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意一离开,蓝桉心思也乱了。 弦歌生怕蓝桉跟上去,低声提醒,“公子,我们不能暴露行踪。” 这是沈浪的地盘,他们必然需要小心谨慎,不能因此耽误要事。 烈九卿的出现已经改变了他们的计划。 一步动,满盘动。 他们不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更改原定计划,导致大局变更。 他们赌不起。 蓝桉不是冲动的人,他自然知道,也因此才觉得憋闷。 他深深的吸气,用力的呼气。 几次过后,蓝桉疲惫的揉揉眉心,“找个地方暂且避一避。” 他还是不放心,“让人去看看她,莫要让她出事。” “是。” 敢在沈浪的地盘上闹事,和找死没两样。 但凡他在,以他霸道的性子,就会闹的人仰马翻,他会让闹事之人脱三层皮。 这些年来,大部分经常来往的人都知道他的规矩,很少有人闹事。 今天,明月楼突然被贼人围攻,三十多个番邦人拔刀见人就砍,很快就惊动了养伤的沈浪。 这些番邦人从酒楼追进了住宿楼,闯进房间,又杀又抢。 外头乱成一团,欢色正在抄写《女德》。 他写的很认真,略显出神,竟是没听见外头的声音。 直到门被踹开,欢色才回神,目光冰冷的跑了他们一眼,继续抄写。 “把值钱的东西全都交出来!” “自己拿。” 欢色面无表情的继续写,不想番邦人扫荡了一圈,竟是盯上了他身上的衣裳。 “衣服,老子要了!” 番邦人说着就要扒欢色的衣裳。 “啊——” 番邦人的手还没碰到欢色,就被毛笔穿透了手背。 他尖叫出声的瞬间,欢色五指张开,扣住了他的脸,番邦人脸碎的瞬间,声音戛然而止。 欢色漫不经心的走到一旁的盆架边缘,将手洗干净,慢腾腾的擦拭。 他听见外头有熟悉的声响,撕烂了自己的外袍,扯开了内衫,反手还用刀片在自己脖子上划了一刀。 伤口很深,血立刻流出来,染湿了他白净的内衫。 血色让他平庸的脸,有种说不清的鬼魅诱惑。 外头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在自己心口用力拍下一掌。 欢色胸腔一颤,嘴里的血溢了出来,越流越多,落在地上,很快就成了河。 “阿欢!” 听见烈九卿着急的声音,欢色睫毛一颤,唇角勾起一抹邪气的笑,踉跄了两句,闭上眼,向后倒去。 “阿欢——” 烈九卿一进门,就看见欢色无力的倒下去,心下一阵恐慌,用尽全力奔过去,接住了他。 “阿欢?阿欢!你醒醒!” 烈九卿一身冷汗,为他把脉后,心里一阵抽疼。 六脉逆行! 该死的,一定是这些人是打断了他调息! 烈九卿登时红了眼,立刻喂给欢色喝下泉水。 欢色尝到这药水,眼里划过一丝恼怒。 有花粉的味道!biqubao.com 都这种时候了,她、她! 番邦人听闻有人杀了他们兄弟,全都过来围堵她。 “丑小子,敢杀我们的人,不知死活!” 番邦人呸了一声,骂骂咧咧的冲了上来。 烈九卿一脚一个,抢走他们的刀,直接下杀手,抹了他们的脖子。 沈浪从窗户外飞过来,看见这一幕,嘴角一裂,用力鼓掌。 “操,你这脖子抹的真他娘的漂亮!”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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