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色目光很淡,试温后,帮她拉好松动的领口,收回手。 “主人,还好吗?” 欢色突然而来和自己的亲近,如此自然,明明超越了主仆之间的分寸。 他却能做到如此平静的脱身,目光都不曾波动,收放自如。 好像他这么做,真的只是单纯担心,没有分毫逾越的想法。 好像从头到尾都只有她一个人在胡思乱想,在因他意乱情迷。 凭什么啊! 凭他长得好看嘛! 烈九卿双手抓着身前的裙摆,看着他,咬牙切齿道:“我不好。” 烈九卿桃花眼泛着红,欢色微怔,下意识摸了摸她的眼尾,“很难受?” “我中药了!” 中了一种叫“温容”的情药,沾之深陷,碰之上瘾。 他上辈子如果不对她好,也不招惹她,就当婚约作罢,她也不会这么难过。 她肯定,她就算还是被害死,重生回来也不会有胆子这么处心积虑想要他。 他无论曾经经历过什么,如果又以什么身份出现,他都是高高在上的九千岁。 他权倾朝野,风华绝代更惊了这万里江山,想要与他作伴之人,这天下间数之不尽。 若不是他默许,哪里轮得到她一个声名狼藉的弃女能肖想! 他不说话,烈九卿委屈,又不敢质问。 她眼睛直勾勾的看着他,含着一汪情丝,“你能帮我吗?你能当我的解药吗?” 欢色按按她通红的唇瓣,低声说:“不能。” 烈九卿拍开他的手,眼前都模糊了。 “那你还诱惑我?你知道不知道……”面对你,不用药,我都会乱了心神…… 他静静道:“奴以后会注意分寸。” “鬼扯的分寸!” 烈九卿想抓他,欢色率先单手扣住她的手腕放下,面不改色说道:“奴去给您煮碗清心汤。” “阿欢!” 欢色背过身时,目光幽暗,“您稍等片刻。” “阿欢,你敢惹我,你后果自负!” 出了门,烈九卿的咆哮依旧传出来。 “阿欢,你混蛋,你欺负我!” “……” 欢色喉咙滚动,唇角紧抿。 早知道,就不该用这个名字。 欢色这名字,本就不是正经名字。 当初那人取名的时候,是故意提醒他身份,夹杂着一层羞辱的定义。 烈九卿声音软,就算是生气都像是撒娇,每每这么喊他,倒是让他容易心动,总觉得她在邀欢。 阿欢…… 阿欢…… 她比任何一个人都喊的缠绵好听,让他恨不得将她揉进血肉里。 只是他有什么资格要她。 连一句承诺都给不起的他,到底如何要她。 他已经无数次在想,为什么十岁那年,一切都变了。 如果没有变,他只要等到她十四岁就可以娶回家了。 他从懂事起,就把所有好的、漂亮的东西都藏起来了,有很多,断然不会委屈她的。 他又想起来,从小爱护他的老师一次次的恳求他。 “孩子,我尽一切能力,仍旧不能帮你解毒,你又不肯废掉这身功法。你活不过二十四岁又一身血仇,你是与这天下为敌,你连自己都不能顾全,就当婚约作罢吧。” “我知你对她情意,可她还有未来,你没有前路,必死无疑。求你放过她吧,让她还有机会离开秦国,平安顺遂过此生。” “求你,放过她吧……” 欢色浑浑噩噩走出来,冷风吹散了他痴痴的情动。 他在黑夜了,低声低喃。 “好。” “我答应您。” “我……都答应您……” 欢色出去后,烈九卿差点把房间都拆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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