走得近,还不想方设法把她嫁给童乔?若是童乔不娶,那恶妇还不知如何败坏自己的名声。 届时不仅她为难,童乔更为难,有顾大人在,她还能女扮男装一辈子? 到时候牵扯出这些不必要的乌龙,恶心自己也就算了,还糟践别人,她不想让自己和童乔的友情被这些琐事烦扰。 婉儿也知自己这话说得不对,低着头老实认错:“奴婢晓得了,以后再不敢说。” 话音落,就听屋外传来牛小刀高兴的招呼声:“童老板你来了!快快请进!” “你现在还真有几分沈家护院的架势。”董娇笑着睨他一眼,牛小刀挠挠后颈笑得憨厚。 入屋,只见沈清茹正准备用饭,桌上三菜一汤卖相不错,倒把她看饿了。 “沈小姐正用饭呢?不知道乔有没有这个福气蹭一顿?”董娇摸了摸自己干瘪的肚皮,早上店里忙完就急着过来接她,倒是一口都还没吃。 沈清茹哪会拒绝,这些东西还是童乔送来的,“去给童公子拿一幅碗筷来。” 婉儿微惊,小姐怎么能跟外男同桌用饭?!算了算了不管了,小姐都说了不能妄议,她就当没看到吧。 不一会儿,餐具送上,春芽也是个饿不得的,立马缠着婉儿去厨房吃饭去了,房里顿时只剩沈清茹和董娇。 “东西都收拾好了吗?需不需要等你去一趟安置院打声招呼,还是吃完饭我们直接走?”董娇说完往嘴里塞了个炸春卷。 沈清茹给她添了碗汤,“直接走吧,城里不再需要英雄后,做任何事都会有人胡乱揣测,我可不想因为一个道别让人以为我是刻意而去讨个名声。” 是这个理,这世上永远不缺见不得他人好的恶人。 “行,那就这么定,一会儿让牛小刀他们装车。”董娇含糊不清道:“哦对了,牛小刀想跟在你手下做事你可知?” 见她吃得腮帮鼓鼓沈清茹竟觉得有些可爱,又往她碗里夹了一个春卷,“知道,我也正想同你说这事儿,你也知道我如今手上能用的人不多,如果能让齐大魁也跟着我入沈府,我以后行事能方便不少,你这边可能帮我与长盛镖局商谈?” 牛小刀还好,他本就是个社会底层人,入沈府做奴心里不会有什么芥蒂。 但齐大魁可是良民啊,人家又有正经的工作养家糊口,哪会愿意去沈家当仆。 “这不好说,齐大魁又没给镖局签卖身契,聂镖头也无权将他交给你,愿不愿意全看齐大魁个人,你和他说过没有?” 沈清茹点头,“说过,他不是很愿意,不过我没说我是沈尚书家这个沈。” 此沈非比沈,前头有尚书令三个字,哪怕是沈家最低等的奴,都比外面的平头百姓金贵点。 “要不这样吧,你换个方式,就说想请他教府中下人一些拳脚功夫。他虽然本事不大,但基本功扎实,你想让他跟着你无非是怕是非口舌,有了这教头身份,他自然要以你为先。再说,你回京不也打算扩充人手,家丁护院也是必须,他这名头刚好还比从前更进一层哪会拒绝。” 是啊,她怎么把这给忘了,“还好你点醒我。” 董娇展颜,“哪有。” 沈清茹只想着让齐大魁做奴其实也情有可原,她本就是世家贵女,思想观念里阶级之分尤为重要,加之她前世又经历那么多苦难,若不能完全掌控的人,她不敢用。 只是……沈姐的前世几笔带过董娇只晓得个大概,沈姐的今生她还没看完就穿越了,那是不是等于沈姐现在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未来会经历什么?那董娇的金手指,不就过期了啊! …… 五月十九,上京城突然传出一首打油诗。 大郎披金衣,百姓喝稀米,大郎见病跑,百姓没地逃。 二郎心肠坏,抢粮又抢麦,二郎喂不饱,肚里油冒泡。 幸得天子顾,万里来相助,若非有贤君,有苦无处诉。 当大街小巷里的稚童们把这朗朗上口的词句唱出来,如魔音灌耳,令人难以忘却。 时间一长,自然传进太子跟晋王的耳朵。 他二人是万万没想到,竟然有人敢在天子脚下作祟,搞这些文字游戏来侮辱他们。 身为皇子,他们比谁都在乎脸面。 就在二人各自想派人出去将这些臭娃娃全部抓起来大刑伺候让他们招供是谁在背后撺掇时,陈骞和殷贵妃各自将人劝下。 一是这打油诗并未点名道姓,若太子和晋王显得过分在意,就是对号入座,给百姓一个理由指着他们鼻子骂。 二是查归查,但决不能动刑,如今三州的事大梁人尽皆知,但诗里说的东西京都百姓无从论证,无稽之谈只要无人回应散个几日自会消淡,可若大刑伺候传出去,假的也会变成真的,不可行。 因此为了息事宁人,太子和晋王都没太大动作,以至于这首打油诗最后被秦太傅以闲聊的方式,传进了皇帝的耳朵里,毕竟诗里虽骂了大郎和二郎,但是夸皇帝是夸得实实在在啊。 这种流言,值得皇帝一听。 太子和晋王得知后无一不怒骂,秦太傅那个老东西!真是什么话都敢往父皇耳朵里说! 可再生气又能如何,秦太傅是父王和先帝的老师,皇帝都要敬他三分,况且师徒闲聊,说几句市井八卦又怎样? 加之他二人查到的源头是三州迁去魏州的灾民,那些人虽低贱,却也是如今朝廷的重点保护对象,若他们敢拿灾民开刀,无疑是触皇帝的霉头,谁敢? 因此人生头一回,太子和晋王打碎牙也得往肚里咽,任由这首打油诗口口相传。 不过最后还是如陈骞和殷贵妃所说,传了几日无人应,百姓也慢慢回过神这打油诗可能惹来杀人之祸,大家就渐渐不敢再提。 除此外,最主要还是另一件事更为轰动将那歌谣压了下去。 那便是秦王由皇帝钦点,押送药材入三州,亲自协助鲁之平监工开山修渠,不成不归。 百姓们还以为皇帝是想让几个儿子挨个去历练,但京里的权贵们却绷紧了神经,皇帝钦点秦王,也就是说,以后不再是二王相争的格局。 同时,这也是陛下给他们敲的警钟,想站队?眼睛可要擦亮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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