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狱狂龙_第一百三十一章 让我开开眼界?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常鹏一杯满饮,意气风发。
  此刻的包厢,俨然成了他一个人的演讲会场。
  等到他将杯中的红酒饮尽,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常鹏这不是在敬萧云,而是在埋汰萧云啊!
  在座的各位,又哪个不是头脑简单的,听常鹏的口气,似乎一直是在感谢萧云的存在,一直激励着他前进,实则常鹏是在以一种胜利者的姿态,宣誓自己的主权,彰显自己此刻的成就。
  但即便众人都反应过来,却是没有人多说半句,因为现在的常鹏,的确已经是走到了实验班中的最前列。
  他们中的许多人,都是勤勤恳恳的上班族,每个月拿着几千上完块钱,一到节假日,便是想的去哪里旅游,哪里购物,哪里吃饭!
  而常鹏,动辄便是数十上百万的生意,出入谈笑的,也都是各方企业的老总级人物,还当选了羊城十佳青年之一,可以说,常鹏与他们不是一个层次了。
  同学聚会就是这样,谁成功,谁就是道理,而萧云,虽然曾经优秀,让得班上不少女生注意,可现在时过境迁,很显然,常鹏才是那个值得他们追捧的主角。
  那个较为拜金的女同学,率先反应过来,主动举杯道:“常委员说得对,不惧强大的对手,励精图治,将其超越,这才是大丈夫所为!”
  “为了这句话,我个人再敬常委员一杯!”
  说完,她转向常鹏,一饮而尽,眼中的倾慕和爱意毫不掩饰。
  常鹏则是满面红光,象征性地喝了一口,其余人也随即效仿,再度起身跟常鹏碰杯。
  一时之间,同学聚会直接成为了常鹏的个人专场,而曾经在班上辉煌的萧云,像是被人遗忘了,孤立在旁边。
  现在的同学聚会,本质便是如此,谁成功,必然会成为众人追捧讨好的目标,而常鹏,无疑是班上最成功的那一个,他们巴不得抱紧常鹏的大腿,以后益处多多。
  而从常鹏的口气中,显然跟萧云不对付,如果现在谁跟萧云走近一些,必然会引起常鹏的反感,那还怎么讨好常鹏?
  唯独高洁莹,她坐在萧云身边,眉头微微皱起,压低声音道。
  “这个常鹏,太过分了!”
  “大家都是同学,为什么要说这些?”
  她有些担忧地看向萧云,从萧云的穿着打扮,以及透露出来的平淡气质,似乎的确没有什么太大的成就。
  她担心萧云沉浸于过去在学校的辉煌,会产生极大的落差,赶忙安慰道:“萧云,你不用气馁!”
  “我知道,你一直都很厉害的,当初你在学校能这么耀眼,我相信未来你一定还能够重返巅峰,甚至超越常鹏!”
  萧云没想到,高洁莹会在这个时候安慰他,他当即回以一个微笑。
  “没事,我根本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常鹏还沉浸在跟他以往胜负之中,甚至到现在,都还想跟他分个高下,彰显自己胜利者的姿态。
  殊不知,萧云的眼中,何曾有过常鹏?
  现如今,真正能够让萧云视为对手的,纵论全球,都寥寥无几,区区一个常鹏,实在是太过渺小了。
  而看到萧云面色如常,高洁莹这才放下心来,对他甜甜一笑。
  倒是旁边的林瑞茗看不下去了,冷声道:“你就不打算站出来反驳两句?就任凭常鹏在那得意?”
  她可是亲眼见过萧云掌掴刘元宗,吓得胡满山前倨后恭的场景,常鹏虽然是羊城十佳杰出青年企业家之一,但相比起胡满山,甚至是刘元宗来,仍旧差了好几个档次。
  她不明白,萧云为什么到现在还默不作声。
  对于林瑞茗的问题,萧云连回答都懒得回答,只是轻笑摇头,不置可否。
  常鹏对他来说,就像蚂蚁比之巨龙,一只蚂蚁在巨龙面前张牙舞爪,巨龙又何曾会去搭理呢?
