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女儿的声音,大女儿又怎么了? “没睡,你进来吧。” 她刚说完,门嘎吱一声开了,刘招娣穿着乳白色睡裙走了进来。 这些衣服都是孟穗穗给女儿们买的,把女儿们养得干干净净,她看着心里也舒服。 “娘,我刚才突然想到,我可以把猪皮做成皮冻和猪皮卷也拿到镇上去卖,您觉得可以吗?” 娘是她的主心骨,不管做什么事,只要得到娘的应允,她心里就有底了。 刘招娣期待地等着娘回话,只见娘点了点头说。 “这个主意不错,就是你一个人要干这么多活太累了,我明天让你舅妈帮你再招两个打下手的人,在人没招到之前就让妹妹们先给你打下手。” 说实话,她有点心疼钱。 但又一想,现在家里要做肉干的生意,全家人就已经忙得脚不沾地了。 要是再做卤味和皮冻的生意,肯定忙不过来。 娘说过身体是第一位的,不能因为赚钱把身体累坏了,她多干点活倒是没什么,妹妹们还在长身体,可不能把妹妹们累坏了。 于是她点了点头说。 “听娘的,不过我有个想法。” 刘招娣顿了一下,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这段时间她和娘的相处模式比之前好多了,但还是不太好意思给娘提建议。 孟穗穗看出大女儿似乎有顾虑,主动问道。 “什么想法?” “大胖辍学了,她爹娘要把她尽管嫁出去,用彩礼钱给她弟上学用,我想让她来咱家做工,如果她赚钱了,我想可能情况会不一样。” 大胖那孩子跟刘招娣关系还不错,在其他人都避开刘招娣走的那个阶段,大胖对她一直表现得比较友好。 当初她拿到菜谱不认识字,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大胖,大胖虽然认识的字不多,但也在努力帮她。 这些感激她一直记在心里,如今她过得比大胖好,她想拉大胖一把。 孟穗穗对大胖没什么印象,只知道刘招娣和村里的其他孩子都不好,只跟大胖偶尔能说上几句话。 女儿们有朋友是好事儿,想帮助朋友也是好事儿,她没理由不答应。 “可以,你明天倒出空去找大胖,问问她愿不愿意来咱家干活。” “那工资......” “工资和咱家其他普通员工一样,都是两块钱一天。” 刘招娣听到工资瞬间开心。 两块钱的工资很高,大胖的爹娘听到之后肯定会答应。 转天一早,孟穗穗是被闹铃吵醒的。 她伸手关了闹铃,坐起来闭着眼穿衣服。 迷迷糊糊间,她闻到了香味。 每天这个时间女儿们都在忙着起床,准备和她一起锻炼身体,老大竟然这么早就开始做饭了? 她迅速穿好衣服走出去,看见厨房里的两口大锅和院子里的四口锅都在腾腾冒热气。 六个女儿们都在厨房忙活,看样子已经起床很久了。 老三正在把肉皮切成条,看见孟穗穗出来,她第一个打招呼。 “娘,你醒啦。” 孟穗穗点了点头,问,“这锅里煮的都是什么?” 老大说,“有四锅卤味,另外两锅在熬猪皮冻。” 锅烧开至少得一个小时,再加上处理食材,女儿们肯定很早就起床了。 她蹙眉,有点心疼地问,“你们几点起的?” 老三说,“凌晨三点。” 三点! 这也太早了。 孟穗穗更心疼了,语气埋怨。 “这生意是咱们全家人的,你们怎么不叫我?” 老大拿起抹布擦了擦手,笑着说。 “娘,您每日操劳,家里全靠您撑着,做的事比我们多多了,我和妹妹们一致决定让娘多休息一会儿,这些活我们干就好。” 一不小心就被女儿们宠了。 孟穗穗心里暖暖的,不过还是板着脸说。 “以后不许再这样了,你们白天要干活,晚上要补课,要是凌晨就起来干活,经常休息不够是要生病的。” 她眼珠子转了转,又说。 “至于卤味和肉皮冻生意,以后每天上午煮出来,只要能赶在午饭之前拿到镇上去卖就行,你们几个别把自己累坏了,缺人手咱们多招几个人就是。” 孟穗穗和之前一样在家里说一不二,只不过之前是女儿们迫于淫威,不敢不听她的话,现在则是对她心服口服,心甘情愿听从她的安排。 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不一会儿沈秀芳来了,孟穗穗第一时间跟沈秀芳说了招人的事儿。 “弟媳,你一会儿写个招工启事,再招五个人进来,要女的,手脚勤快为人踏实不躲懒的,今后招人的事儿就由你来管。” 大姐昨天说让她记考勤,今天又让她管招人的事。 她明白,她能得到大姐的重用,全靠她是孟宇帆媳妇这个身份。 她娘家条件不错,当初要不是她死活要嫁给孟宇帆,她可以有更好的选择。 即便如此,她也从不后悔跟孟宇帆结婚,即便日子过得苦点累点也毫无怨言,甘愿放弃理想和抱负在家相夫教子。 本以为这辈子这就样了,没想到她现在也能工作领工资了,更没想到这一切都被她曾经最讨厌的孟穗穗给予的。 沈秀芳心生感激,点头应下。 “大姐交给我的工作我一定好好干,不让大姐失望。” 快到八点时,员工们陆续来了。 昨天孟穗穗特意嘱咐他们不用来得太早,今天一看效果显著。 随着人群走进院子里的还有两个人,孟穗穗看了之后不禁眉头一皱。 沈秀芳看到之后反应比孟穗穗还大,她凑近压低声音说。 “大姐,村长和村长媳妇儿怎么来了?他媳妇不会又是来找事儿的吧?” 之前孟穗穗和王海江的谣言闹得沸沸扬扬,全村人都知道,沈秀芳自然也听说了。 如今她从心里认可了孟穗穗这个大姐,看到曾经伤害过孟穗穗的人,她自然下意识讨厌。 只见孟穗穗唇角浮现出淡淡的笑,无所谓地说。 “没事,如今该害怕的人是他们。” 与此同时,王海江和媳妇走到孟穗穗跟前。 因为之前的事,孟穗穗丝毫没有上去迎的意思,她当时被打了之后脸可是肿了好几天。 打人不打脸,这个仇她会一直记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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