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穗穗看着二女儿手里的零钱,有些惊讶。 这17块钱是二女儿这段时间的全部收入,竟然一点都没留,全给她拿来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 “娘,之前我们说要把工钱给娘,娘不要,现在咱家要做生意需要用钱的地方肯定多,这是我攒的工钱,虽然不多,但我也想为家里出一份力。” 孟穗穗本不想要孩子们的钱,这点钱都不够塞牙缝的。 但这是二女儿的一份心意,这钱她得收着。 “那行,你的心意娘收下了,这钱算是娘跟你借的,等赚钱了一定如数奉还。” 收了就好,刘盼娣脸上露出笑容。 “娘,我的钱就是您的钱,不用还。” “二女儿真懂事儿,好啦,你也赶紧洗洗睡吧,这几天咱们还得去你周达叔那边帮忙。” 老二刚走不久,其他五个女儿也都陆续来了。 她们的目的都一样,势必要把手里的钱全部上交给娘。 虽然一共加一起也没多少钱,却把孟穗穗感动够呛。 看见女儿们越来越懂事儿,对她的信任越来越多,关系也越来越近,她打心坎里高兴。 夜深人静。 女儿们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她们心中有对此刻幸福生活的满足,对未知的忐忑,以及对未来的期许。 多重情绪交织在一起,这一夜她们不约而同地睡眠了。 和她们不一样,一墙之隔的孟穗穗早早入睡,一夜好梦。 转天孟穗穗和女儿们刚到周达家,就发现院子里多了几个男人。 她还没来得及问,王娜娜就主动找到她。 “穗穗姐,我和周达怕耽误你赚钱,昨天晚上连夜找了这几个人接替你们,你看找他们几个行吗?” 孟穗穗的视线落在几人身上。 这几个人都是欢喜村人,都是三十左右的健康男性。 “人没问题,就是上山捡木棍和测试工具赚的钱不多,他们接受这个工钱吗?” “接受,我和周达已经跟他们谈过工钱了,他们都特别满意。” 王娜娜说完,垂眸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他们几个都是周达的好哥们儿,现在家家过得紧紧巴巴,周达想着能帮就帮一把,让他们赚点钱补贴家用,不管赚多赚少,至少比在家待着强。” 刚才看到这几个人,孟穗穗就知道周达招人的时候有私心。 人们总是偏心关系好的人,这很正常,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 “嗯,这些你们做主就行,我没意见。”孟穗穗怕王娜娜多心,又补了一句,“都是自己人,干活的时候肯定比旁人用心,如果到时候做工具缺人,也可以优先培养他们。” 王娜娜见孟穗穗没生气,表情缓和,不再像之前那么紧绷。 “行,穗穗姐放心,他们几个有我和周达看着,肯定能好好干,我跟周达给他们打包票。” 到了院子里,王娜娜笑眯眯地说。 “穗穗姐同意用你们了,哥几个可以把心放肚子里了。” 被提到的几个人顿时眉开眼笑,一旁的周达也站起身子笑得开心,打趣道。 “愣着干啥,还不快谢谢穗穗姐。” 几人像是刚反应过来一样,乖乖地朝孟穗穗鞠躬。 “谢谢穗穗姐。” “我们一定好好干,不辜负穗穗姐的信任。” ...... 孟穗穗淡淡地笑了。 现在叫她穗穗姐的人越来越多了,认可她的人也越来越多,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她摆摆手说,“别这么客气,主要是周达夫妻俩打包票,说你们一定能干好,你们就算不辜负也是不辜负周达和娜娜的信任。” 听了这些话,几人看向周达夫妻俩的眼神充满感激。 村里有很多人想到周达家工作,如果不是他们是周达的好哥们儿,这工作根本轮不到他们。 周达对他们这么好,他们一定好好干! 这一天,所有人干活都很卖力,特别是周达新招的这几个人,个个像打了鸡血一样,除了上厕所之外,每分每秒都在拼命干活。 盛夏的太阳毒辣辣地照在大地上,快把人晒化了。 今天格外热,孟穗穗怕大家中暑,让刘招娣去熬绿豆汤。 不一会儿,刘招娣端着一个大盆从屋里出来。 放下盆走到孟穗穗旁边,小声说。 “娘,绿豆汤好了。” 孟穗穗站起身,拍了拍手引起大家的注意。 “我大女儿熬了绿豆汤,绿豆性凉,有清热解毒、消暑除烦的功效,大家都快去喝一碗。” 她说话时,语气里藏着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骄傲。 不知不觉,她已经把女儿们真正地当成一家人,女儿们渐渐可以影响到她的情绪。 树荫下,刘招娣把绿豆汤一碗一碗地盛出来,大家自觉的排队领汤。 大家表现得都很兴奋,有一个今天新来的说。 “竟然还有绿豆汤喝,这也太幸福了吧。” 赵大刚扬了扬眉毛,笑着说,“兄弟,你慢慢就习惯了,在这儿干活不仅有绿豆汤喝,之前穗穗姐还给我们买过奶油冰棍儿,而且有时候忙得晚了还供饭,每顿饭都有肉,刘招娣做饭老好吃了,你们都没吃过吧?” 一提到刘招娣做的饭,赵大刚不禁咽口水。 那味道真是绝了,他吃了刘招娣做的菜之后,感觉之前那么多年吃的饭都白吃了。 在周达家蹭饭的这段时间,就因为饭菜好吃,他都胖了好几斤。 新来的几个人没吃过,凑过来问。 “真有那么好吃?” “你这也太夸张了,饭谁没吃过,还能做出花?” “你是不是没见过啥好吃的,我不信有那么好吃。” 赵大刚撇撇嘴,说。 “是你们没吃过好吃的,得,我不跟你们犟,等你们吃到就知道我有没有吹牛了。” 他突然想到什么,话锋一转。 “唉,过几天穗穗姐她们就不来了,到时候就吃不到那么好吃的饭菜了。” 见赵大刚这样,几个新来的互相看看,不由得生出对晚饭的渴望。 他们必须尝尝刘招娣的手艺,看看像不像赵大刚说的这么夸张。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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