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她的话,宴北辰艰难睁了睁眼,醉意朦胧。 陆初月轻轻撑着他后脑勺,捏起一粒醒酒药,递到他嘴边。 “乖,咱们先吃药好吗。” 语气温柔得要命,毫无疑问把他当成自己学生了。 “嗯。” 宴北辰眼神迷离,声音像是在粗糙磨砂面上过了一遍,带着低沉的哑意,性感得要命。 冰凉的手指触摸到他唇瓣,小药丸一下子溜进嘴里。 正当她抽手而出,猝不及防被他吮住食指。 指尖被卷入口腔,唇齿间轻轻含住,他的唇很湿,很烫,很软。 没想到他有这个动作,陆初月睫毛在黑暗中颤抖得厉害。 打了个冷战,就像见了鬼似的缩回手。 下一瞬,耳朵红得要冒烟了。 她来气,望着这可恨的家伙,粉拳紧握,恨不得狠狠揍他一顿。 见鬼了! 这人今夜怎么一副无赖恶行。 而后,他昏昏沉沉的,没有半点清醒的样子。 见他这般,陆初月不跟酒鬼一般见识。 瞪了他几眼,这才消气。 接下来,给他喝水,陆初月打起十二精神,若他再耍流氓,就扭头走人,让他自生自灭好了。 出人意料,他难得乖巧喝水,并没有匪夷所思的事发生。 她堪堪松了口气。 安顿好宴北辰,她来到客厅,家里只有一个床铺,只能委屈自己将就睡沙发。 整理好枕头被褥,这才睡下。 夜深人静,她蜷缩在沙发上,辗转反侧。 客厅里没有暖气,盖着棉被,仍旧冻得瑟瑟发抖。 不知道过了多久,才渐渐睡去。 半夜里,貌似感觉到一个温暖的怀抱,是好闻的檀香味。 陆初月酣然入梦,困乏得无法睁眼。 恍惚间觉得最初有些冻,最后渐渐暖乎乎的,她好像整个人被抱起,双腿离开了地面。 那人炙热的体温将她包围起来,抱得紧无法呼吸。 她呜咽一声,换个姿势下意识的靠在那人的怀里。 宴北辰抱她回到卧室,嘴角微勾凝视缩成一团在他怀中的女孩儿,轻轻地抚摸她的脸。 深邃的眸子里都是欲念,看着身下的人。唇角微微弯起。 到底忍不住,低头。 温柔的吻落在女孩儿的唇瓣。 —— 第二天陆初月是自然醒的。 揉揉惺忪的睡眼,环顾一圈,才发觉她睡在卧室。 身边已没有那人身影,床的一侧整洁冷寂,没有留下睡过的痕迹。 昨晚好像只是一场梦,如梦如幻。 来到窗前,没见到那辆迈巴赫炫酷跑车。 陆初月眉头一凝。 难道,昨夜真的是做梦? 或者说,宴北辰已经回江沅市了? 算了,她就知道,他只是听从宴老爷子的命令才来,现在可以交差了,自然不会久留。 陆初月摸出手机,看了眼时间。 10点! 她的嘴张得像箱子口那么大,一下子愣住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百思不得其解。 昨天调了第二天七点闹钟,和上次一样,怎么又不响? 奇了怪! 无奈叹息,她不再多想,快速洗漱,换好衣服,马不停蹄赶去医院。 来到医院,时钟指向中午十二点。 她拎着包包下车,走至楼梯时,和刚从外面买饭回来的王姨打了个照面。 陆初月走过去,王姨笑的眼睛都眯成一条缝,喜形于色地说:“小月,你可真好命。” 见王姨笑得见牙不见眼,她云里雾里,疑惑地问,“王姨,为什么这么说?” 王姨笑着说:“你这孩子,还在骗我,什么出差哦,你老公舍不得你一个人回来,特意跟了过来,啧啧啧……要是我女婿有你老公一半好,我就心满意足了。” 听完,她眉毛拧在一起,像是一瞬间无法理解她的话。 见她一脸困惑,王姨连忙拉着她上楼,还不忘提醒她。 “小月,待会你可别吓到了,病房门口都被围堵了。” 两人走到门口,陆初月确实吓了一跳。 这会儿,门前被护士们围得水泄不通。 齐齐伸出脑袋往里探,窃窃私语。 “好帅啊,是哪个明星,我怎么没见过。” “和覃女士什么关系,她的儿子吗?” “不清楚,我就想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了?” ...... 陆初月眼角一抽,往前走几步。 甚至有几个女生眼神中透着一丝羞涩,双手合十,星星眼犯起花痴。 咳咳—— 王姨绷着脸走到门口,连续咳了好几声。 护士们见状,连忙侧身,留出一个过道来,但依旧伫立门口不愿离去。 陆初月跟着王姨进屋,突然间恍然大悟,明白了病房为何被围堵。 此时此刻,宴北辰背对着她,坐在床榻边,手里端着碗。 他阳光灿烂笑容的脸庞上,有着一双明亮而清澈的眼睛,露出温和的笑意,显得平易近人,令人心中顿生三分好感。 “妈,好喝吗?喜欢喝我明天再买。” 陆初月抬手揉揉眼睛,嘴巴张成了o型,像个木头人一样站在那里。 掐了一下左脸颊。 好痛! 她疼得龇牙咧嘴,这不是梦! 一脸不可置信,不知道宴北辰在打什么鬼主意,怎么变二十四孝女婿了? 眉心微皱,陆初月琢磨着,傻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想好了吗?” 宴北辰不知何时站在她身旁,单手插兜,嘴角含笑睨着她,似看穿了她的心思。 陆初月缓了缓神,刚想回嘴,覃方雅忽然出声,责问:“小月,怎么傻站着不说话,还没缓过神来吗?” 覃方雅苍白的脸上浮着淡淡的笑意,抬眸看向宴北辰又说:“北辰啊,你不要介怀。小月平时性格很乖的,待人热情,准是看你来太高兴,高兴得都说不出来话来了,你不要见笑。”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辩解,就听到男人语气温柔地说:“妈,没关系,她昨晚赶车太累了,今天让她多睡了会儿,可能还没休息够。” 宴北辰一副知疼着痒的模样,抬眸望着她,眼底掠过一抹令人无法察觉的笑容。 倏地,陆初月忽然明白闹钟为什么不响。 这男人什么时候有关人家闹钟的怪癖?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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