  今天是小学同学聚会,他是为了见高洁莹才来的,聚会之后,他跟常鹏基本不会有什么交集,就让他得意一次又如何?
  萧云本以为,常鹏的炫耀,会在这次之后结束,谁想到,常鹏却是压根没打算就此作罢。
  他跟众人喝了一圈之后,目光一转,再度落在了萧云身上。
  此刻的常鹏,眼神已经有了些许酒意,个性也在被无限放大。
  他指向萧云,似笑非笑道:“萧云,一直以来,我都很关注你的消息,据我所知,你在初二的时候,突然离家出走,自那以后就没有在羊城出现过!”
  “说实话,对你当初离家出走的决定,我实在是有些无法苟同!”
  “你本是拥有一身难得的天赋,如果好好努力下去,大概率可以在学术方面取得相当的成就,但你却选择中途辍学,离家出走,实在不是明智之举!”m.biqubao.com
  他挥斥方遒道:“初中课本上,有一篇文言文,名为《伤仲永》,在我看来,你跟书中所写的仲永很相似,都是因为选错了路,最终荒废了自己的一身本事啊!”
  话到此处,他轻轻摇头,故作叹息道:“作为曾经的对手,我真的希望能够再看到那个意气风发的你!”
  “放心,萧云,大家都是老同学,待会我会留一个电话给你,如果以后你就业方面有什么困难,尽管打给我,我公司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
  他此话,看似是顾念同学之情,为萧云想好了后路,实则是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像是富人施舍乞丐一般。
  而他,就是那个富人,萧云,则是一穷二白的乞丐!
  他的言外之意,在场的同学们,谁又听不懂?
  当初萧云样样都压过常鹏,而现如今,萧云却需要到常鹏的公司去就业,一切全都仰仗常鹏的荫蔽,这无疑是最大的讽刺,最大的羞辱!
  萧云手持酒杯的手,在此刻略微停顿。
  他本来没有打算跟常鹏一般见识,由得他去了,但他没想到,常鹏居然还是不依不饶,变本加厉!
  这一瞬,他的双目微微眯起,眼中已然有着寒芒攀升。
  而就在此时,包厢的门却是突然被人推开,一个穿着花格衬衫的青年,大步走了进来。
  他手中托着一个酒杯,脚步虚浮,面容略显苍白,一看就知道是被酒色掏空了身体。
  他进来之时,没有任何敲门和请示,反倒是来去自如,就像是在自己家中一般随意。
  青年的到来,让得在场众人都是大为奇怪,而常鹏,却是在此刻主动起身迎了上去。
  “周少,你来了?”
  常鹏热情地拉过青年的手掌,一脸笑意,而后转向了其他人。
  “同学们,我跟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周景同周少,他的父亲,是圣龙集团羊城分部的总裁周平圣,也是这家圣龙酒店的最大股东!”
  “可以说,圣龙酒店,就是周少加开的!”
  此话一出,众人当即变色,不少人赶忙惶恐起身,都是主动为自己的杯中添满酒水,生怕怠慢了周景同。
  要知道,周景同的父亲周平圣,可是粤省顶级大亨,兼任当时第一集团羊城分部的总裁,这身份地位,就算是粤省的封疆大吏,也要郑重相待。
  周景同是周平圣的儿子,他们谁敢得罪?
  周景同面带笑容,略带欲望的目光隐晦地从高洁莹和林瑞茗身上扫过,他这才开口道:“大家不用拘束,你们都是常鹏的同学,我跟常鹏又是多年好友,还是合作伙伴,你们就跟我的同学一样!”
  “今天在圣龙酒店,一切的酒水,都算在我的账上,大家放开怀抱喝就是!”
  众人当即欢呼,而周景同,则是在此时话锋突然一转。
  “我常常听小鹏说,他们小学实验班上,有个叫做萧云的同学,非常厉害,样样都超过小鹏,是十年难遇的天才人物,我也早就想见识一下了!”
  他眼中现出异芒,嘴角勾起一抹戏谑的弧度。
  “不知道,哪位是萧云?”
  “我很想认识一下,也好让我周景同开开眼界?”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69_169116/74303552.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