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九卿退无可退,低着头哪里都不敢看。 她耳朵痒的不行,“你不要闹,我受不了的。” 欢色不退反进,挑起她的下巴,边吻着边低喃,“主人,您不是最喜欢奴了?” 他比这周遭浓重的媚香还要令人上瘾,烈九卿的理智随着欢色的诱哄一点点消失。 她忍着说不出的情动小声求饶,“今天放过我,好不好?” “不好。” 欢色提要求,“要一个时辰。” 烈九卿摇头,欢色退了一步,语气强横,“不会让你腿软,会给你留力气。” 欢色目光迫人,“你必须答应我。” 烈九卿太了解他了,如果不答应他,她今天一定会走不掉。 她咬唇,脸红到滴血,点点头,小声应了声。 原以为这样就行了,欢色却是拿出了一个酒壶放在她嘴边,哑着声音说:“全喝掉。” 烈九卿一口倒,沾酒必醉,醉了就会断片。 她看见酒壶,眼湿漉漉的看着他,“我能拒绝吗?” 喝醉酒了,她一定会更疯。 “不能。” 欢色要求,“全喝掉。” 烈九卿闻见烈酒的香气,已经有点想醉了,“你是不是要对我做什么特别坏的事?” “不会。” 欢色把酒壶放在她唇边,“乖,快喝,喝光。” 烈九卿一喝醉会特别听话,也没那么害羞,让他敢做平时不会做的事。 欢色眼中欲念不加掩饰,蠢蠢欲动,烈九卿心里头突突的,“你……不要对我太过分。” 闻言,欢色低声笑出来,很淡,“好。” 冰冷的石室,温度越来越高,空气里都是甜腻的气味。 外头,媚香的味道因为血腥味难闻的要命,郑吉一脸生无可恋的蹲在石凳上啃着鸡腿。 “解决好了?” 这会儿,地上都是尸体,就大头和郑吉两个人。 不过大头胆小,左右看看才小声说:“都解决了,留了几个奴畜,都可漂亮了。” 郑吉用力死了一块鸡腿肉,“留奴畜有屁用,老子的人才们都没了,这月本舵主就等着卖身求荣吧,不卖本舵主的脑袋都保不住了。” 大头默默补了句,“您可能要多卖几次。” “什么意思?” 大头小声说:“咱们派出去抓烈九卿的人,死了五波了。” “你不是说,一定能抓回来来?” “这不是临时出了意外,跟丢了人……” 大头顿时很心疼自家舵主,“说起来,这也不怪您,要怪就怪另外几个舵主故意将这难干的差事推给了您。” 他叹了口气,“舵主,您辛苦了,为了咱们兄弟们以后的饭碗,您就多卖几次吧。” “操!” 郑吉低咒了句,今年这倒霉事真全找他了,他气的又多吃了俩鸡腿。 他抬头看向那石室,后背一阵发寒,“我祖宗果然是出了名的男女通吃,一地尸体都不影响他兴奋。” 大头嘴角微抽,看了眼地上十几个鸡腿骨。 这种地方能吃的下去,他们舵主也是不逞多让。 时间渐渐流逝,郑吉吃撑了,直打不饱嗝。 他漫不经心的喝了一口酒,抬头就看见欢色走了出来。 他身上衣衫散乱,束发松散,满身慵懒,透着情事后餍足的无边春色,诱人的不行。 欢色这身媚态,无关皮相,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 郑吉用力咽了一口唾沫,欢色冰冷的目光射过来时,他一个激灵,酒壶一扔,立马飞上了二楼。 “嘿嘿,祖宗,您气色真好,春风满面,定然是玩的十分开心。里头那位不要担心,小的给您处理干净,殿主定然不会发现您偷腥这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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