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自强转过身问,“啥事儿?” 寡妇门前是非多,孟穗穗没把人往屋里领,直接在院子里说。 “王叔,从明天开始,我想雇你的车去给宝山村,富强村,长山村,边疆村和富裕送货,可能得连续送几天,每天得早点起去周达家装货,您看这个活您能做吗?” “能做,我最近都没啥事儿,时间多着嘞。” 王自强笑得合不拢嘴,平时雇马车的人不多,马车经常在家闲着,能赚点钱补贴家用他自然愿意。 孟穗穗问:“那您看一个来回多少车费合适?” 王自强第一次接这种送货的活,而且还是一起送五个村。 他想了想,说,“有两个村子比较远,得绕路,七块钱一个来回,你看行吗?” 他语气试探,怕孟穗穗觉得贵就不雇了,毕竟送货的活能连续干好几天,加一起也能赚不少,他不想错过这次赚钱的机会。 没想到孟穗穗答应得非常爽快。 “行,那就七块钱一个来回,日结,每天送完货回来去找周达要钱。” 王自强立刻笑开了花,说,“好嘞,那我明天早上就去周达家装货,你放心,这个活我肯定当成我自己家的活干。” 孟穗穗还是相信王自强的人品的,她说,“那就先谢谢王叔了,明天我跟我家老二和你一起去送货,您装车的时候别忘了给我留出来两个人的位置。” 王自强一口答应,“行,没问题,明天我装完车就来接你。” 孟穗穗进屋,女儿们正围着今天新买的锅看。 刘招娣小心翼翼地把装锅的箱子一个个打开,边开箱边给妹妹们介绍。 “哇,大姐,你懂得好多哦,大姐好厉害。” “我之前也不知道这些,这都是今天听店老板说,然后我就记住了。” 孟穗穗站在门口听着,不禁咂舌。 大女儿的记忆力实在是惊人,上次听别人读一次菜谱就记住了的事儿她就感觉到大女儿记忆力好了,这次更让她惊讶。 她和大女儿听到的都一样,可大女儿却几乎能把老板介绍的那些话完整地复述出来。 想到这,孟穗穗开口问。 “老大,你的记忆力一直都这么好吗?” 女儿们听到她的声音,齐刷刷看过来。 刘招娣抿了抿唇说,“我记性挺好的,一些乱七八糟的事儿我记得比较清楚,不过没啥用。” “什么乱七八糟的事儿?”孟穗穗问。 老三快言快语抢话说,“就是比如谁家几月几号结的婚,啥时候生的孩子,孩子生日是啥时候,谁家老人是几月几号没的,几月几号谁跟谁吵架了,大概就是这些。” 孟穗穗不禁扶额,怪不得老大说记性好没啥用,这么好的记性用来记这些当然没用。 “这些你都能记住?”她有些惊讶地问。 “能,一般听人说过一遍的事儿我都能记住。”她垂了垂眸子说,“可能是我太闲了吧,总是记这些没用的。” 孟穗穗若有所思,笑着说,“记忆力好可太有用了,比如大家都在一起学习,你记忆力好就能比别人学得更快。” 刘招娣听了之后有些失落,“要是我能早点上学就好了。” 她说完又立刻反应过来,连忙解释。 “娘,我没有埋怨您的意思,我只是觉得我可能浪费我仅有的一点天赋了,您现在对我已经很好了,我......” 孟穗穗打断她的话。 “好了,不用解释,我不会因此而生气。” 她话锋一转,说,“今天我给你们大姐买了这么多厨具,是支持你大姐想成为一名厨师的梦想,如果将来你们也有了努力的方向,娘也会支持你们,你们六个都是我的女儿,手心手背都是肉,我会平等地爱你们每个人。” 女儿们很感动。 “娘,您放心,我们不会多想,因为我们和您一样,希望大姐能越来越好。” “大姐是咱家过得最苦的人,就算娘偏心大姐,我们也不会觉得不公平。”m.biqubao.com “大姐每天做饭伺候咱们一家子,这是大姐应该得到的。” “娘的钱愿意给谁花就给谁花,我们没资格过问,更没理由不高兴。” “对,娘已经对我们很好了,娘永远是咱家的老大。” 孟穗穗很欣慰,她年纪大,肯定会比女儿们先离世,到时候还得六个女儿相互扶持着走下去。 家和才能万事兴,姐妹六人拧成一股绳,这样就算将来遇到什么困难也不怕,只要一家人心在一处就没有什么战胜不了的。 孟穗穗笑着说,“知道了,我知道你们姐妹六人感情好。” 不一会儿,赵大刚媳妇儿端着一个盆来了。 “穗穗姐,我家草莓熟了,我摘了点儿给你和孩子们尝尝。” 大拇指甲盖那么小的草莓,赵大刚媳妇竟然给她送来大半盆。 看这样是把熟了的草莓都给她家送来了。 “太多了,我留一半,你拿回去一半和孩子们自己吃。” “别呀,穗穗姐,这些都是给你的,今天上午周达来家里之后,大刚直接就跟着周达回去干活了,我听大刚说是穗穗姐推荐的,谢谢穗穗姐想着我家大刚。” 赵大刚媳妇说着说着眼眶红了,孟穗穗说。 “刚好我们接了个单子正缺人手,大刚干活好,我就顺便推荐了一下,能不能干还得看大刚自己。” 赵大刚媳妇打包票,“穗穗姐你放心,大刚一定好好干,一定对得起你的信任,对得起你给开的那么高的工资。” 赵大刚媳妇说什么也不把草莓拿回去,最后还是全留下了。 女儿们洗了一盘草莓送到孟穗穗屋里,孟穗穗拿起一颗尝了一口。 酸甜可口,竟然意外地好吃,比之前她买的几百块钱一斤的草莓更有草莓味儿。 自家种的草莓没打农药,不用担心农药残留,主要是太好吃了,吃了就停不下来。 不一会儿,一盘草莓就见底了。 二女儿进来给孟穗穗送水,出去就跟老大说。 “大姐,娘爱吃草莓,明年咱家也种点。” “好,那多种点儿。” 下午,孟穗穗正悠闲地喝茶,村广播突然响了。 “欢喜村村民请注意,各家各户马上派一个人来村部......”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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