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新娘:傲娇宴少的心尖宠_第4章 不给饭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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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初月一向有早起的习惯,第二日早上六点便醒来。
  用半个小时画画,然后打八段锦。
  小时候因为经常受江娥虐待,从而营养不良,从小身体素质就比别人差。
  和母亲搬到乡下后,经过一段时间调养,身体才逐渐好转。
  覃方雅要求她每天早上打两遍八段锦,说八段锦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中医文化瑰宝。
  长期练习可以提升免疫力,强身健体,也可修身养性,平和心境。
  刚开始陆初月排斥练习,在母亲严格要求下,久而久之就养成习惯。
  早晨的北山墅庄园,阳光晒得大地镀上了金色,空气是清冷而甜蜜的。
  她在花园里打完八段锦,往别墅大厅方向走。
  路上,三三两两的佣人开始忙碌着,有扫地,拖地,擦窗户,修剪花草...
  她的出现不禁引起佣人们侧目,有两个佣人低低私语。
  “看!那个女的是谁?”
  “听李管家说应该是昨天结婚的那位少夫人吧...”
  话音刚落,佣人连忙插嘴打断她,“你疯了,少爷吩咐过,谁都不准叫她少夫人。”
  另一个佣人连连点头,“对对,我都忘了,少爷这么讨厌她,肯定不是什么好女人。”
  “听说是私生女,贪慕虚荣,娘家不择手段攀上宴家。”
  “少爷给她安排的房间比佣人的还差,可想而知少爷多烦她。”
  “算了,有心机也不关我们丫鬟的事,咸吃萝卜淡操心...”
  说着,佣人回头看到一张熟悉面孔,吓得手里抹布都掉地上。
  陆小姐不知什么时候站在她们身后。
  小兰惊慌失措,紧张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虽然宴少爷不喜欢这个女人,可也不是她们这些下人可以随意八卦。
  陆小姐若计较起来,她们吃不了兜着走,这里工作待遇比外面好十倍。
  不能失去这份工作!
  这样想着,小兰鼓起勇气道:“陆小姐,刚刚...”
  还没等她说完,陆初月直接打断她的话,“刚刚你们说的话,我什么都没有听见,你们可以放一百二十个心。”biqubao.com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划过陆初月的脸颊,映在地上,阿娇看傻了。
  只觉得这位陆小姐长得好漂亮啊。眼睛水汪汪的,像一潭秋水,肌肤如象牙一样洁白,翘挺的小鼻梁下是一双红色的唇瓣,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从天而降的仙女那般。
  小兰和阿娇愣在原地,不知该作何反应。
  “你们叫什么名字?”
  两位佣人对视一眼,眼底露出轻微的诧异。
  “我叫小兰。”
  “我叫阿娇。”
  陆初月嘴里重复了一遍她们的名字,展颜一笑。
  “对了,我可以问你们一个问题吗?”陆初月不动声色捡起地上的抹布递过去。
  空气凝结了好几秒,阿娇面有难色,“什么事呢?”
  得到回应,陆初月才开口问,“请问,这附近有大型超市吗?”
  画画的颜料快用完,还需添置些画布画纸,正愁不知去哪儿买。
  阿娇眉头一拧,“附近没有,开车半个小时。”
  陆初月眼角一抽,这鬼地方果然没让人失望,平日里难道她们都不采购?
  “那...可以接收快递吗?”陆初月尝试问。
  “可以。”
  “当然咯。”
  小兰和阿娇的声音一同响起。
  她松了一口气,“我知道了,谢谢你们。”
  说完,转身离开。
  小兰对阿娇迷茫地说:“这位陆小姐好像没有大家传的那么讨厌嘛。”
  “嗯,我也觉得。”
  回去的路上,陆初月一路好心情,轻快地哼着小曲。
  收拾了一下行李,放在桌上的手机倏地响起来。
  拿起手机睐了一眼,是王莎莎的电话。
  “莫西莫西,大小姐找我什么事?”陆初月调笑着说。
  “还大牌上了?没事不能找你咯?”王莎莎伶牙俐齿,“这不是打电话来关心你?异乡人!”
  陆初月和王莎莎从小在桃源镇长大,很好的朋友,也是同事。
  她是美术老师,而王莎莎是图书管理员。
  电话里,两人聊得乐不思蜀。
  突然想起什么,她认真地说:“莎莎,我房间的个人画集可以帮我邮寄一下吗?我已经整理好放在麻袋里。”
  “找到地方住了吗?待会发地址给我,周六帮你寄过去。”
  王莎莎并不知道她已婚的消息,陆初月是个不太喜欢跟别人说自己太多秘密的人。
  “行,谢谢。”
  “咱俩谁跟谁,举手之劳。”王莎莎声音里带着促狭的笑,“对了,找到工作了吗?”
  闻言陆初月耷拉下脑袋,虽然不是名牌大学毕业,在桃源镇找一份工作对于她来说比较简单。
  可是,江沅市精英辈出的地方,一份好的工作难如登天。
  想获得一份有编制的工作更不可能!
  “还没有找到工作,这几天我先弄简历。”陆初月揉了揉太阳穴,有些头痛。
  半晌,话筒里无人言语。
  突然,王莎莎爆炸性的声音响了起来,急急地说:“我想起来了,我有个大学师兄在江沅市当数学老师,家境也不错,他应该有办法,我待会帮你问问他学校缺不缺老师。”
  “真的吗?”陆初月眼睛一亮,嘴角扬起一抹微笑,“太谢谢你了。”
  “不客气,你好好照顾自己,覃姨这边有护工和我看着,尽管放心。还有,带的钱够用吗?”
  话音一落,陆安然鼻子泛酸,心底泛起一股暖流。
  “够用,我有手有脚饿不死,你也要好好照顾自己。”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挂完电话已然过半个小时。
  咕噜咕噜——
  一道异响打破房间的寂静,陆初月皱起眉头。
  时钟指向早上九点,陆初月抚摸肚子,还没有吃早餐。
  走出房间,她来到餐厅。
  偌大的餐厅里一个人影都没有,这时一位女佣恰好路过。
  陆初月眼疾手快拦住她,“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吃早餐?”
  女佣欲言又止,抬头瞄了她一眼。
  支支吾吾开口,“我们佣人已经吃过早餐。”
  顿了一下,又说:“少爷吩咐过,他不在,谁也不能在餐桌上用餐。”
  陆初月怔然,一时没有反应过来。
  言下之意,宴北辰不在,她没有早餐吃。他在,吃早餐还要看他心情。
  陆初月暗想,这男人真差劲,没品位,没修养!
  佣人见陆初月不说话,飞也似的跑了。
  陆初月的心顿时凉了半截,鸟不拉屎的地方,早餐店肯定不会有。
  轻轻叹了口气,突然灵光一闪,心中有了主意。
  宴北辰不给饭吃,难道她真的白痴到不吃饭?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
  这样想着,陆初月挥动双臂,一蹦一跳往厨房方向走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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